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法院要求我出庭做证人必须去吗

其他人的回答,你可以当废气采纳!他们怕不是香港电影看多了。
根据中国法律定义,证人作证,是义务!义务你懂吗?
纳税是义务、服兵役也是义务,你可以不尽义务吗?
《刑事诉讼法·60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民事诉讼法·72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
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法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41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四)证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无法出庭;(五)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
第42条第1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继承法.18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Ok,既然是义务,我就不是不去,我看你法院能拿我怎么办?
怎么办?
好办!《刑事诉讼法·192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刑讼……193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
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参考:
如果是刑事案件,且是重要证人,会要求你去,不去的话会强制要求,甚至罚款或司法拘留。
路费报销没问题,还有出庭补助。

参考:
法院要求?
你是不是搞错主体了,一般民式诉讼,你一个证人,要么是被告一方的要么是原告一方的,在开庭前他们某一方没有和你商量好吗?
如果是刑事庭,也是检察院或者犯罪嫌疑人一方找你,关法院什么事?

参考:
法律有规定的,不可以强迫证人出庭作证的……可以拒绝出庭作证的,本人有过经历,经历过一场车祸,被压人当场死亡,当晚交警队叫我去调查,我问过办案人,我可以拒绝接受调查吗?
他说你可以拒绝。
法律规定,证人出庭必须是自愿并且不可以做伪证……所以,你可以拒绝出庭作证的,因为,证人必须受到法律保护的……
参考:
看案件性质,如果是刑事案件,法院通知你出庭作证,那你基本上就得去了,这基本上就是控方或者辩方向法庭提出你出庭而且法院认为你的出庭作证对定罪量刑有影响有必要,经过两次通知你还不去的话法院可能会强制你到庭,住宿费,伙食费和路费会给你报销,单位不能扣你的工资,如果是民事案件,那你可以不去,去了的话上诉三费和误工费由申请你作证的当事人支付。
当然,不管民事还是刑事,如果法院允许你通过网络出庭的话,你就不必跑一趟了。

参考:
(费用负担:如果是民商事案件,谁请谁负担费用,单位不给报,单位无义务。
如果是刑行案件,单位给报销,单位有义务为国分忧。
)
参考:
谁请你做证人,费用谁出。

参考:
呵呵!一般都要先过来了解情况!不可能直接喊你过去作证!另外不会强制要求你去,因为就算人去了不说话或者不说实话或者干脆说不知道,也跟没去一样!
参考:
证人的误工费和交通费暂时都由原告垫付,案子审结后由败诉者承担。
证人有作证义务,但是这些费用由原告暂付是合理的。

参考:
我想对你说惩恶就是扬善。
现实中惩恶比扬善更重要,也更难。
如果是刑事案件,作为证人还要要勇敢的同恶势力做斗争的。
惩罚一个坏人,比做十件善事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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