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贝克汉姆那么早就离开五大联赛去踢美职联

说到曼联弗格森弗爵爷最恨的女人是谁?
那一定是贝嫂维多利亚。
从贝克汉姆出道,弗格森在他身上倾注了无数的心血,他认为贝克汉姆可以成长为贝利、马拉多纳那样的球王,可是因为维多利亚的出现,贝克汉姆跑偏了,最终他也和老爷子矛盾激化,出走了曼联。
虽然,维多利亚让贝克汉姆的生涯成色降低,但是维多利亚却给了贝克汉姆一个多金多彩的人生,就像32岁的贝克汉姆为什么会拒绝续约皇马,转投美国大联盟一样。
贝克汉姆为什么会早早离开五大联赛?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贝克汉姆会和皇马翻脸,还是因为钱。
2007年,贝克汉姆加入美国大联盟的银河队。
要知道银河队只给了贝克汉姆300万美元的年薪,这远远低于他在皇马的年薪,那为啥贝克汉姆还选择去呢?
很简单,在这里,贝克汉姆拥有自己全部的肖像权收益,单单这项收益,贝克汉姆就能入账2亿美元左右,而如果是在皇马,按照此前的规定,皇马将继续持有贝克汉姆50%的肖像权收益。
这笔账,大家应该算的过来吧。
维多利亚的布局32岁对于运动员来说是一个尴尬的年龄,他可能出于巅峰末端,甚至很可能会出现飞快走下坡路的情况。
选择美国大联盟这样较低水平的联盟,贝克汉姆即使下滑依旧能处于联盟的顶端,这样做,贝克汉姆的身价也一直能够做到最大化的保值,这是其一。
其二,当时的维多利亚大有开拓美国市场的愿望,所以她努力说服贝克汉姆放弃皇马,来到好莱坞明星汇集的洛杉矶,在这里,辣妹的事业能够得到最大的推动,贝克汉姆的影响力、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贝克汉姆也不能免俗。

参考:
先说一点,贝克汉姆去美国大联盟踢球的年龄不算早,毕竟已经32岁了,十几年前球员一般33岁就退役,即使留在欧洲可能状态也马上下滑。
作为英格兰历史上最出色最有影响力的球员之一,贝克汉姆是一位集合颜值与球技于一身的巨星,不少人认为贝克汉姆名气大于实力,但是实际上贝克汉姆因为太帅了所以被人忽视了实力,是被低估的球员。
他的经历都很有传奇性,平民出身在豪门曼联拿到一切荣誉,然后又转会到世界上最好的俱乐部皇家马德里,说实话在皇马的生涯表现一般,但是在2006-2007赛季在被打入冷宫的情况下坚持训练保持状态,后期发挥如神帮助皇马拿下联赛冠军,就在所有人以为他要留在皇马时,他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加盟了美国大联盟。
对这个决定当时很多人不理解,毕竟以贝克汉姆的实力和地位,在主流联赛肯定有位置,但是beiken贝克汉姆的决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对他本人的职业生涯和
具体原因如下:一、贝克汉姆与皇马决裂,很难再留下贝克汉姆在2006-2007赛季初被雪藏,受到的待遇比武磊在西班牙人还屈辱,毕竟武磊实力还是有点差,而贝克汉姆的实力、态度、地位没任何问题,皇马就是要搞他。
后来因为伤病实在没人了贝克汉姆才有出场机会,连续多场发挥出色帮助球队拿下联赛冠军,这狠狠的打了俱乐部的脸。
但是在职场混过的都知道,和管理层闹过这么大的矛盾,就必须离开了。
即使老板因为种种原因反悔了提出加薪留下也得拒绝,毕竟感情已经破裂了,双方都失去了信任,这样互相留个好印象,互相给个面子分开是最好的结局,真留下了会都疑神疑鬼有更多矛盾。
二、算经济账去美国大联盟更有利其实论工资,在2007赛季时候皇马为贝克汉姆奉上了一份1500万欧元年薪的续约合同,而大联盟洛杉矶银河提出的合同只有300万美元年薪。
只要不傻就会选择1500万欧元对吧?
但是贝克汉姆偏偏选择了300万美元。
因为贝克汉姆不是一般的球星,这个时候的贝克汉姆工资仅仅是收入的一小部分。
离开皇马,贝克汉姆拿回了自己所有的肖像权,而且在时尚之都洛杉矶贝克汉姆的人气和影响力翻了好几倍,商业价值巨大,广告商们争先恐后向贝克汉姆奉上巨额的广告合同,请求贝克汉姆为自己的品牌代言。
如果贝克汉姆留在皇马,根本没有这么多广告合同,而且即使有,也会分很多钱给皇马俱乐部,离开皇马贝克汉姆挣到了更多的钱。
现在看贝克汉姆的这个决定,简直就是最佳的职业规划。
三、贝克汉姆想和维多利亚在好莱坞发展维多利亚作为明星其实很不想在马德里生活,对她来说,美国好莱坞、法国巴黎、意大利米兰这种时尚之都才是对事业最好的去处,生活节奏也更习惯。
而贝克汉姆当时自知职业生命已经快到尽头,凭借帅气的外表和巨大的人气,他早就想进入娱乐圈发展,而世界娱乐的中心洛杉矶是他最好的选择,而且那里有他的好朋友汤姆克鲁斯照顾,并不是孤军奋战。
所以不管是为了维多利亚的事业发展,还是为了贝克汉姆的退役后去向,还有为了给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去美国大联盟洛杉矶银河都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四、赛制差别原因贝克汉姆可以租借回欧洲保持状态和影响力美国大联盟的比赛分季前赛季后赛,受限于实力,洛杉矶银河没能打季后赛。
所以实际上有六七个月的时间没有比赛任务,这样贝克汉姆就可以通过运作租借回欧洲俱乐部踢球,既可以保持自己的竞技状态,也可以巩固在足球领域的影响力,毕竟贝克汉姆很聪明,知道一切商业价值是足球带来的,足球万万不可扔下。

参考:
2006年,31岁的贝克汉姆宣布会在赛季结束后会离开皇马,前往美国大联盟的洛杉矶银河效力。
这在当时引发了皇马高层的不满,甚至一度封杀贝克汉姆。
不过进入赛季中段以后,皇马伤兵满营无人可用,主帅卡佩罗只能重新启用贝克汉姆,贝克汉姆与卡佩罗上演了“将相和”的好戏,最终在西甲联赛积分榜上逆转巴萨,成功获得西甲联赛冠军。
夺冠之后,贝克汉姆结束了皇马生涯,前往美国大联盟。
要知道,那个时候贝克汉姆的年龄并不算大,而且就算跟皇马高层闹翻,但贝克汉姆凭借该赛季末的表现,要在找个欧洲四大联赛的主流足球豪门,难度也不大。
贝克汉姆选择了美国大联盟,肯定也不是为了拯救美国足球,这个决定多少跟贝克汉姆的老婆维多利亚有关。
咱们球迷谈的是“情怀”,希望看着球员一直保持巅峰期,一直在主流足球赛场保持竞争力,但球员未必这样想。
对贝克汉姆夫妇来说,足球只是一份职业,只是一个饭碗,只是一个赚钱的手段,如何把人气给“变现”掉,形成“流量经济”,这才是他们要考虑的问题。
去前往美国大联盟开拓市场,确实过早远离了主流足坛球迷的视线等,但是让贝克汉姆在“非足球领域”的人气变得更高了,这就能保证贝克汉姆在退役之后依旧可以利用自己的名气和商业价值继续赚钱。
其他的“反向例子”呢?
比如说像卡卡巴乔巴蒂斯
所以,他们的影响力只局限于足坛,而贝克汉姆的影响力可以扩展到足球以外的各个领域,这就让贝克汉姆退役之后,依旧可以赚钱到盆满钵满。
实际上,在曼联时期,贝克汉姆就有这个趋势。
与维多利亚结婚之后,小贝夫妇与弗格森曾多次闹翻,就是因为弗格森不满贝克汉姆的“网红属性”,凌驾于“职业球员属性”之上。
如果没有辣妹商业化炒作的话,贝克汉姆很可能在曼联终老。
“飞靴门”只是贝克汉姆转会皇马的导火索,而不是根本原因,就算没有这件事,贝克汉姆也在那年也很可能离开曼联。
因为商业开发问题,贝克汉姆跟老爹弗格森都能闹翻,选择离开皇马去美国踢球也是正常的情况,跟皇马高层卡尔德隆闹翻,也并非主要原因,毕竟就算“银河战舰时代”结束,贝克汉姆也可以选择去英超踢球,但辣妹的商业开发,加速了贝克汉姆前往美国踢球的过程。
最后之后贝克汉姆的选择,也可以看出小贝夫妇之间的各种相互妥协,美国是贝克汉姆夫妇的“主场”。
但为了参加世界杯,为了保持状态,贝克汉姆还是经常跑到欧洲踢球,曾被租借到AC米兰和大巴黎,包括冬歇期的时候前往“曼联死敌”阿森纳参加集训,这些可以看出,贝克汉姆还是比较在意自己的竞技状态,只是辣妹更在意开发贝克汉姆的商业价值。
早早前往美国踢球,远离欧洲足球四大联赛,你觉得贝克汉姆的选择有错吗?

参考:
主要是因为经济利益,留在皇马每年损失几千万。
我们粗略算算账:西班牙皇马给出的合同是年薪750万欧元,但要求拿走小贝50%的肖像权;
美国银河队给出的合同是年薪300万美元,但小贝可以拿回100%的肖像权。
小贝的肖像权有多值钱?
按照福布斯的估算,贝克汉姆在美国5年,挣到了2.5亿美元,平均每年5000万美元!一半的肖像权,也就是说留在皇马,小贝每年损失=2500万美元+300万美元-750万欧元,接近2000万美元左右。
同时,小贝来到美国还能助力贝嫂在美的事业,对维多利亚的生意也会有帮助,这个钱不太好计算。
当然,在欧洲竞争太激烈也是重要原因,小贝已经渐渐淡出了皇马的主力阵容,卡佩罗更看重年轻的西西尼奥。
尽管到了弱一些的球队仍然能够成为绝对主力,但是那对于小贝的影响力反而是减分。
现在的小贝,家庭事业齐丰收,回看当时的决定,尽管对于足球生涯来说是不利的,但日子过得好,可以说是明智的。

美职联高薪吸纳大牌球星,增加影响力美职联的发展也是十分短暂的,到了1996年时才有正式联赛,为了能够扩大影响力,增加知名度,利用高薪引进球星是常规手段,跟我们的中超赛事一样。
而贝克汉姆加盟洛杉矶银河,必然也有这一因素在,不过当时贝克汉姆的人气是非常高的,薪水合同并非是加盟美职联的最大因素,但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确实,谁会跟金钱过不呢?
更何况是先后效力了曼联、皇马的小贝。
进军好莱坞,开发商业价值或许也意识到自己的足球职业生涯有限,贝克汉姆早早就开始计划自己的未来,而进军好莱坞则是他的其中一个想法,原本贝克汉姆就是一个万人迷,他深知自己的影响有多大,早早的来到洛杉矶这样的商业大城市开发商业价值,对自己未来肯定会带来很大的帮助,加上贝尔汉姆他妻子的大力支持,所以贝克汉姆就选择来到了这里。
当然,这里也有他自己的产业所在,贝克汉姆当时就在这里创建了足球学校。
总而言之,贝克汉姆32岁加盟美职联球队,无非就是为了自己的未来,金钱的诱惑和各种商业开发,让自己的影响力更大。
就好像很多大牌球星过来中超踢球一个道理。
据美国体育媒体统计,在效力洛杉矶银河5年期间,贝克汉姆一共赚取了2.5亿美金,这确实是人生赢家。
换做是大部分运动员,在职业生涯晚年获得一份超级大合同,简直是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参考:
其实贝克汉姆宣布加盟洛杉矶银河的时候,已经年满32岁了,对于职业球员而言,这不算一个年轻的阶段了。
只不过,随着现代可以的进步,我们看到32岁的梅西依旧在西甲大杀四方,34岁的C罗还是可以在尤文独挡一面。
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是,C罗和梅西是很特别个例。
就算放到现在,还是有很多球员在年过30的时候状态下滑严重。
范佩西在32岁的时候离开欧洲五大联赛,加盟费内巴切。
斯内德在年过30的时候也远离了欧洲主流联赛。
所以对于当时的贝克汉姆来说,去到美足大联盟也就不难理解了。
不过当时足球在美国绝对是一篇贫瘠的突然,他们需要贝克汉姆这样的标杆性人物。
而且对于当时的美国足球而言,如果引进一名纯实力派球员,可能对于提升足球在美国的影响力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而就是需要贝克汉姆这样“好莱坞级”的人,他身上的娱乐标签对于美国球迷的吸引力反而会有更大的作用。
后来,贝克汉姆先后来到AC米兰和巴黎踢球,并且也可以在出场时间内展现出一名合格欧洲球员的能力,说明了他在美国并没有荒废太多的能力。
当然其自身的自律是关键因素,所以即便贝克汉姆在32岁的年纪来到美国踢球,他依旧还是保持了自身的运动能力。
对于自律的贝克汉姆而言,在哪踢球不是特别需要的纠结的问题。

参考:
人认为是多方面的原因的2003年从曼联以2500万欧元身价转会皇马后,小贝为俱乐部带来技战术和商业利益的双丰收。
但2006年世界杯却成为他职业生涯的分水岭——世界杯之前,他在英格兰国家队贵为队长,在皇马也是绝对主力;
世界杯期间,小贝因为与当时的英格兰主教练埃里克松交往过密,遭到队友和媒体的质疑,从而成为英格兰队出局的替罪羊,被迫辞去队长一职;
世界杯后,意在消除大牌负面影响的皇马新帅卡佩罗也把他推到替补席上,这最终成为小贝出走的导火索。
除了远离主力,小贝与皇马在商业方面的矛盾也不可忽视。
尽管高层为他提供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年薪也维持原来的750万欧元,但要求继续拥有他50%的肖像权,但小贝则欲全部收回,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小贝下一站之所以选择洛杉矶,很大程度上与他
此外,洛杉矶银河队给他提供的合同也足以令人满意。
据悉,小贝的新合同为期5年,年薪为300万美元。
洛杉矶银河队还愿意让出全部肖像权。

参考:
不知道啊,这事你最好问他朋友,别人都白扯
参考:
美职联的发展也是十分短暂的,到了1996年时才有正式联赛,为了能够扩大影响力,增加知名度,利用高薪引进球星是常规手段,跟我们的中超赛事一样。
而贝克汉姆加盟洛杉矶银河,必然也有这一因素在,不过当时贝克汉姆的人气是非常高的,薪水合同并非是加盟美职联的最大因素,但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确实,谁会跟金钱过不呢?
更何况是先后效力了曼联、皇马的小贝。
选择美国大联盟这样较低水平的联盟,贝克汉姆即使下滑依旧能处于联盟的顶端,这样做,贝克汉姆的身价也一直能够做到最大化的保值,这是其一。
其二,当时的维多利亚大有开拓美国市场的愿望,所以她努力说服贝克汉姆放弃皇马,来到好莱坞明星汇集的洛杉矶,在这里,辣妹的事业能够得到最大的推动,贝克汉姆的影响力、

参考:
贝克汉姆在加盟美国大联盟时算是职业生涯晚期 其实并不算早 当时他在皇马已经踢不上主力 甚至有些被边缘化 一直被冷藏 这是贝克汉姆所接受不了的 但以贝克汉姆当时的竞技状态 在五大联赛踢球 完全没有问题 但以贝克汉姆的年龄 在欧陆豪门球队未必能保证绝对主力位置 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换个角度想 以贝克汉姆在足球界 甚至全世界的影响力 对美国大联盟的推广及发展 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效果和作用 这是贝克汉姆所希望的 也是贝克汉姆对自身价值的自我肯定 而且洛杉矶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更符合辣妹对贝克汉姆的商业发展规划 可以更好的发掘贝克汉姆的商业价值在加盟洛杉矶银河后 贝克汉姆为了保持状态 也曾在休赛期以租借的形式回归欧陆豪门 这足以看出两点 一 贝克汉姆当时的状态完全能够胜任欧洲五大联赛 二 贝克汉姆不会为了主力位置而加盟一只平民球队
参考:
为何贝克汉姆那么早就离开五大联赛去踢美职联?
看完后瞬间明白了说到曼联弗格森弗爵爷最恨的女人是谁?
那一定是贝嫂维多利亚。
从贝克汉姆出道,弗格森在他身上倾注了无数的心血,他认为贝克汉姆可以成长为贝利、马拉多纳那样的球王,可是因为维多利亚的出现,贝克汉姆跑偏了,最终他也和老爷子矛盾激化,出走了曼联。
虽然,维多利亚让贝克汉姆的生涯成色降低,但是维多利亚却给了贝克汉姆一个多金多彩的人生,就像32岁的贝克汉姆为什么会拒绝续约皇马,转投美国大联盟一样。
美职联的发展也是十分短暂的,到了1996年时才有正式联赛,为了能够扩大影响力,增加知名度,利用高薪引进球星是常规手段,跟我们的中超赛事一样。
而贝克汉姆加盟洛杉矶银河,必然也有这一因素在,不过当时贝克汉姆的人气是非常高的,薪水合同并非是加盟美职联的最大因素,但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确实,谁会跟金钱过不呢?
更何况是先后效力了曼联、皇马的小贝。
或许也意识到自己的足球职业生涯有限,贝克汉姆早早就开始计划自己的未来,而进军好莱坞则是他的其中一个想法,原本贝克汉姆就是一个万人迷,他深知自己的影响有多大,早早的来到洛杉矶这样的商业大城市开发商业价值,对自己未来肯定会带来很大的帮助,加上贝尔汉姆他妻子的大力支持,所以贝克汉姆就选择来到了这里。
当然,这里也有他自己的产业所在,贝克汉姆当时就在这里创建了足球学校。
纯商业及家庭因素考虑,从曼联到皇马,是当时和球队有矛盾,ac是时尚之都米兰,洛杉矶是美国市场,巴黎也是一样情况,维多利亚在中间起了不少作用,男人有了家庭,在职业生涯后期,是会以家庭和孩子为首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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