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处分人员还能升职吗

,违纪人员受到处分后一定期限内是不能升职的,但期满后可以正常升职。
目前,我国针对违纪人员的处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针对全体党员的纪律处分,另一种是针对全体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二者的规定有差异。
先讲党纪处分,其适用法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条例明确,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共有5种,从轻到重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党纪处分没有处分期的说法,但是受到处分后有一定的影响期。
1、党员受到警告处分的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升职和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推荐党外担任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3、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推荐党外担任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但是,过了影响期后,根据纪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理念,只要党员表现优异、贡献突出,可以照常升职!再讲政务处分,其适用法律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政务处分适用所有公职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管理人员、公办单位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
政务处分共有6种,从轻到重分别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政务处分有处分期的规定,分别是:警告,六个月;
记过,十二个月;
记大过,十八个月;
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注:受到开除处分的,不再拥有公职,也就没有处分期的说法了。
)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期内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不得晋升职务、职级、级别等!当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级别等不受原政务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级别等。
其实,对于违纪受到处分的公职人员而言,不管你是否党员,只要认真悔改,不再发生违纪行为,并且后续表现突出,在期满后依然可以提拔重用,全国各地也都有类似的例子!

参考:
有个兄弟最近被提拔重用到常务副县长岗位,历经五年,终于扫去了过去笼罩在头上的阴霾。
五年前,他是本地财政局副局长,级别明确正处级,结果后来因为被查出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被组织给予了降级处理,直接由正处降为副调研员,于是便在单位做起了“隐形人”。
大家以为,他的仕途应该自此终结了,殊不料几年以后居然再次咸鱼翻身,直接到县里干起来常务副县长。
当再次看到公示,由四级调研员公示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兄弟感慨万千,感觉像是做了场梦。
通过兄弟的经历,可以看出体制内人员因违纪被处分,以后还仍有机会升职,前提是要出影响期,也就是处分期。
比如党纪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分别为: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开除党籍。
其中警告处分,明确在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或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严重警告是一年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都是两年内。
除了党纪处分,体制内人员还有政务处分。
根据2020年颁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共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其中,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对于影响期后是否可以晋升,该法第二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
体制内的事业编和公务员都在公职人员范畴之内。
按照上述解释,也就是说,体制内人员在处分期满后,无论工资待遇还是晋升待遇都不受影响,升职加薪自然没有问题。

参考:
本人在人员惩戒岗位工作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
但事实上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先说两种不同的处分: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从宏观的角度看,处分分为两大类:党纪处分、政务处分。
(一)党纪处分,一般是指党员因违反党的纪律而受到的处分。
这里有个关键问题要特别注意:党的纪律,涵盖的范围特别宽泛,一切违反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肯定同时违反了党的纪律。
也就是说:党组织和在任何岗位的党员,只要违反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了党和国家政策,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危害了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都违反了党的纪律。
对此,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只要认真地读一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明白了。
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依这个次序加重。
概括而言:警告、严重警告是轻处分,后三种是重处分。
其中,警告的影响时间为一年;
严重警告一年半;
撤销党内职务必须明确是撤销党内一切职务还是某一个职务,即:担任两个职务的,必须从担失的最高职务撤起;
留党察看,首先要明确是留察一年,还是留察两年;
其次处分期满后,还要经过单位考察,决定是恢复党员权利,还是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之后,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细心人还会发现,《公务员法》非常明确地规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一律禁止录用为公务员。
也就是说:开除党籍的法律后果是极为严重的。
所以,对党纪处分一定要客观、清醒、慎重地看待。
相对来说:受了轻处分,对以后的影响确实不大;
受了重处分,那就不一样了。
如果是开除党籍,几乎就没有什么希望了。
另外,党纪处分决定,一律装入本人档案,其实会影响终生的,区别只是影响有大有小而已。
(二)政务处分。
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作出的行政惩戒性的处分。
处分依据中,不包括党内法规。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政务处分所涉及到的人员范围非常宽泛。
按照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了所有的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其余所有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主要是农村村委会、城市居委会组成人员)。
政务处分又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法律明确规定的政务处分的期间是:警告,六个月;
记过,十二个月;
记大过,十八个月;
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当然,开除就是永久性的了。
一般来说,警告、记过、记大过是轻处分;
降级、撤职、开除是重处分。
对于不同身份的公职人员,还有一个具体的处分适用问题。
例如,没有担任行政职务的人,自然无职可撤,当然不适用撤职处分。
就目前实际情况来说:1、公务员,既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法律规定,又适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行政法规规定。
当然,在2020年6月底之前,只适用处分条例了。
就处分的影响来说:以前的行政处分,期满之后必须按规定予以解除。
并且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也就是说:从法规的角度讲,解除处分后,不再受影响。
但重处分解除之后,并不能恢复到原来的级别和职务,要在已经降级的职务、级别上重新开始晋升职务(职级)、级别。
很清楚:重处分的影响实际上是永久性的。
开除处分则彻底地失去公务员的身份,不存在解除的基本条件了。
现在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则明确规定: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2、事业人员。
原来的事业人员的处分依据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原监察部和人社部于2012年联合发布的部门规章,其实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立法层次比较低。
《暂行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处分解除后,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这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其实是一致的。
现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经正式生效,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
3)国有企业职工的处分。
其实,国有企业职工原来是有政纪处分的,其行政法规依据是国务院于1982年4月10日公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条例》明确地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这与当时我国的经济形势是相互适应的。
后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国务院于2008年1月15日起,正式明今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理由是:企业职工的奖惩事项,已被上述两部法律所代替。
此后在国家层面上,再没有出台过关于企业职工奖惩的规范性政策。
也就是说:从2008年1月起,如果要给予国有企业职工处分,完全没有法规依据。
当然,任何单位和企业,自然也不能再给予企业职工处分。
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更明确地说:两部法律出台后,企业职工的奖惩事宜,其实成了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之内的事情,由企业自行决定,国家不再进行宏观干预。
自然,在2008年1月之后,企业职工压根儿就没有了行政处分。
但企业中党员,还是有可能受到党纪处分的。
可以肯定地说:任何事情都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
就企业职工的处分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六十五条非常明确地规定:“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和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
”这当然是法律的授权性规定了。
也就是说:做为公职人员的一部分,至少在国有企业中的各级领导班子、分公司负责人、企业中层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在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岗位上的管理人员,会随着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处分规定的出台,有可能因违反规定而受到政务处分。
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也就是说:国有企业职工的处分,又要重新确立了,肯定又要回来了。
当然,一切非国有企业肯定都不存在这一问题。
另外,还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问题,也会出台新的规定。
否则,政务处分法仅仅成了专门惩治公务员的了。
二、回答
这是第一层次。
2、受政务(或行政)处分的人员,多年来其实只有两种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事实上,企业职工已多年没有处分了。
这是第二个层次。
3、无法党纪处分,还是政务处分,关键要看是轻处分,还是重处分。
虽然政策上明确:处分期满后不再受影响,但受到重处分中降级、撤职的,不能恢复原来的职务(职级)、级别待遇,开除则是终身制的。
因此,受处分的人员,轻处分自然影响不大;
重处分期满之后,被降低了的职务(职级)、级别待遇一律不能恢复,一切必须重新开始晋升,影响自然比较大。
同时,受到重处分,肯定会严重地影响到年度考核结果,从而影响到正常晋升职级、薪级待遇,这是肯定的事情。
从这个角度看,处分期满之后,一切只能重新开始,重新晋升。
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处分是对一
对任何人来说,是一
如果仅仅是正常的工资晋升,一般不再受影响,还可以晋升。
如果是通过组织考察,选拔任用党政领导职务、晋升职级,或者晋升管理岗位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受到过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降级、撤职这类重处分的人,一般来说就没有什么可能了。
毕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济济。
正常来说,选拔任用都有多个竞争对手的。
事实上根本没必要一定要用一个有重大历史污点的人不可,一般也过不了考察关。
通俗地说:受到过党政纪重处分,意味着从此就与政治前途基本无缘了。
除非本人特别优秀,受到上级领导的特别关照。

参考:
我简要给大家举两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是老婆举报自己当局长的老公出轨,一个是因为在扶贫工作中出差错被处分。
最后我再分析总结这个问题的答案。
这两个例子都发生在我们县,主角都是正科长级实职领导。
一个在县直部门当局长,一个在乡镇当党委书记。
发生的时间,一个在7年前,一个是在3年前。
举例1:老婆举报当局长的老公出轨7年前,我们县直部门某局的局长夫人,在当地一个最大的论坛上,实名举报自己当局长的丈夫出轨。
那局长夫人说,自己实在是无法挽回丈夫的心了,目的只有一个,让组织认清自己丈夫的面目,并且惩罚他。
她还上传了捉拿现场的大量
帖子一出,群众纷纷吃瓜,领导跟进调查。
事情并不复杂,调查难度也不高,真相很快就水落石出了。
结论就是:事实确凿,证据充分。
怎么处理的呢?
结果是这样的:免除领导职务(仍保留正科级),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单位。
如今,7年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位局长在县直的一个局呆着,并没有让他重新复出当局长,就更谈不上提拔升职了。
举例2:乡镇党委书记在扶贫工作中出差错被处分这个事情也不复杂,好像之前我在以前的一篇微
3年前,市级一个扶贫检查组到那位乡镇党委书记所在镇的一个自然村检查扶贫工作。
检查组谁也不问,只问镇里分管扶贫的副镇长一些村里的基本情况,有多少人口啊,有多少贫困户啊,有多少享受低保的啊。
我的天啊,那位副镇长什么都说不清楚,不知道,你说尴尬不尴尬。
其他的细节就不多说了,直接上处理结果:分管扶贫的副镇长严重警告处分,调整分工;
镇长严重警告处分;
镇长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警告处分。
可是,在之久前完成的县乡换届中,镇党委书记并没有什么影响,提拔到了副处级领导实职岗位。
【辛酸职场分析总结答案】一、在体制内,违纪处分,只要没有上升到违法的刑事处罚(一定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简称双开),理论上来说,是不会影响提拔升职的。
比如举例2中,那位乡镇的党委书记就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二、在体制内,受到普通的违纪处分,一定是有个影响期的,比如降级处分是2年,严重警告好像是一年半,警告好像是1年。
因为受到违纪处分的人,组织部会强制有一年年度考核不称职。
而提拔有个前提条件,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必须称职
三、在体制内,受到违纪处分的人,领导好也,普通干部也好,能不能得到提拔升职或者重用,主要还是看受到处分之后的表现吧。
表现优秀的,组织应该会给机会。
四、在体制内,爱到违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能不能重新得到提拔或者重用,我认为也要看当事人违纪的事情的影响力。
比如举例1中的那位局长,明显是人设问题,道德问题,而且在县里是人人皆知的事,组织部门就是想重新启用他,也还是有所顾忌的。
而举例2中的那位镇党委书记就不一样了,他只是因为下属的不称职受到了牵连,最多算是对下属的管理不到位,对下属的要求不高,没有什么坏的影响力。
五、当然,我相信对于体制内受到违纪处分人员的态度,各个地方会有所不同。
这个很正常。

参考:
违法行为,违规违纪处分人员不能升职,升级,提拨的!也是不能任用了!违法乱纪行为,有几种,记过处分,记大过,免职称考试的做法,记过处分1,2年
其中特别提出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该规定还指出:“对公务员的处分分六个种类,一是警告,处分时候为6个月。
二是记过,处分时间为12个月。
三是记大过,处分时间为18个月。
四是降级和撤职,处分时间为24个月。
”。
我们通过了解公务员处分条例后,就不难看出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也是很严格的,
比如某局长因工作上的失误,给国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教育群众,也是为了让其充分认识到过错,从思想重视起来,同样的错误不犯第二次,纪委给其记过一次的处分。
那么记过的处分时间是12个月,也就是说在受记过处分的当天起至12个月内不准被提拔重用。
等熬过了这12个月的处分时间,并且你又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那你理所当然还会继续被提拔重用。
这也就像电视剧《亮剑》的李云龙,不断犯错还不断受到提拔重用,只因他在受处分后还能拼命忘我贡献,所以他能将功补过、小错不断,最后还能晋升为中将军衔。

参考:
有年限规定。
诫勉谈话半年内不能升职;
党内警告处分一年内不能升职,警内严重警告一年半内不能升职。

参考:
#原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违记处分过了规定的期限表现良好业绩优异故,有升职的空间#上海市常青教育凌远长著#
参考: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参考:
有个朋友副镇长,人家讲话,现在身为镇政府干部,尤其是还有个一官半职的,身上不背几个处分,出去都抬不起头,没处分的一看般就是不干工作的。
干工作谁不犯点小错误,受点小处分[捂脸][捂脸][捂脸]
参考:
机关事业单位违纪处分员,只要处分期满,撤消处分后,本人表现好,仍然可以升职,以及提拨使用。
我认识一
单位为了教育本人,分别给了行政记大过与党内警告处分。
几年过后,由于他本人表现好,能力强,又担任县畜牧局中层干部多年,再后来他还任了副局长,直至县畜牧局局长。
还有一位,年轻的中学教导主任,曾因嫖娼被查,开除了党籍,算是党内最高处分了。
过了五六年后,由于这位老师业务能力强,表现一直很好,再次被提升为教导主任,后来调到另外一所学校担任副校长,经组织部门考察,还重新入党,并且最后还担学校校长至今。
在我们这里,曾经犯过错误受到处分,后来又担任单位中层干部,以及副局级和正局级领导的,确实还大有人在。
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对犯过错误的人,只要不是严重违法判刑入狱,被开除了公职的人员,一般说来,不会一棍子打死,而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功是功,错是错,该处分必须处分,该提拨也是大胆提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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