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借给同学11万当时没写欠条一直到现在还没还关系闹僵了该怎么才能要回借的钱

冒到借钱不还的人,如果你不心狠,还真的要不回来。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当时的工资是二百多。
一个同学过来借钱,说是要捣腾煤,想买个摩托车。
我当时手里没有现金,只有一个两千元的存单。
但存单差两个月三年到期,取了实在可惜。
他出主意说:这个钱我用两个月就可以了,就用它抵押贷款吧,不会耽误你的事的。
于是我就跟他办了手续。
两个月后,信用社找到了我,说贷款人找不到了,要把我的存单取掉还贷。
当时我真的蒙了,那可是我一年不吃不喝的工资啊!于是赶紧央求人家,给一点时间我去帮忙找。
那时候,每天一有时间,就骑摩托车乱窜,去他有可能去的地方找他。
可是快一个月了,仍然是泥牛入海,没有消息。
在信用社催促下,只得把连本带息的钱两千八百多元,让信用社取走了。
这时候,我真的很抓瞎。
钱取走了,当事人找不到,手里连个借条都没有。
于是仍然拼命的找他。
终于等到他回家了。
找他要钱,说没有。
还说有钱谁贷款呢。
你说气人不,当时可是说的挺好的呀。
没办法,只好让他打了借条,等有钱了再还。
中间催了几回,都说手里没钱,都是老同学,真的不好说什么,只好等着。
二零一四年,听说他得了癌症,我就更不好意思开口了,至到一五年他死,也没还回一分钱。
象你这种情况,先想法取了证据,再去主张你的权利吧。
如果拿不到他借钱的证据,一切活动都是白费。

参考:

你的钱能否要回有几个关键点。
1、你和你同学关系闹僵之后,又没有借条凭证,你同学是否还会认可欠你11万元?
如果对方现在铁了心,一口咬定和你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如果你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那你真的毫无办法。
2、你当初借给你同学11万元,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吗?
有没有约定利息?
有没有支付过利息?
如果当初是通过银行转账的,那么还有银行流水可供查询,这对你有利,很重要。
如果是通过现金给他的,那么当初有没有其他人在场?
有没有人来证明此事?
另外,有没有约定利息?
如果中间他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微信等支付过利息给你,那么这也是有力的证据。
3、如果
录音这种呢可以作为辅证,最佳的证据是重新打一个借条,这就需要你的智慧了。

参考:
你这个同学人品有很大的问题,他成功地运用了你的讲面子重情义,做人做事不精细的弱点谋取了不义之财。
这么大一笔借款既没有借条,也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时间己过去近8年,如果当时是银行转帐,你还有一丝丝希望可以找到借贷依据,如果当时是现金借贷且没有第三人在现场见证,你这笔钱想要回恐怕玄了。
十分同情你的遭遇,但不赞同你过于讲面子的做人方式,你这个教训是十分惨痛的。

参考:
这种情况如果你借给他的是现金没有银行转帐凭证没有第三者证人他又不认帐,那么这钱想要回来可就难了。

参考:
现在这里存在两个法律问题。
第一个,借款事实的证明问题。
没有欠条,是否有转账凭证?
若没有借条(欠条),也没有转账凭证,关系又闹僵,可能导致对方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作为要债方就必须对借款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若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现金交付的话,可以提供当时取款的凭证作为证据。
同时若有知晓借款事实的人,可以作为证人证言。
另外,双方之间的通话内容,短信内容,微信或QQ的聊天内容,有涉及借款事实的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供。
第二,诉讼时效问题。
民法总则实施前的诉讼时效是两年,现行诉讼时效是三年。
原则上, 若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则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但若是有催款行为,诉讼时效则从主张要求还款之日开始计算,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
所以,若为了证明双方存在借款事实而提供一些催款凭证,则有可能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若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有可能面临被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风险。
自己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若在法律上存在很不利的因素,建议尽量跟对方协商调解。

参考:
12年借给同学的11万元,现在怕是很难再要回来了。
如题所述,你在2012年的时候借给同学11万元。
由于你们之间的关系不错,你出于对他的信任便没有让他出具借条。
可是,你的同学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把钱还给你,正巧你们之间“友谊的小船也说翻就翻”。
于是,你便想把钱要回来。
可是,你现在却面临着两大障碍。
第一个障碍是,你如何证明你确实借了钱给你同学。
正如上述,你们当初没有出具借条,现在关系又闹僵了,他很有可能不会再承认这件事了。
如果你当初是通过银行转账给他,并且当时的银行转账流水还能调取出来,那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你可以凭借支付凭据提起民间借贷纠纷之诉。
相反,如果你当初是给的现金,那么你就只能找找有没有人证能证明这件事了。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二个障碍是,现在距离借款时间已经长达7年,诉讼时效恐怕是早已经过。
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并且你的同学也提出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那么你就真的不能要回这笔借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综上所述,鉴于你们之间的关系已经闹僵,而证据又比较缺失,这笔钱你是很难再要回来了。

参考:
今天终于踏实了,因为我把从同学那借的钱还了。
2018年10月份买了套门店,原来门店面积小不够用,就想把门面卖了买个大的,碰巧离不远有个门店出售,面积比我现在门店大一倍,价格比我这个店贵个几十万,赠送150平米地下室,正好当会议室,还能有个食堂。
买的时候匆忙,手里没有那么多现金,先付了一半款,剩下的打算卖了老店付清,谁知道2019年经济环境断崖式下跌,买完房子才发现房子根本卖不出去,跟房东约定的时间到了,情急之下给大学同学打了个电话,在她那串100万用下,等卖了房子再还她,同学二话没说,转了93万,她手里就93万,都给转过来了。
我说给你打个欠条,她说不用大姐(
就这样我就开始张罗卖房子,根本没人买,到处都是卖门店的,中途手里有几十万现金,想给同学汇过去,她说不着急,等房子卖了一起给就行。
我心里天天惦记这钱,成了心事了,给她打了几次电话,想给她补个欠条,她总说不用,今年生意比往年要差一些,一直到今天,回来一笔工程款,我第一时间给同学打电话,告诉她我的钱到账了,给她汇过去,我给她转了100万,她说不要利息,我说那肯定不行,这都帮我大忙了,你的钱放银行也有收益的,就当我这是银行存款了。
真的特别感谢我的七妹,这么信任我。
让我这么暖心,我的老门店没卖出去,两个月前租出去了。
最后我想说,人哪,要有良心,知道感恩,千万别辜负别人对你的信任,能在你困难时毫不犹豫帮你的人,都是你的贵人,千万别得罪贵人,恩将仇报啊!
参考:
这种情况很难要了,如果你朋友有良心的话,还是老老实实把钱还了,否则,即使打官司,你这事都不好办。
首先,你们之间没有借条,这对你是极为不利的,有人会说,凭借转账记录就可以,那纯属扯淡,转账记录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他可以反咬你说是你欠的钱,通过转账还给他的,你怎么说?
后果就是你们无限的扯嘴皮官司,谁也说不清,法院根本无从判决。
我给的建议是,不妨先试着改善跟他的关系,先把紧张气氛缓和下来,然后后期通过微信聊天或者电话聊天的时候,可以往欠钱这方面说说,只要他承认了,你这边正好录音了或者保留微信聊天截

参考:
只要他承认借了你的钱,聊天记录,电话录音保存好都可成为证据。
前提是你得引诱他承认,最好把具体借款数额说出来。
具体怎么操作就看你的了。

参考:
打电话开录音我:以后我们联系少了,12年前借你的16万你近期还我吧?
他:什么16万,你锈逗了,当时你借我的就11万。
我:我给你算算啊,11万本金,利息一年10%,12年了我算你16万总共不贵吧。
他:就只有11万,你要不要?
我:那你打给我吧。

参考:
你同学之所以这么嚣张,很明显已经摆出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已经完全不想还你钱了,而且他就是吃准了你们当时没有任何凭证这个事实,开始堂堂正正的耍赖了。
接下来的问题,闹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取证了,比如你们之前的转账流水,比如你们在微信交流中的回复,以及电话记录等,如果你之前有这些方面留证的话,还可以整理一下当作证据,如果没有那么想再取证难度就很大了。
从你同学的反应来看,我想他现在应该已经对你有了反取证意识,你想通过微信或者电话吊出来的方式估计很难起作用,你微信他就是不回,或者顾左右而言他,那么是没有实质作用的。
在电话中如果你们的谈话没有涉及欠账或具体数额,那么也是没有作用的。
再者,你同学现在接不接你电话还不一定呢。
我感觉从正常的取证这个途径很难有突破了,建议你从其它方面入手,比如找你同学的父母、亲人,或者你们关系都不错的同学来帮忙调解一下,忍着愤怒走走这些路线吧,同时还可以通过其它人来套套话试一下。
另外,12年微信还不是特别普遍,不知道你们当时有没有短信交流的记录,有的话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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