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了二十年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当年政府的一个收据怎么办

在我们家,这类东西早当了蟑螂的早餐,或被老鼠拿去垫了窝。
乡村社会,纳入法律范畴的东西并不多,多数情况下,人们只在约定俗成的框架下行事,只要大家认同,啥事都不叫事。
二十年前,乡村里,只怕没几人知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这类东西。
你都住了二十年了,若无别的争议,若没有近年间私下增加的违建,即使手里并无什么收据,房子也是你的。
确权时,按正常程序去走便可。
我们这里,拆老屋建新楼,政府是一路绿灯,从不要求你提供这证那证的。
我家的,填表等一应事务均委托兄长代劳,直到房子建好,入住,我连字都没签过一次。
前提是,不超面积违建,层高也在限定之内。
年初,启动了房产确权程序,各家核实了面积,看了高度,仅此而已。
据说,年底前各家基本可以拿到产权证了。
当然,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如果当地政府另有规划,如撤回旧的,配置新的、统一地段的宅基地等措施,估计是不会给你的老屋确权了,也在情理之中。
今后的乡村,不再是被法制遗忘的角落,陆续的进入程序,步入轨道,势所必然。
农民,也将成为有产阶级一一房产,可以持有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一一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参考:
农村住了20年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当年政府的一个收据。
怎么办?
这样的事在农村比较多见。
我们这里是个近郊区,说好听一点是个城中村,村里早年建的老房子大约有半数没有这“两证”。
过去农村建房,是由生产队和生产大队审批,生产队同意了,填个审批表,大队盖上章,报人民公社签署意见后,农民就可以建房。
农民的房子建好了,就留下这个审批表作为证据,有的农民连这个审批表也没有了。
80年代初期,由区城建和土地部门联合组织现场办公,到村里现场为农民的房屋办证,当时是每平方米建筑收取2-.5元的费用,农民嫌钱太多,基本没有人办理。
后来随着农村折迁的风声越刮越大,农民听说没有证的不给赔偿,有部分农民就花钱办理了这“两证”。
在2009年铁路建设折迁时,这两证也没起多少作用,都是按照每平方米建筑1050元征用的,所以至今村里依然还有许多房屋没有证。
随着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农村房屋也必将纳入法制化管理,这对农民也有是一些好处的,房屋有了明确的权属,以后无论是折迁,或者是买卖,或者是继承,都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就说邻居纠纷吧,有了这个证据,处理起来也非常方便,没有这个证据,就说不清到底谁侵占了谁。

参考:
只有当年政府一个收据。

这里是重点,圈起来要考!那么对于这个问题呢,我们先提出几点质疑。
农村房屋在农村里面居住了20年,对于目前的情况来说,这个房子如果是盖了20年,那么就是在1999年的时候开这个房子的到如今刚好20年,所以在20年前,在农村里面盖房子是可以办理这个相关的证件,所以为什么不能够办理相关的证件?
可能农村里面的复杂问题我们就去过多的去解读。
实际居住这么长时间,归属权应该是你的实际上你已经居住了20年之久,所以对于这个房子基本上归属村在农村里面或者在这个的确传里面,就应该是归属到你的名下,只要没有人有异议。
所以这种情况我们觉得是可以通过现在申请确权补办相关的证件。
每个地方可能办理这些相关的证件,过常流常会不一样,所需要的要求也会不一样。
那么今天我来说说我们这边对于这些房屋申请退钱的时候需要什么样的相关手续。
申请补办宅基地和房产证在我们这边农村里面,很多房屋或者我们的老房子,基本上这些都是没有宅基地证没有土地证的。
所以现在已经不断的加强对农村里面住宅管理的时候,我们可以申请办理这个房产证和宅基地证在我们这边呢,如果想要办理这个证件就必须自己申请。
自己写申请了就要找到村委出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的,证明我们对他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然后拿着这个申请表和村委的证明,再到派出所里面开一个证明。
去派出所的时候要带上户口本,因为证明的时候需要你拥有这个农村的户口本看完这两个相关证明,就到国土局里面申请办理。
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国土局里面对于这个情况会询问村里面和派出所,那么得到确认的时候他们就会在7个工作日之内派工作人员来进行测量。
测量完成之后就要交一定的制作费用和成本,这种情况那就很快的解决掉这个房产证的问题和宅基地证的问题一户一宅制的问题有没有牵涉到里面?
其实农村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推行的一户一宅制的问题。
农村里面有很多人以前的老房子是没有办理这个证件的,那么现在新盖的新房子反而申请宅基地办理了相关的证件那么老房子这个时候又想去穿,又想办理证件可不可以呢?
这个就得看每个地方的政策是否一致,有的地方呢,它是不允许你超出了这个规定的宅基地面积以外,不能够再办理其他的证件呢,所以针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就觉得应该根据农村里面当地的情况去时,记得咨询一下是否符合办理证件的条件所以我们建议大家如果对于这个问题有疑问的,大家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或者村委里面先去咨询了解,到底是什么情况,要需要什么样的资料和材料,什么样的相关证明,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申请补办这个相关的宅基地证和房产证?
因为每个地方的不一样,所以我们不能够提供每个地方不一样的情况给大家了解
参考:

在体制改革下放至今也有几十年了,再也没有调整过,也导致很多农村户口没有土地。
在我们这里土地也变成私有制了,各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子。
由于几十年来国家对农村建房子,也没有明确的制定方案,也没有法律规范的框架。
只要是自己的土地,没有争议就可以建房子,政府也不会管你,也没有人能阻止你,也阻止不了。
所以,以前农村建房子,没有经过一起规划,也建得凌乱参差不齐,失去美观色调。
但话又说回来,几十年之前只要能顾饱肚子都几经不错了,又怎能谈得上建房子,这是非常现实的。
说实话谁也想不到有今天的日子,社会飞猛发展,今农村变成了房屋乱建,这又能怪谁呢?

现实摆在面前,人也不能成事后军师、马后炮,要尊重现实,只欠没有神仙点化。
对于
按照国家现在一户一宅制的政策,你己经住了二十年的房子,如果在没有争议也没有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在这次土地确权和房屋确权,你就可以去确权登记,那房子就是你的了,也自然有土地证和房产证。
另外致于,只有当年政府一个收据一事,也没有说清楚、讲明白是什么收据。
让别人去猜迷团,对于这个迷团谁也不想去猜,猜不着管不到,更没有权利去追根问底,没意义。
总的说,现在按国家一户一宅制,也参照各省地市区每
比如在我们这里全部也是这样没有经过规划审批,这次按一户一宅制确权登记办理手续。

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我的铁粉们,不管昼夜阅读、关爱支持。

现在房主问怎么办,大概意思是,能不能够确权,会不会被当做违章建筑拆除?
在这里,我们只能根据这当年政府的一个收据来分析。

首先,如果是政府20年前将政府公有旧房卖给了你,给你开了收据,但没有依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这属于政府的失误,不影响你对房子的所有权。
但是,政府欠你一个产权证明。
正常情况下,政府将房子卖给你,有责任证明自己的房产是正常房产,没有争议,应该可以正常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交钱开了发票以后,政府有责任协助你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也就是说,当时政府没有办理,是他们的失误,你现在有权根据收钱的收据,要求他们办理产权手续,给你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20年前,当时还没有出台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很多农户在自己有房子的情况下,为了存储藏农具和其他用途,在政府或村队处理公有房产时,以叫行或其他方式购买了公房。
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即使超出一户一宅的范围,责任也不在农民,应该尊重历史事实,给以办理产权手续。
如果此房屋是
那么,说明当时政府承认你可以建房子,只是违背了相关手续,给予你相关的处罚。
处罚后,政府就应该承认你的房产,应该允许你补办相关手续,将违章建设的房屋转为合法房产。
所以,政府的处罚实际上是认同了你对房子的所有权,在尊重现实情况的现实下,应该允许你补办手续。
即使当时未办,现在面临房子确权,也可以根据当时的处罚决定,重新补办手续,依法确定权属。

参考:
朋友房屋没有证:只有收据没毛病!房屋确权新证领:全仗收据来肯定!
参考:

但是,没宅基地证+没房产证≠违法≠不给确权。
即使没有任何手续,只要符合条件,也给确权。
相反,即使你有手续,经过审查不符合条件,也不能给你确权。
多年来,农民自己家盖房子的目的就是为了自己居住,也没指望用它干别的。
村民之间相互买卖房子,多数就是写个协议、作个纸就算数了,也不像城里人那样,非要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
造成很多农民的房子没有宅基地证和房产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包括办证难、办证贵,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以及过去农民的房子功能单一,等等。
尤其是,以前农民盖房子办手续太麻烦,时间慢,而且还要交很多钱,甚至还要托人、请客和送礼,所以农民不愿意办。
如今,农民没有宅基地证和房产证的房子,多数都有原始档案,有的是当时给村里打了申请,有的是以前历次登记普查时作过登记。
综上,在农村宅基地确权过程中,只要符合
对超面积的问题,也按照1982年、1987年两个时间段,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有的即使超面积了,也直接给确权;
有的给确权,但是要在新证上标注出来。
具体的,小编以前的文章中有,需要的可以过去浏览。
所以说,有收据,同时又符合上面说的条件,肯定会给你确权。
相反,有收据,但是不符合条件,收据吗,就跟以前的粮票和布票一样,变成历史回忆了。

参考:
宅基地如何申请、报批、登记发证?
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确权登记发证。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虽然说在农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也就是所谓的一户一宅!还有就是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宅基地是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那是三四十年以前的事了!现在大部分农村地区,村民的宅基地就是买的,虽然土地法明确规定买卖宅基地不合法,宅基地是集体所有,
有何正规手续呀,全是村委会开具的一张收据!像我们这边,大部分近三十年的房屋,村民们都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使用证!大家都保留着那张非常值钱的批宅基地时的收据!不过村委会有详细的案底,知道哪块地皮是谁家的,即使是空闲的宅基地都有备案!我们村大部分村民都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只有八几年的时候全村办理过一次宅基地使用证,房租所有权证连见都没见过!尤其是近三十年来,都是村委会批地方都是交钱后,采用抓阄的形式,运气好的可以批个好地方,运气不好的抓空了,然后退钱!抓住的,村委会开具收据,证明这块宅基地属于你了!以前一块地批3500块钱到五千块钱不等,这都是一般的宅基地!那些繁华的十字路口却要价高,2008年那会以每块五间房左右的宅基地以八万的价格批出去,十几年前,农村能拿出八万的人很少,买了地方,这都有收据!因为好多村民怕万一道路加宽,拆房子,新盖的公路两边的房子都没宅基地使用证咋办?
其实大家都不担心,因为全部是拿着一张收据!那是花钱买的,又不是偷的!不过最近,国家的新政策来了,有关部门在村两委会的配合下,统一进行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以后要发证了,大家的房子有保障了!这个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证等材料有就准备复印件,没有就不准备!当然了,大家是不可能把收据复印上的,哈哈😄!以后国家的政策制度逐步完善,农村的更多利益会得到保障!
参考:
在之前,农村的房屋很多事没有任何手续,而且手续呢即使有,也不完善。
手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如果是本村的村民,仅有一套房屋,加上政府的收据。
完全可以认定为合法的宅基地。
你的房屋也是合法的。
要拆迁的时候,这样的房屋应该依法得到合理的补偿安置。

参考:
农村老百姓在村里修房盖屋,按规定是应该走许多流程的,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实际住房情况,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初审认为符合要求,向乡镇上报,乡镇到村实际查看认为符合规定发放审核表,并且村委会进行公示无异后,发放修建通知书。
农村这几年修房盖屋事实上非常混乱,像我们这里修房者只要自己选择一个地方,四邻没有啥意见,和村干部说一声,村委像乡(镇)打声招呼,基本上就能修了。
修起以后,房主也不去办证,有关部门也不给办。
十几年的都没有证就这么住着。
前几年有关部门来进行房屋确权登记,不管你有无土地使用权,一律登记。
不过几年过去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进行宅基地确权。
农村过去修房需要交耕地占用税,集体土地使用费,如果超占还要罚款,那时办证就比较好办。
农村修房最近几年进行了许多改造,农民修房也不在交费和收税了,有关部门办证就不那么积极了。
现在农村房子修好后十几年没有领证的挺多,原因可能是有关部门因为不向建房者收费收税了,尤其是罚款,没有了利益驱使,农民办证不办证对他们来说没有多大光沾,无所谓,再加上农民自已去办,有时你去十次八次都不搭理,办证的农民积极性也就不大了,办与不办人多着呢,反正我能住就行。

只要你手中握有政府开具的收据,就说明政府是允许你修房的不违法。
这次宅基地也应该给你确权。
所以你也不必但心,放心好住了。
等集体统一进行宅基地确权时,也就给你确权发证了。
最后告诉你要时刻关心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集体需要什么手续资料要及时上交,不要莫不关心以免耽误。

参考:
不要说才住了二十年的房子,我们屯堡地区有些人家的房子已经住了几百年,至今什么证件都没有,也不见谁上前争执,国家也默认使用权。
没有土地使用证,实际上讲的是宅基地使用证,根据政府现行法令,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户主只有使用权。
但实际上,有些农民的房屋宅基地已经上了五十年的历史,国家所指宅基地不知是指土地下放时的阶段 ,还是包括解放前就已经拥有的宅基地,那就不明白了。
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不是一个地方没有,目前来说,大多数农民也拿不出来。
我们这里不发宅基地使用证,只是按顺序钉了一个牌子,上面有编号,想必这就是享有宅基地的证据了。
至于说房屋所有权证,从祖辈父辈到我这辈,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有关工作人员来家里登记过。
农村常驻家庭在本村已经存在事实根据,所以村委会掌握真实情况,也就没有必要发什么证。
这是我的理解。
由于现在有的农民乱建房屋现象过于严重,许多肥沃土地被侵占建房子,使得能用土地越来越少,国家针对这种乱像,及时颁发有关政策,保护基本农田,非常正确,所以颁发证件,便于管理,这才有宅基地确权的政策出现。
没有宅基地确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也不必恐慌,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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