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孕而长时间休假你对这个情况怎么看

之前我部门招过一个商务文员,25岁,未婚,她调侃说如果有幸入职,希望公司能给发一个男朋友,这几年不可能结婚,只想一心拼事业,后期如果营销队伍有需要,她也非常愿意冲前线拉业务。
那个劲头十足的样子,部门领导一下就喜欢上了,很快就要约过来签了劳动合同。
没想到,入职不到1个月,那个女生跟部门领导说,她怀孕了!领导一脸懵逼,竟有种\"你特么一定在逗我\"的恍惚,惊愕之余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
接下来,这个女生三天两头请假,说不舒服要保胎,要去看医生,公司没办法,还是照样给发工资和交社保。
广东产假178天她剖腹产再+30天,一共休了208天。
生了宝宝,我们人事部还代表公司带礼物和300元生育红包过去探望,嘱咐她好好休息,鼓励她说休完产假又是职场一条好汉。
没想到,产假刚休完,她就以宝宝没人带为由申请了离职。
气得领导一度说以后不要招女员工了,即使非要招就只要已婚已育的!!当然,这也是气话。
题目说的情况也差不多,女员工3年孕2,总共上班时间不超过半年,传说中的“职场碰瓷”,巧妙地钻了法律规则的漏洞来占便宜。
《劳动法》,《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条例》都是她们用来\"逼迫\"公司给自己照发工资照交社保的有力武器。
以前有媒体爆出宁波一互联网公司招的女员工\"入职3天宣布怀孕,休完产假直接离职\"的新闻,大家对该女员工的行为深恶痛绝。
有网友这样评论:当然,我们还是要客观一点看待这个事情。
一、女性隐孕入职的确会加剧整个群体就业困难的态势女性隐瞒怀孕的事实入职,\"骗取\"用人单位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这无疑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
像广东这边,孕期有固定的产检假,顺产产假高达178天,剖腹产再+30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15天,哺乳期每天可以多休一个小时,三期期间不能给安排重活累活不能让加班。
给伺候得好好的,然后隐孕者一休完产假或一过完哺乳期就离职。
这无疑会影响企业对女性求职者的态度,有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平均寿命才3年不到,所招聘的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根本没有多余的成本去养\"闲人\"。
所以他们在招聘过程中,更倾向于招聘男性,这样女性的就业态势就更加困难。
二、政府要起到调和作用女职工的生育权利保障不能光靠企业和员工个人,政府也要在其中起到一定的调和作用,毕竟这也是为国家增加人口,增加未来的纳税群体。
政府可以给聘用女员工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或者可以按比例减少企业所得税,雇佣女员工越多,享受的减税力度越大,从而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总的来说,隐孕事件的发生,受伤方要么是企业要么是员工个人,如何最大化的降低女员工隐孕造成的损害,一是靠求职者个人自觉和职业精神,二是靠企业良心和恪守法律,三是靠社会支持和政策调节。
感谢阅读,不妨添加对我的
为了方便,孕后期我在单位对面租了房子,步行五六分钟左右,一直工作到过预产期三天,当天下班后收拾了东西,晚上老公送我去医院,第二天检查,第三天手术,又住了两天出院,月子坐到第28天,老总来电话催我回去上班,说好每天只上半天,工资再发一份,所以满打满算我也就歇了三十来天??。
像我这样的女员工,估计领导也没什么可埋怨的吧!??我部门里有两个二十几岁的,一个在我前面生,一个是隔了一年生,大概是年轻家里养的娇,有点事就请假,各种孕期反应,能歇的假都要歇够了。
大家都是女人,的确可以体谅,可是我体谅了她们谁体谅我啊?
!所以呢,谁让她怀孕的谁负责吧,产假一过您就走人吧,再招人我肯定要生过的,至少也得是皮试的,事儿别太多,女人职场本来就很不容易,自己太作当然前途就不会太好。
前几天我听个同事说,那两个女孩中的一个已经离婚了,居然是净身出户带孩子!??这条件,想再找个我部门这样的工作,肯定不可能了,当初她要不那么过分,还留在部门里,现在至少养活自己和孩子不用发愁啊,而且也算老员工了,肯定多少都得照顾一下的
参考:
这个应该是个案,但她的行为会对本就不易女性员工就业造成更多的障碍。
作为女性,我一路从职场走来,深感不易。
从求职、到晋升,女性如果不是比男性更优秀更刻苦、更不计较眼前得失地付出,没有办法得到同样的职业资格。
作为女性管理者后,从企业核算的角度,我也会多考虑使用男性有潜质的同事,毕竟他们的职业连续性会远高于女性。
尤其是关键岗位,本来培养一名优秀员工就不易,但如果遇到生育期的女性,我更会把机会留给男性。
说实在,企业怕就怕上面所说的这种女职员。
作为女性、作为企业管理者的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下: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这是国家对女性员工的劳动保障,同时也是企业依法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尤其在现在竞争异常激烈的企业单位里。
用人单位很多时候不得不在一个岗位上用两名员工的额外代价。
同时对另外一名替工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公因素在内。
2、作为女性员工来说,享有国家赋予合法的劳动保护的同时,也应该合情与合理。
像本题中提到的公司同事三年两次怀孕,请假和休假很久,总共上班没超过半年,就明显有存心专国家政策的空子,占企业的便宜。
这期间,这位女员工是一分不少的拿钱在家舒舒服服地待产、生育、带孩子,一个接一个地生产,但企业就得额外雇人替代她的工作,交两笔“五险一金”,这样就倒逼企业在今后录用员工的时候尽量减少录用女性的机会,也广大无辜的女性员工就业平添了一道屏障。
3、如果企业因为预算不重新增加员工接替这位女员工工作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同一部门就要有其他同事来共同承担她的那部分工作。
那么对那些员工会有多大的不公平?
那位女员工心里是否有过亏意?
女员工该如何合法、合理、合情地运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呢?
1、 对企业有一定的工作贡献和年限有的企业规定招收女员工的时候要求两年内暂不生育,这条看似霸王条款,但也不无一定道理,至少可以避免出现本题中这个让人棘手的问题。
2、 工作有规划,女性员工的生育最好也能有规划如果一个部门女性较多的时候最好不要集中一起生育,不然一个部门5个人,3个怀孕生孩子去了,工作就没办法正常开展了,最好大家有个协调,错开生育。
同时记住大家对于的好,不要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就应该在你怀孕、生育的时候帮你干活。
3、 怀孕生育的女员工在休假前做好工作安排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有的怀孕女员工能坚持工作到预产期,有的可能要提前回家保胎休养,不管哪种情况,一定要做好工作的事先安排,做好交接、交代,这是一个员工的基本职业素养。
即使在休假期间,原本由你负责的工作需要咨询的必须给新的接替人员交代清楚,把对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4、 怀孕生育期员工对工作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她今后的职业生涯对于那些骗一份工作去生孩子的女员工,和那些怀孕生育期对工作不管不顾的女员工,都会影响到她们以后的职业生涯。
毕竟行业的圈子这么大,口碑这个东西还是很重要的。
任何对企业的欺骗行为和不负责任的行为最终会反馈到自身上。
怀孕员工多与公司沟通、体谅公司的难处,尽量减少企业的不便于麻烦,这样的员工也会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关怀。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女性员工的权力,作为生育适龄员工,也要懂得在享受权力的时候,尽一下她对在职企业的义务。
作为一个在职场努力工作了20多年的职场老人,我非常愿意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职场经验与案例,帮助大家走出职场困惑。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交流各自的职场心得和疑惑,我也会将尽力解答大家的疑惑,!
参考:
我2015年入职单位,勤勤恳恳干了两年,2017年结婚生子,产假是98天,后来意外怀孕,2019年生二胎,产假98天,也算是三年生俩,两次怀孕期间产检都尽量利用周末,实在周末约不上的(例如四维彩超,唐筛等检查)才请产检假,个人认为我虽然怀孕生子请产假,但是产假结束后上班丝毫没有懈怠,反而因为有孩子怕别人认为不认真工作而更加勤恳。
而且我并不是一进单位就结婚生子,是工作两年后才进行的,这是适龄婚育女性的权力,并且我没有因此耽误工作,都是到预产期才开始休产假。
所以我认为只要不耽误工作,女性结婚生子很正常,不过如果单位产假很长半年或者8个月的,只能说是单位福利好,有那么长的产假,而大部分普通的单位是没有那么长的产假的
参考:
在2018年年底,堂妹入职了新公司,3个月后,她结婚了。
当时还宴请了10桌同事和领导、客户。
大家都对她表示祝福,但是,之后,却让领导陷入了两难的境地:1、堂妹入职前并没有说明自己的婚否,领导侧面问过她,她也笑而不语;
2、目前堂妹刚过了试用期,如果她怀孕了,岗位需要有同事替代,招人成本高;
而堂妹接下来就享受产假、哺乳期等,有大半年时间不在岗,对公司来说,很难堪。
毕竟她才是一个试用期刚满的新人。
果然,堂妹结婚后一个月后,就向其他同事暗示自己有喜的消息,按照日期推算,她是在婚前就怀孕了。
这让公司更难做了。
幸好,堂妹自知之明,她眼看自己怀孕了,但又不敢跟领导说出来,等到肚子越来越大了,掩盖不住了,她才跟领导坦白一切。
并承诺,不会给公司带来麻烦,会遵守公司一切的规章制度,不搞特殊情况。
就这样,堂妹怀孕期间,尽量不做重活之外,其余正常的工作都照旧做好,能帮得到同事的,都会帮同事忙,不矫情,不偷懒。
这个工作状态直到她临产前一个星期,她才请假待产,等到坐月子的时候,还不忘帮助同事处理一些简单的工作等。
尽量树立好人缘,不给领导、同事添麻烦。
我认为,如果公司同事三年抱两,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半年的话,真的说不过去,毕竟公司要运营生产,这波操作会影响公司和同事的工作。
如果是这样,不妨像我堂妹一样,自觉地做好本分,不矫情,不钻空子,踏踏实实地在职场上体现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参考:
我还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个人事的小姑娘,在前一家公司休完产假,然后上了两个月班就辞职了,又在家休息了一个月,就来我这边面试了,结果到我这边上班不到半年,又怀孕了,然后就各种请假……我先说说,在老板的眼里会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吧。
大家不要喷我,我的真实感受就和吃了苍蝇似的,因为当时面试的时候专门问她,近期不会打算要第二胎了吧,她言之凿凿的不可能生第二胎的,而且我们只是个创业公司,总共也就30来个人,每一分开支都是精打细算的啊……但是能怎么办呢?
你只能按照法律程序走,生育是女职工的基本权利,既不能开除她,也不能歧视她,甚至你还要笑脸相迎,要不然让人家受气,动了胎气,你吃不了兜着走啊。
所以呢,我觉得从两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吧从公司老板的角度即使再不情愿,你也必须保证女性职工的基本权利,法律的红线永远不要触碰。
将心比心,女性员工怀孕是不可避免的事情,难道女员工怀孕就一定要辞职吗?
这对女员工是不公平的。
那既然无法避免,那就不如大大方方的面对这类问题,向其他员工传达一种比较包容的企业文化,因为你怎么对待她,团队的其他人员都在看着,大家会在想如果我将来遇到这种情况,老板会怎么对待我。
所以,千万不要因小失大,让老员工寒了心。
不如借机展示自己的心胸和想要打造的企业文化,把这件事情做漂亮了,换取更多员工的认可与信任。
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其实孰是孰非,员工的心里自有一杆秤,做出让员工敬佩的事情来,才能让员工真正信服你。
从员工的角度有计划的备孕怀孕,如果信得过企业管理层,最好提前和领导知会一下,自己最近可能要备孕,不要让公司触不及防。
即使你提前和领导知会了,领导也不会要求你说,不让你怀孕的,他也不敢,那既然阻止不了你怀孕的事实,为什么不提前告诉老板呢?
这样老板反而会觉得你比较真诚,会更加体谅你,而不是让老板心里不爽,憋在心里,要对你要更好,除非你不打算在这家公司做下去了。
另外,如果到一家新公司入职不到一年,最好不要怀孕,不管是做企业,还是做个人,我觉得还是要将心比心的,老板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现在多少中小企业的老板过的连狗都不如。
如果你一过试用期就怀孕,你让公司老板和其他同事会怎么看待你呢?
总之,将心比心吧,老板也要体会女员工的不容易,女员工也要体会老板的不易,多一些坦诚,少一些套路,于己于彼,才是最长久的相处方式。

参考:
1.进公司就怀孕生完休完产假就走人的,我干不出来,不过我不认为有问题。
都合法,合法还被骂?
因为有的人怀孕和生产前后想法会变的。
原本想好好工作,或者生完也坚持工作,但是可能生完没人带孩子,觉得单位距离远等等辞职带孩子或者换个更适合带孩子的工作,我觉得很正常。
不要给人都说的坏成啥。
2.一胎也好二胎也好,其实我觉得是社会对女性怀孕生产整个这个事件太不正面对待了。
总觉得生孩子有假期就是占便宜。
基本上每个女的都会经历这个过程。
我甚至觉得怀孕期间就该给假期,孕期反应比发烧难受多了,还得请病假,还不好请。
医生不是特别愿意给开假条,单位也不愿意你休假。
没生的或者男性拿孕妇说事太不应该了。
怀孕生孩子说实话挺受罪的,除了少数身体素质特别好没什么反应生的顺利恢复快的。
一般都要经历恶心头晕失眠呕吐生产更痛苦了。
我觉得男性应该也休产假,跟女性完全一样,多陪陪孕妇和产妇,尽快进入爸爸的角色,这样孕产妇才更好地待产哺乳和恢复。
3.公司单位觉得女职工怀孕生产自己吃亏,不愿意负担这部分,有本事找国家。
一个国家一个国情,我一个老百姓不能说谁应该负担。
但是有的国家还有国民工资,中国不是也没有?
企业负担重,别的国家企业啥负担有人研究过么?
国家政策问题,不要都扣在孕产妇个人上好吧。
说个不恰当的比喻,国家还规定子女应该赡养父母,那有的老人活的长有的人可能不那么长寿,难道你怨你父母命太长么?
应该就是应该,不要乱怪谁。

参考:
前段时间,有个孕妇把公司告了,因为公司在她怀孕期间辞退她。
公司表示,辞退这个员工不是因为她怀孕,而是她入职的时候刻意隐瞒已婚的事实,所有的资料写的都是未婚,突然就宣布已经怀孕了,有些工作做不了。
公司觉得诚信是最重要的,刻意隐瞒就是欺骗,所以才决定辞退这个孕妇。
孕妇觉得自己如果直接说已婚,会遭受歧视,所以才没有说明情况,这并不能构成辞退她的理由,还要求公司赔她20万。
站在公司的角度,有员工一直在请假和休假,确实是资源上的浪费,但是站在员工的角度,也不完全是百分之百受益。
每个人的职业生涯都是有限的,珍惜生命的同时更应该珍惜职业生涯。
公司是别人的,但是职业是自己。
表面上请假休假是耽误的公司的时间,实际上也是自己的时间。
怀孕时期,是最能显现个人成长的时候。
我有个朋友,在怀老大的时候考下来了驾照和教师证,等生完孩子,立马考了编,怀孕丝毫没影响她的计划和成长。
当然如果身体不允许,肯定是以身体和孩子为主的,但是在一切稳妥的情况下,也不要放松对自己的提升和成长。
上班有时候并不是机械的到点打卡,还是我们反复去试验我们所学知识的一个“实验室”。
长期休假在家,又没有注意提升和学习,会提前进入全职妈妈状态,这样单一的环境不利于孕妇,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所以,即使是怀孕,也要好好的规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向前看,向前走。

参考:
我在国贸那边工作的时候,研发部门有个女生怀孕后,由于岁数大,想着保胎。
于是在怀孕后的第二个月就不来上班了,每隔两周会给部门总监一张大夫开的请假条,然后就离开了。
后来干脆就请同事把请假条带过来,自己干脆进步出现了。
研发总监找我商量此事,我说你跟对方电话沟通一下,看对方的想法,如果态度好,就停薪留职,给对方继续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如果态度不好,就劝离吧。
沟通后,该同事态度整体上不错,协商后决定:公司给她继续缴纳社保,但是不再保留劳动合同,等她生完孩子再沟通。
你们公司同事三年两次怀孕,请假和休假很久,总共上班没超过半年,这个情况一定要跟员工和他的部门领导沟通一下。
如果是客观情况,那就要正常对待,不要做得太无情。
如果是该员工确实有问题,那么就应该动用一些手段了。
但是尽量不要做违法的事情,最好是善待员工。
因为善待员工的是做给在职员工看的,如果公司做得非常过分,实际上节约了一小部分钱,但是失去了人心,让很多同事寒心,也是很划不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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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想起来我怀孕那年,其实挺突然的,之前备孕的时候也有知会领导,因为毕竟也适龄了,但是怀孕这个事真不是你想怀就能有的,我反正备孕了一段时间没怀上,就放一边了,然后开始出差加任务。
突然就怀了,还怀的双胞胎,领导当时还挺高兴的,还跟我说不舒服可以回家休息,那时候挺感激的。
同一时间,公司的小出纳突然怀孕了,她还没办婚礼呢,马上办了,她自己也没合计这么快,这时候公司就俩孕妇了。
又过了一个月,公司会计也怀孕了,跟我同龄,她那时候有点多囊,但也是努力要孩子,之前就一直各处寻医问药的,终于怀上,自己肯定特别高兴的。
但是问题来了,财务部门任务重啊,而且一下就俩人,公司一共就没几个女生,我们三个一起,那一年前后脚休产检,其实公司压力还是不小的。
从领导层面来看一下这么多人不在岗,肯定是挺挠头的。
但是我们公司整体还是不错的,早早的帮我们分配了工作,同事也挺给力的,都互相帮忙。
从我们个人来说当时其实也挺不好意思的,突然怀了,还都赶一起了,同事们更不好受,自己的任务很多还要帮我们分担。
所以回去上班的时候,特意准备了一点小礼物。
生完孩子,有一段时间真的顾不过来,孩子生一次病就得折腾小一个月,我这一个月都没法好好上班,老公在外地,上上下下都得我自己跑,累得喘不过气,还觉得对公司过意不去,后面就跟领导研究离职了,还好那时候公司有个同事正好能顶上那个位置。
离职之后,听说我们那个小出纳又怀孕了,老大不到两岁的时候,想想领导和同事得多难。
特别是她直属领导,肯定是特别不愿意的,但是遇上了怎么办。
正常的公司,都不会在女同事怀孕的时候找各种理由辞退员工的,可能领导层面会有不开心,但是还是会按照公司规定提供一切福利待遇和休息时间的。
当然肯定也有例外,但是人家没怀孕之前对公司也是有贡献的,不能因为怀孕生子了就区别对待。
所以,对于三年生俩娃这事,公司上下肯定各有说辞,茶余饭后同事们也会拿来调侃,但是谁也不是故意要这么快的节奏啊,都互相理解一下吧,你生娃的时候别人也在为你分担啊。
我是一个混迹育儿圈10年终于得以自己施展拳脚的双胞胎宝妈,是朋友圈中的辅食达人,育儿小百科,爱生活爱分享,正能量爆棚的我期待与您一起同行,在育儿育己的路上共同学习成长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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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国家比企业更好,国家安定企业才可以蒸蒸日上,所以正常来说如果是国家允许甚至是建议生的二胎是没有问题的。
话是这么说,但是不少企业却做不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说国家说可以给生二胎,我也给你生二胎,但是生二胎和排着队来,之前听说一个幼儿园放开二胎后园长就说了,生二胎要排队,先在幼儿园上班的先生,每年轮两个名额,轮到你的你才生。
但是生孩子是想生就可以生的吗?
有多少人求之而不得的。
如果万一有了自己的名额又没有到,是不是就不要了呢?
所以二胎放开,企业才是最着急的。
而有些人本来结婚就晚了,30岁才结婚生娃,想着要生二个,可能会没有想以避孕,三年抱两个娃也是非常正确的,而怀孕生娃就中休假啊。
所以我觉得企业遇上了就得扛,当是给国家的二胎做贡献了。
而且事实上只要是这个女员工买了生育保险,到休产假时的工资也是社保局发的,企业也只是帮交社保,所以压力也不是特别大。
只是希望女性员工回归职场后要帮公司做一些贡献。
话题:你公司有没有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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