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元首在马来西亚是什么地位

大马这个国家是全世界君主立宪制国家中的一朵“奇葩”!在世界上众多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元首不外乎国王、天皇、苏丹等等,而且通常情况下都只有一位,老君主去世或退位了,新君主才能补上。
比如倭国的平成退位之后,他就不再是倭国的元首了。
现在倭国的元首是令和,不是已经退位的平成,虽然它的名号里依然有个“皇”字……但大马不同,它的君主并不是一
大马“轮流坐庄”的君主大马虽然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但它的君主既不叫国王、皇帝,也不叫苏丹、天皇,就叫最高元首。
大马的苏丹只是各设置有苏丹的州的世袭君主,并不是整个大马的君主。
虽然大马的最高元首就是在他们当中产生的,但二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那么,大马的最高元首是如何产生的呢?
简单说就是“轮流坐庄”,当然,名义上是通过遴选产生的。
说白了,各州的苏丹(部分是其他名称,不叫苏丹)轮流出任最高元首。
通常每五年更换一次,遴选出一位担任最高元首、一位担任副元首,任期五年、不得连任。
为了平衡各方势力,在实际操作中,所谓遴选实际上变成了轮流,你方唱罢我登场,真正做到了“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在担任最高元首和副元帅期间,原苏丹(或其他世袭统治者)不得继续担任原职、也不得从事原来从事的工商业活动,必须选出“摄政”、代行其苏丹之权。
等最高元首和副元首任期届满之后,再回去继续担任苏丹。
最高元首在大马的地位最高元首是大马的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大马这个国家,地位自然是非常崇高的。
同时,大马的行政首脑还必须由最高元首提名。
当然,这个提名必须获得议会的多数信任,否则将无法通过。
除此之外,大马的相关法律还规定,最高元首是国家立法和行政的最高决策人及三军总司令!在大马行政首脑提请解散议会时,最高元首甚至有权酌情予以否决。
换句话说,大马的君主权力要比欧洲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的权力大很多。
但与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沙乌地那种君主专制又要小很多,许多权力都受到了宪法和议会的制约。
更重要的是,大马的最高元首理论上是可以被革职的!换句话说,虽然作为某个州的苏丹是世袭的,但作为大马最高元首的某位苏丹理论上却是可以像共和制国家的总统那样被罢免的,而且还有任期限制、并非绝对意义上的世袭。
综上所述,大马的最高元首非常奇特,他是世袭君主,但又不是单独的某一
同时,大马的最高元首又不像欧洲一些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君主那样,完全就是一个“摆设”。
某种程度上讲,大马的最高元首权力还是相当大的。
但是,这种“权力大”又有别于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沙乌地那样的君主专制,其许多权力又受到了宪法和议会的制约,甚至还可能被革职。
总而言之,大马是世界上君主立宪制国家中的一朵“奇葩”,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参考:
以前并不知道马来西亚是个君主立宪的国家,后来才发现,马来西亚是有国王的,马来西亚的国王叫做“苏丹”,而且不止一个,共有九个,情况跟阿联酋有点相似。
在世界上所有仍旧保留王室的国家当中,马来西亚是个很特别的,虽然马来西亚有九个王室存在,但其最高的当家人被称作“最高元首”,而且施行的是“任期制”,九个王室轮流当家。
马来西亚被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在马来半岛上,称作“马来亚”,或者“西马来西亚”,另一部分位于婆罗洲北部,称作“东马来西亚”,由沙巴、砂劳越两个地区组成。
整个马来西亚共有十三个州与三个联邦直辖区,马来亚是马来西亚的核心地区,共被划分成九个州,而这九个州其实就是九个王国。
马来亚九个州在英国殖民者到来前,是当地的九个马来人部落王国。
在古代很长时间之内,马来西亚地区的文明都非常落后,直到十五世纪的时候,马六甲王国的第二任国王信奉了伊斯兰,自称苏丹,随着当地伊斯兰化,各王国君主都改称了苏丹。
新航路开辟之后,西方殖民者来到了当地,马六甲王国受到了猛烈冲击,当时马六甲的两位王子跑到了北方的霹雳部落与南方的柔佛部落,分别建设了新的苏丹国。
而马六甲王国被葡萄牙人弄垮了以后,本来臣服于它的彭亨、吉打、吉兰丹与登嘉楼四个部落都获得了自由,纷纷倒向北方强大的暹罗王国。
由于马六甲的衰落,苏门答腊岛上的武吉斯人与米南加保人北上,建立了两个苏丹国。
到十七世纪晚期,彭亨、吉打、吉兰丹、登嘉楼、森美兰、雪兰莪、霹雳与柔佛这八个苏丹国都已经出现,后来马来亚邦国九个成员之中,已出现了八个。
西方殖民者非常觊觎马六甲海峡这个地方,除了葡萄牙人,像是荷兰人、英国人等都在当地展开活动,各部落王国之间的关系也十分微妙,时而竞争,时而合作。
十九世纪的时候,英国人渐渐在马来西亚站稳脚跟,他们保留当地家族统治传统,在此基础上整合原本的四个马来人王国,组合成了最早的马来联邦。
当时就有了从四位苏丹之中,定期推选管理者的规矩,当然,这都只是流程而已。
随着时间推移,1909年的时候暹罗将臣服于自己的登嘉楼、吉兰丹、吉打与玻璃市这四个王国交给了英国,加上1914年臣服英国的柔佛,英国人又组建了马来属邦。
马来联邦与马来属邦共有九个马来人邦国,他们的管理者都是世袭的苏丹家族,英国人在马来联邦建立了完整的管理机构,但五个马来属邦却互不统属,各自为政。
但随着后来马来亚地区的经济文化融合,加上华人影响急速扩大,英国人为了维护统治,取得马来贵族的支持,承认大量马来人特权,导致了后来的“马来人至上”概念。
战后,马来西亚合邦脱离了英国,而选择了保留君主王室,选择所谓君主立宪制。
但马来西亚人并没有像加拿大、澳大利亚那样让英国国王做自己的君主,可马来西亚有九个苏丹,到底谁来做马来西亚的君主成了个麻烦,最终经过争论,诞生了任期制。
按照规矩,马来西亚的最高当家人称作“最高元首”,由九位马来亚苏丹轮流担任,任职时间是五年一届,而担任职位期间,不能够同时兼任本州的苏丹。
马来西亚虽然有十三个州与三个联邦直辖区,但规定出任最高元首的人,必须出自九个世袭苏丹家族,像是槟榔屿、沙巴州与砂劳越等,都没有这样的苏丹家族。
没有苏丹家族的几个州,其州首都是经过议会提名,然后由最高元首任命。
在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拥有立法、行政、司法等领域诸多特权,当然,马来西亚真正的核心是议会,真正执掌马来西亚各种事务的还是马来西亚的内阁总理。
说白了,马来西亚的最高元首跟英国女王等君主都是差不多的,更多担任的其实都是礼仪性质的工作,如果国内出现了问题,也可以作为和事老。
就好像是日本的天皇一样,马来西亚的最高元首也是马来西亚的精神象征,每次到了元首的诞辰之日,马来西亚的皇宫就会举办授勋仪式表彰对国家有巨大贡献的人。
马来西亚的最高元首,是世袭的,但也不是世袭的,是从世袭制的九大苏丹中选出来的。
打个比方来说马来西亚的最高元首在马来西亚,与英国女王在英国的地位差不多,虽然没有实质上的权威,但仍旧对于马来西亚的稳定等,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参考:
相当国王。
不管事。

参考:
相当于英国皇族,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但不亲自管理朝政,由首相管理一切事物。

参考: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是马来西亚的选举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马来西亚武装部队海陆空三军的名誉最高统帅以及马六甲州、槟城州、沙巴州、砂拉越州与联邦直辖区的伊斯兰教领袖,尊称为“陛下”。
任期5年,能多次担任,但不得连任。
现任最高元首为彭亨州苏丹暨统治者苏丹阿卜杜拉,于2019年1月31日就任。
不同于世袭君主制,马来西亚以选举方式产生出最高元首。
最高元首是由马来统治者会议在9个世袭统治者(马来西亚13个州属中9个拥有君主的州属中通过选举选出一位资历最高的统治者担任最高元首;
担任最高元首期间,不得兼任原州属的统治者职务(此时原州属将由摄政王(Pemangku Raja)摄政)以及任何上市公司董事。
最高元首拥有马来西亚立法、司法和行政名义上的最高权力,但在实际运作上必须依照首相以及内阁的意见行使职权,宪法同时也限制了他的权力,亦即虚位元首。
最高元首的官邸位于吉隆坡国家皇宫,正式的委任、册封和接待活动多在此处举行;
除此之外,最高元首在布城也有一座名为美拉华蒂皇宫的行宫。
最高元首的法定配偶为最高元首后(Raja Permaisuri Agong]。
最高元首是拥有合法地位的国家元首,联邦宪法和国会法令明文条列他为马来西亚的国家代表、立法和行政的最高决策人。
但同时,他的权力也被分划成几个明确的部分:他必须听取首相、部长、内阁、统治者会议或其他机构的建议行事。
首相以及内阁有权力要求最高元首执行其职权。
在几个主要情况下可以行使酌情权(而不需要首相、内阁以及统治者会议的任何许可或授权):判断谁人是获得国会多数下议员支持的首相人选;
在首相要求提前解散议会时,决定是否听取;
就任何牵涉马来统治者权利及地位的事务,要求召开统治者会议;
依照宪法对特定事务的规定行使酌情权。
最高元首的酌情权多半被引用在委任内阁首相、解散立法议会以及召开统治者会议,依照宪法规定,最高元首必须委任获得国会下议院议会多数信任者为首相,假如该首相被议会通过不信任动议的话,他必须主动向最高元首请辞或提出解散下议院并举行大选。
最高元首必须在每一届的大选后重新委任首相并听取首相的建议委任内阁部长,当首相向最高元首建议解散下议院并举行大选的时候,最高元首可以选择听取首相的建议行事或行使酌情权予以否决。

参考:
马来西亚的元首实际上是由九
而这九人轮流的元首也只是虚位元首,也就是如日本天皇,英国女王那般“吉祥物”的存在。
马来西亚是联邦制国家,由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登嘉楼,以及沙巴和沙捞越组成。
13年一级行政区中,槟城,马六甲,沙巴与沙捞越没有世袭的王族,也就没有加入轮流当元首的队伍之中。
剩下的9个州都有自己的“元首”,而这些元首便组成了一个“统治者会议”的机构,统治者会议最大的作用是决定谁来当下一任“国王(苏丹)”,当然没有国王的另外四州也是让州长参加,但没有对国王的选举权与被选择权。
理论上,9人中只要5人赞成,新国王就可
而这个“统治者会议”实际上是架空了作为国王盖印章的功能,但由于是13州都参加了,它更像是一个马来西亚联邦与地方州政府扯皮的方式之一。
根据马来宪法的规定,在马来西亚,国王作为这个国家的最高首领,是位居任何公民之上的。
所以马来元首是不能因为任何公务职责以国家行政首长的名义在任何法庭接受任何审判,也就是司法豁免权。
1993年3月,马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了各州王室最高领导者的法律豁免权等特权。
但同时,马来宪法也搞了一个特别法庭来审判犯罪的元首,至少在法律上来说,马来元首还是有特殊权力。
也正因为此,马来的法律为防止国王名誉受到损害,为了保持其在民众中完全的信誉,国王有许多事情是不能做的。
比如说根据他所在州的规定他不得连任并且不得从事任何其他有报酬的工作,不得从事商业活动,或者从事商业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且没有管理者委员会的同意不得离开马来西亚,国事访问除外。
国王选举马来的国王(也称苏丹),先是由九个州所组成的马来亚管理者中选举而来。
当然要当国王,必须是成年人,且身体与精神上没有重大缺陷,至少不能妨碍正常执政,或者说管理者委员会认为他不适合当国王。
根据规则,名单上9个具有资格选为国王的人,会基于管理者管理他本地州的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当国王的顺序,这个时限会把独立以前的管理时间也计算在内。
马来立国时间在1957年,9人轮完一轮应该是2002年,可实际上第一轮时间在1999年4月结束。
也就是说当元首因
马来的元首(国王)实际作用就像英国的女王,只不过马来的元首有任期,也会有罢免的时刻。
国家的事物由总理债权负责,而总理就是得到议会最多席位政党的党首,然后则总理提名副总理,各部部长,交给元首盖章签字就行。
另外,像一些驻外大使的任命,大法官的任命也需要国王盖章。

参考:
马来西亚的元首是世袭君主,但又不是单独的某一
马来西亚的元首更像一个“摆设”。
马来西亚元首的权力受到了宪法和议会的制约,甚至还可能被革职。
气候温暖宜人四季温差很小,去玩玩还可以,很有意思的一个国家!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