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怎么办理

凡是取得江苏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可申请注册挂靠(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通过考试获取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申报注册)初始注册条件

1、(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4)学历证书;?

(5)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7)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初始注册流程

1、登录平台: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

2、下载安装客户端

3、安装

4、点击注册

5、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并上报该申请;

6、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见“江苏建设人才网”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7、公告之后进行证书制作,由企业替建造师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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