民间借贷,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了,官司能打赢吗

【有风险,可争取】借款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了),打官司能不能赢,还是要回归到证据(举证)问题。
在转账凭证后加了一个“了”字,使得问题有些歧义。
如果是有转账凭证,只是不小心弄丢了,可以去银行重新打印转账明细。
这样借条+转账记录,且在时间金额主体上能互相对应,一般问题不大。
如果是没有转账凭证,那可以继续往下阅读。
法院审查借贷案件,可以概括为两方面的事实,一是债权人是否已实际出借款项金额是多少,二是债务人是否还本付息还了多少。
根据谁(积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债权人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需先举证证明其已向债务人实际出借款项及借款金额为多少。
对于债务人而言,其只需否认有收到借款或借款金额只有多少。
一如果债务人承认收到多少借款,债务人构成自认,一般可以认定债权在债权人证据不齐全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自认收到钱,哪怕是辩称收到的钱没有债权人主张的那么多,原则上可以在债务人确认的范围内认定债权。
为什么说原则上呢?因为实务中存在双方互相串通,虚构债务,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因此,即便被告对原告的主张并无异议,法院依然会对借款事实进行相应的审查,以排除前述情形。
二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主张有异议,在仅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债权人补强证据补强证据的方式可以是录音微信聊天签订还款协议等方式。
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避免庭审时与被告多费口舌。
证据越早收集齐全,后续麻烦越少。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鼓励当事人留痕操作(比如银行转账),就是为了避免将来诉讼时因举证不能陷入被动局面。
通常在诉前双方关系还未紧张债务人防范意识不强的情况下,更容易补到证据。
如果债务人曾有过还本付息的行为,而该清偿的款项性质能够确定,亦可作为借条的配套证据。
三如果补不到任何证据,法院会仔细审查借贷事实来辨明真伪,一般小额借贷易得到法院认定有借条可以体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借款的合意,但不能当然等同于款项已实际出借。
出借的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也可以是现金,甚至通过第三人进行操作。
具体如何,需要债权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举证合理说明。
庭审时,如果被告否认有收到款项,法官会根据案件需要,询问双方关系款项来源出借方式时间地点款项用途等等案件细节,综合判断借贷是否真实发生。
一般来说,如果借贷金额很大,债权人却拿不出相关转账凭证或称现金支付,是不符合常理的。
除非其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确实有大量现金,客观上可以通过现金方式支付借款。
个案有别,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以上,供参考。
如有错漏,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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