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都在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债权人官司打赢强制执行了但债务人跑路了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后,债务人找不见的话,照样可以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终结执行,某些符合条件的债权人,可以申请领取法院的司法救助金作为补偿。
债务人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搜索到相关证据,申请法院撤销该财产转移或者直接申请执行对方财产(配偶或者子女),再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铁路部门不向其出售火车票,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机票,不可以在星级
目前,在互联网数据服务的情况下,执行工作效率极大提高,缩短被执行财产处置周期,降低当事人的执行成本,即使被执行人跑路,可实现网络财产查询与财产冻结、扣划同步进行,将被执行人的各种财产“一网打尽”,提高办案效率,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任何疑惑或者需要法律帮助的地方,可以

参考:
要想解决执行难。
只有把欠钱不还的人送进大牢。
这才是最好的办法。

参考:
市场经济,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永远存在,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所有买卖都有风险,你借钱给别人也有风险,出了风险自己也有责任,都依赖法院给你要钱,公权也不可能乱用的,有头发装秃子的人必定少数,怎么拉黑他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生存发展权任何国家不可能剥夺,限制只是一种手段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既然当初你选择了信任他,那就凭他良心了,公权力介入谁都得不到好处,我想大家都明白,债务人确实有困难拿不出来钱,法院也的确没办法,公权力更不会把他至于死地,钱财,身外之物,以人为本是世界和人类发展的共识,拉黑限制只能让债权人损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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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跑路的老赖就应该通缉他们,抓起来该杀的杀,该判无期的判无期,对于打击老赖绝不能手软
参考:
最好把所有的老赖都抓起来让他们去沙漠植树,按劳开支,种成活了按政策给补贴,还债用
参考:
限制老赖的做法,只能是债务人雪上加霜,翻身的机会越少,发展历程更加艰难,赚不到如何还钱?
限制、拘留、判刑、甚至处死,绝不是解决债务纠纷、实现归还债务的好办法。
反而是,国家应该出台政策,给予更多的机会,鼓励身负债务的人不要气馁,努力赚钱,早日还账,定纷止争,解决矛盾,稳定社会,和谐共处!我们相信历史会对当前限制老赖的做法有个评判的!
参考:
非网上高利贷借款。
正常的民间借贷这两者必须区分来执行。
但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书上要求借款人归还的借款必须依法执行到位。
如法院执行局说什执行不能。
那不是法院自己否定自已吗?
法律必须有强制性。
不然制定不能执行的法律有何用处。
没有强制性谁都不怕法律。
社会不是大乱了吗。

参考:
都想解决执行难,都想树立诚信社会,但真不好解决。
根据最高院数据,截至5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09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504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87万人次,422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目前司法执行中,若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则依法进行拍卖变现,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若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则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告知申请执行人日后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当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法院原则上都会主动采取。
但若真无财产可执行,那也是客观履行不能,也只能面对现实,打赢官司而无法得到执行的案件实在是太多太多!
参考:
老赖就钻法律空子。
真的是抓住了就坐十五天不还是放了吗。
关键是国家修改一下吧。
用公安网络抓老赖一抓一个总
参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是说你没钱了就可以不还吧。
而且很多老赖都是转移资产,名下没有可执行资产,但是仍然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
我就认识一个,黑名单的人,用银行骗来的钱去放高利贷,当老赖,自己名下没财产,买高铁票用别人身份证,走账用别人银行卡。
不过过年听说被抓进去了。

参考:
只要欠债不还,不管是不是老赖都要入刑,而且还要涉及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必须严惩!!!因为欠债人给带来的精神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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