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用地上搭建养殖棚属于违法建筑吗

前言:农业用地建设养殖棚,肯定是属于违法建筑的。
在没有任何的手续、审批,私自建设的,肯定最后的结果是拆除。
违建养殖场必须拆除在我们的土地基本的区分有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农业中用种植、养殖都是属于农业,但在养殖上需要审批手续,才可以建设养殖场。
在这个审批的过程中,首先是经过村委会的通过,在去乡镇的土地管理所提交,就基本完成,需要等待审批就可以了。
养殖用地如何选择在养殖场的选址问题已经要避开耕地,尽量选择荒坡、沙滩等土地利用率低的土地。
这样在申请的时候更为容易一些,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在养殖禁养区的规定中,养殖场要离村庄500米以外的地方建设。
养殖场建设明确的禁养区规定范畴居民居住区或医疗科研人口密集区域、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居民水源保护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保护区。
在这些区域里面是肯定不叫建设养殖场的,如有存在的养殖场也是需要拆迁、搬离的。
在相关的政策中是有相应的补贴标准,养殖棚补贴、养殖场附属物补贴、土地的补偿、停产补贴、养殖设施工具补贴、搬迁补贴、临时安置补贴等。
总结:在养殖棚建设上一定要遵循禁养区和用地性质的选择,现在环保的严格要求下在禁养区的内养殖一定是搬迁或拆除措施的,没有任何的少量余地哦。

参考:
在农村搞养殖的一定要进来看看,看过之后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养殖场,了解清楚养殖场要建在什么位置才是不属于违法建筑物,如果用地不规范不合法,投资几万块钱十几万块钱,搭建了养殖场,刚把鸡苗猪苗,牛羊,放进养殖场,就被违法推翻, 不但得不到赔偿,反而还要遭受到强制拆除的危险,这种事情在农村里面时有发生,那么要符合什么条件才不是属于违法建筑呢?
首先,我们想要建立养殖场,必须是要在非基本农田,而且还要符合我们国家《畜牧法》规定条件下的用地,可以用来建设养殖场。
在农村里面的基本农田是万万不能用于建养殖场的。
像,我们国家对于环保政策十分严格,对于建养殖场用地都非常的严格化,对于建立大型的养殖场,需要用到大宗土地都是要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满足条件才能够在农用地上建养大型殖场,用来养殖。
但是,如果,满足
”养殖场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农业用地上修建养殖场,他不属于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话是不属于违建养殖场的,具体有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养殖场,养殖场只能够建立在非保护农田上。
3.在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建设养殖场必须要远离河流,还有饮水源和村庄等。
3.养殖场。
必须要达到环保卫生设计要求,并且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像大型的养猪场养牛场,都是要有相关的环保卫生合格证,污水处理合格等。
总的来说,在农村搞养殖,养殖场的选址用地和审批各种证件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把相关的手续办理好,毕竟一投资就是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如果建立在不符合条件的农用地上,这是属于违法建筑物,被相关部门知道了,有极大的可能性被拆除,而且不得到任何赔偿,会对自己造成很严重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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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在农用地上搭建养殖棚,属于违法建筑吗?
该怎么处理?
关于这个问题,已经讨论多时,一头是硬性规定,另一头是农民生产实际需要,到底该死守陈规,还是该从实际岀发,满足农民的生产所求。
把农民从事什么生产,都要扯到法律上去对待,那农民只能守着金碗要饭吃。
所谓农业生产,不能单纯认定就是粮食生产,人们所需的农业产品都是农民生产岀来的,没有相应的基础设施,就无法从事。
自古农村讲究五业兴旺,社会发展到今天,让农民全面发展,尽快提升农民的富裕水平,满足全社会的实际需要,是农业发展根本所在。
当然我国土地缺少,首先应当保证粮食生产,这是农业发展的前提,但其他农作物,尤其是肉蛋禽之类产品,同样也不可缺少,农民通过饲养也可以转化粮食,提高粮食的附加值,是农民增收的一个基本保证。
有条件就应当鼓励农民生产。
一味加以限制,是不符合当下农村实际的。
在一些平原地区不顾田地成片,不顾别人耕种影响,硬是在中间建一处养殖大棚,这样是应当受到限制的。
如果像山东省那样,政府合理规划,划分岀种植区,养殖区,有计划的满足农民生产需要,既解决土地合理利用问题,又满足了农民生产的需要。
如果各地都能这样,就不会岀现那些乱建现象。
建养殖棚要看农民是不是真正需要,不能与私搭乱建相混淆,也不能用法律去强压强拆。

参考:
您好,感谢您
养殖棚作为养殖户在承包地上建造的养殖设施属于直接用于畜禽舍的农业设施,依法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因此以没有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认定养殖棚为违法建筑是不合法的。
希望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参考:
在农用地上搭建养殖棚,属于违法建筑吗?
该怎么处理?
其实在农用地上搭建简易的养殖棚是没问题的,也不涉及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也不会对土壤产生什么实质上的破坏,是没问题的。
之所以这样说,就是要以养殖棚的建设方式为主要依据的。
比如说使用混凝土或者砖混结构建设养殖棚,这样做就会对耕地造成永久性的伤害的,自然需要规划和审批;
而如果是建设简易的彩钢类的养殖棚,对耕地的破坏有限。
但是这类的养殖棚是否需要经过审批,界限还很模糊。
有的地区是可以直接建设,有的则是需要审批才可以;
而对于那种最简易的木质的养殖棚来说,对耕地不会产生实质性的破坏,不需要经过审批。
而对于这一点来说,农用地和基本农田没什么区别,都是一致的。
虽然说,那种临时性的养殖棚不需要经过审批就能建设。
但是不代表您可以不顾一切的就能进行,因为现在国家对于养殖方面限制较多。
养殖达到一定规模就需要您申请环保、防疫等部门的证件了,特别是环保这一块。
只要粪污排放不达标,您的养殖场还是被拆的结局。
所以,在耕地上建养殖场不单单需要看建设的结构,还需要看您是否能获得环保和防疫的审批。

参考:
不是违法建筑,不需要拆除,可以继续使用。
在2021年以前,属于违法建筑,需要拆除;
在2021年3月下旬以后,就不属于违法建筑了,可以继续使用。
请看
从文件里,我们可以看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的,应认定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也就是说,搭建的养殖棚是可以被定位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如果还未进行备案,你只需要去相关部门备案即可。
我家地头上有搭建的棚子,用来养羊的。
也有两间封闭的屋子,面积有三四十平吧,一间用来放饲料,一间人住,建了有七八年了。
今年3月15号之前,镇里加县国土里来人说属于违法建筑,需要拆除,不同意就强拆。
我也看到了卫星照片,标注的就是农业设施用地。
搞了有两三天吧,最后也没拆,就不了了知了,到现在再没有了任何消息。
估计就是因为三月下旬的这个通知吧!因为种种原因,在田间地头搞建筑物的的确不少,有的就是用来搞养殖,有的是没地方住盖成了房子,有的是工厂,应该区别对待,我认为这个通知非常好,并没有一刀切,而是因地制宜,希望基层人员不要矫枉过正!
参考:
这个不是绝对的,在农用地上搭建养殖棚,属不属于违法建筑,主要是看你搭建的养殖棚是什么结构。
如果是那种永久性钢筋混凝土的结构,那肯定是不行的,因为这样就改变了土地的使用用途,对土地造成了破坏,导致土地不能耕种,最后会让你拆迁恢复土地原状。
如果是那种简易的几块砖几片瓦垒起来的结构,像这种随时都可以拆除的养殖棚,一般情况下是无人干涉的,但要注意
像我们村里就有两个例子。
一农户养殖了上百只大雁鹅,在自己土地上搭了几间简易的养殖棚子,平时销路还可以,但离村里的一条小河近环保不过关。
环保部门给了他两条建议,一是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二是搬移到偏僻不影响河流的位置。
他选择了第二条建议,现在还养殖的好好的,因为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代价太大承受不了。
还有一农户,不知从哪搞来了个集装箱放在自家地里,里边还装了空调和桌椅,看样子是想住在里边。
这肯定不行了,国土部门给他下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如果他不自行处理走的话,强制拆除是免不了的。
综上所述,在农用地上搭建养殖棚,属不属于违法建筑,一是要看你搭建的养殖棚的结构是不是对土地产生了破坏;
二是要看符不符合环保条件;
三是还要兼顾对村庄环境的影响,这些提前考虑到,可以省下不少麻烦事。

参考:
在农用地上搭建养殖棚是否属于违法在两可之间。
在一些特定地区政府鼓励农民搞养殖,而且又划定了专门养殖区,农户搭棚搞养殖不违法,政府反而会给一定的补偿。
在另外一些区域政府在搞农用地非粮化整治,不允许建养殖棚,圈,舍,你硬要建,而且不经过审批,你就属于违法,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拆除,

参考:
农户在农用地上搭建养殖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该怎么样处理呢?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农户(土地承包方)要承担的义务:①,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确保农业发展基础的措施。
所谓“农业用途”,是指将土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包括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但是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厂和屠宰场等间接农业用途);
“非农建设”是指将土地用于直接农业生产目的以外的建设活动(比如,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釆石、采矿、取土等等);
所谓“对土地永久性损害”,是指对土地釆取了不合理的耕作方式,或者掠夺式经营,使承包地土壤失去了原有的土质和水分条件,趋于盐碱化、沙漠化,对土壤耕作层造成了难以恢复的破坏,使土地不能再具有生产能力的损害。
因为耕地的耕作层是经过多年耕种形成的,是农业生产中的宝贵资源。
由此可以说明,农户在农用地上搭建的养殖棚,构造简单,建筑层面较低,也易于拆除,应属于临时建筑,并没有对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不属于非法建筑,不在“强制”拆除之例。
最后,温馨提示我们的农民朋友,为了避免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从而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和法建责任,农民朋友应该尽量选择方便拆移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方式。
此文希望,并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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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在农用地上搭建养殖棚,属于吗?
该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理论上来说是违法的,国家有规定,在集体耕地上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的性质,私自建造房屋等设施是违法行为。
国家还有规定,养殖场地应避开居民区500米
这两项规定是不是撞车打架了呢?
耕地上不能搞建造,居民区又不能搞养殖。
怎么办?
难道都在家院里或室内养殖吗?
也不是的!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
毛主席说过“事物都是一分二为二”的。
打个题外比方,未婚的一男一女,在一起,即使是自愿的发生点什么事,就属于违法或不道德。
如果事前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了。
国家现在大力提倡农民增收致富,对养殖业也大力支持和扶持,这样,家院里不适合大型养殖,又得避开居民区,必然都是国家耕地了。
即是自己的责任田,所有权也是国家的耕地。
这就要通过合理的程序解决,就是
即视为合法。
你不向上级部门申请,擅自做主建造养殖场地棚舍是绝对不可以的,视为违法。
事情就是这样,有几个先例,建造养殖场、或开建其它改变耕种性质的建设,都需办理相关手续证件。
有两户个体粮食收购点,原先没有申请办理任何手续,建造场地收购粮食,加工脱粒粮食,开放搞活,收购粮食不算违法。
但私自在耕地上建造属于违法。
乡镇及县土管所、环保局来此检查提出批评教育,拉闸停电,立即停止一切活动,责令立即办理相关手续。
否则将严肃依法处理!收购点敢紧抓紧办理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并按环保要求加盖了除尘厂房设备等。
这样才能安步就班的正常工作。
因此说,事在人为,一念成佛,一念成魔,看是怎么处理安排的。

参考:
不属于违法建筑。
回答这个问题前,需要解释一下养殖场的相关政策。
什么样的情况下养殖场会被定为违建?
目前接触的很多案件,行政机关认为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都是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进行的查处,是按照建设用地进行的管理,实际上这是一种误区,养殖场应当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一,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二,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
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三,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可见,行政机关用建设用地的要求管理养殖场本身就是错误的做法,但这不意味着养殖场可以乱建,基本农田这个红线是不能碰的,而且要去环保部门进行相应备案。
为什么行政机关要这么做?
很多行政机关之所以要将养殖场认定为违建,是因为一旦认定为违法建筑之后,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养殖场拆除大概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在有征收项目的情况下:第二种,是所在区域原本允许养殖,现在划为了禁养区;
第三种,政策要求清除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
前两种情形中,行政机关是试
除去最后一种情况,前两种依法都应当补偿。
征收中需要合法补偿自不用说,禁养区情形下,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
如果你属于前两种情形,那么你要尽快维权,防止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之后,没有补偿。
如果是最后一种情形,那么一定要起诉撤销行政机关的违建认定,防止被强制执行。
怎么维权1.认定违建有法律规定的程序,必须由有权机关依法做出认定,送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或者决定书。
如果,行政机关只是口头认定违建,不要惊慌,这没有法律效力。
但是只要有这个征兆,建议提前对养殖场拍照录像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2.如果行政机关下发了违建认定通知或者决定,请慎重签字,一定要查看清楚文书记载的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不要稀里糊涂签字,因为你现在签的每一份文书,在后续诉讼中都将成为行政机关的证据。
3.当行政机关下达违建认定决定后,不要消极对待,要尽快起诉,否则追悔莫及。
很多人觉得,行政机关发的东西我不认可,我拒绝签收就可以了,但这是不对的。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行政机关可以留置送达,也就是不需要你签字确认,只要有证据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留置送达条件,就视为你已经知道决定内容,这个时候你不在六个月内起诉或者复议,对方就可依法强制拆除,这样的拆除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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