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被强奸了法院会怎么判

在中国,强奸对象必须是“妇女”,女性理论上不能实施强奸行为,但并不是说,男性受害者的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刑九》将猥亵罪的犯罪对象由“妇女”扩大为“他人”,意味着猥亵对象将不再有性别限制,男性也可能成为性侵案的受害者。
实施性侵的犯罪嫌疑人,无论男女,已经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和故意伤害罪,二罪想象竞合,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例如性侵男性致死的,应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从重处罚。
如果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不论性别,都以猥亵儿童罪论处。
如果性侵不满14周岁的儿童,性侵男童的,仍以猥亵儿童罪论处;
性侵女童的,无论女童是否愿意,均以强奸罪论处。

参考:
大家好,我用我看到的一些事,来和大家分享下,男性被“强奸”法院如何判。
我大学毕业后去到德语系国家留学,并且在德国工作过几年,现在在国内。
首先“强奸”的定罪里面被害者一项,就没有男性!那么男性在被违背其意愿而发生性关系,算什么呢?
属于“性侵”。
一般看到的美国某学校,女老师与未成年男学生发生关系什么的,一般用的字眼都是“性侵”或者“引诱男性”等等。
当年在奥地利,一个夏天我去一个朋友所在的大学城住几天,经常看当地的报纸,就当学德语了,看到一则报导,前一天晚上,一个奥地利的男士参加party结果喝多了,在公园的躺椅上睡着了,结果被一个男性“性侵”了。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那家报纸是比较权威的报纸。
奥地利编辑当时绝对没有用“强奸”的字样。
最后警察抓到嫌疑人。
后来因为两
我在德国上班的时候,认识一个中餐馆的大厨,因为这个大厨是我的东北老乡。
这家店原本是当地中学食堂,每周会有两次中餐都在他家订餐。
后来取消了!听大厨说老板说德语特别好,但是读写不行,有一次市政府给他家来信老板让他帮着翻译(信我没看见,真假不敢断定,但是这个事在当地中国人圈子里有传闻)具体是:“这家店的老板娘回国,和两个也是在欧洲的(匈牙利)开中餐馆的老板娘一起,在国内的一家酒店找了一个“少爷”,然后给这个“少爷”下药,在酒店被警察抓了。
国内怎么处理不知道,这三个老板娘是外国籍,直接交给当地使馆(领事馆)。
没有具体处罚,但是使馆发给当地市政府的信,是写的翻译过来是“那个老板娘强制猥亵侵害男性,情节严重,需要精神诊断证明,且不得从事和未成年人有关任何服务性工作”。
”在我国强制猥亵的话,情节严重可以判刑,好像是最高五年吧!不过很少听到那个女性是因为这个蹲“巴黎子”的!
参考:
猥亵,伤害等
参考:
那最多可能判强制猥亵罪。
肯定判不了强奸罪的。
我国刑法对强奸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愿”,和“未满14周岁”所以强奸罪的受害人必然是女性。
强奸罪的量刑为三年
身为一名男性,在我们国家是不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受害者的。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修正案通过后,强制猥亵罪的受害人从妇女、儿童扩大到所有人,也就是说男性也可以成为强制猥亵罪的受害人了。
所以可以用强制猥亵罪起诉对方。
强制猥亵罪的量刑标准为5年
如果对方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比如有精神病,那就自己受着吧。

参考:
有个这样案例,男的给女的强奸,女的没有给判强奸,女的生下男人的孩子后抢家产多的是。

参考:

一直都在说男女平等,但在这点上,男女真的是不平等的呦!
参考:
法律上来讲,违背女性的意愿就算是性侵。
所以男性如果被女性性侵,如果男性不从还是违背了女性的意愿
参考:
男性真的能被“强奸”?
被谁“强奸”?
男性受到侵犯该怎么判?
要真正回答这几个复杂问题,就必须先在这儿澄清几个相关的术语和说法!一、什么叫强奸?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我们知道,此处的“性行为”,有专门的司法定义,指任何以性为目的、与性相关的行为。
对女性生殖器亲吻、抚摸等,甚至热吻也都可能会触犯此条例。
因此,从法律规定上看,强奸犯罪的对象只能是女性!犯罪最直接实施者为男性(具有性侵犯能力)。
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并制定了严厉的法律予以定刑。
有一种特殊情况,当女性被男性“强奸”时,另一个女性协助参与她会被判强奸罪,答案为是。
那主动参与实施性犯罪的为双性(阴阳)人呢,会被判强奸罪吗?
答案是如果他具有男性功能,也将被认为是。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女性主动侵犯男性后反被侵犯的算不算强奸或被强奸?
这就涉及到一个至关重要的先决条件:《刑法》236条规定,妇女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只要她不能自主同意就算违背其意志,强奸罪判处3年
违背妇女意志包括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也认定为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
喝酒、服药或信某教义等而无法拒绝时,也被视为强奸。
同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等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发生关系,无论是否“同意”,也判为强奸罪。
二、男性能被“强奸”吗?
因为强奸对象只能为女性,所以,不存在男性被女性强奸一说!男性被男性或异性强奸也不成立!男性虽不能被“强奸”,但是被强暴,被强迫发生性行为性关系是客观存在的。
那么,男性是否可以被随意侵犯而不违法?
显然,答案是不!男性不能被性侵犯,受害者作为公民其人身安全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这儿,男性被侵犯有另外的定义,后面会详细解说。
三、双性人能否存在被“强奸”的说法呢?
如果她(或他)细胞是XX染色体,从生理生理学角度,那么他是个女人!如果被侵犯就应该属于强奸。
如果他的细胞染色体是XY,那么从生物学角度她是一个男人。
如果被侵犯按说不属于“强奸”。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因为他具有部分女性的生理特征,注意身心弱势群体,因此更应受到保护,更不允许被侵犯。
四、男性被男性或者被女性逼迫、强行侵犯呢?
又叫什么?
违背了哪些条款?
首先,强奸对象必须是“女性”,女性理论上不能实施强奸行为。
可事实上,一个体力好,身体强壮,有欲望的女性从身体力量上,完全能够强迫对一个身材弱小、年龄小或喝醉酒的男性发生一次或多次关系或性行为(请注意,法律定义上,性行为比较宽范,女性能够主动实施此动作),因此男性能被客观性侵犯。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条规定,修改了原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
”将猥亵罪的犯罪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意味着猥亵对象将不再有性别限制,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
男性也可能成为性侵案的受害者。
因此,刑法修正案生效后,对男性实施性骚扰,情节严重的,从此开始纳入性犯罪范畴。
这里面,有一个专业术语“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包含了男性对男性特殊方式侵犯行为。
同样包含了女性对男性的不法侵犯。
所以,按《刑法修正案(九)》第13条规定,女性强迫侵犯男性,可能涉嫌猥亵刑事犯罪,及处5年
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性侵罪,按下面情形处理。
实施性侵的犯罪嫌疑人,无论男女,已经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和故意伤害罪的,二罪择其中最重的罪进行处罚。
例如性侵男性致死的,应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从重处罚。
如果猥亵行为涉及到14周岁

参考:
男性被强奸了,法院会怎么判?
先看看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
从上述规定看,“强奸罪”的受害者只能是妇女,而不会是男性。
但是特殊情况下,女性也有可能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例如婆婆协助儿子强迫买来的“儿媳”发生关系,这种情况下婆婆也可能因为强奸罪被定罪量刑。
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下有可能发生类似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的案例,这种案例一般是以强制猥亵罪定罪量刑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显然,强制猥亵罪,其受害者既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其量刑范围一般情节是五年
从理论上来说,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被侵害对象,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因此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女性是不能单独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的,但是可以成为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主体。
实践中,女性猥亵男性、胁迫男性发生性关系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保护男性的人身权利,刑法修正案(九)在2015年11月1日将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受害群体由“妇女”改为“他人”,保护范围从妇女扩大到了男性。
男性一旦受到侵害,可以向公安机关及时报警,如果造成人身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只有猥亵、强奸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

参考:
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所以无论哪种性别违反男性意愿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都不构成强奸罪。
因此,如果男人受到强奸,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是没有法律可以提供援助和支持的,因此简单的来说,男人被强奸是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的。
不过,从一些案子来看,可能会从人身伤害等其他罪名方面进行保护。
一般以故意伤害罪定罪,致死可以以故意杀人罪追诉。
举个例子说如果是女性强奸男性。


这个我好像还真看过新闻,有个男的被丈母娘强奸了。
但是报警,警方也无法立案。
最后怎么处理的不太清楚。
如果是男性强奸男性如果是没有受伤,好像就没什么后果了。
只能自己抚平自己内心的伤痕。
如果受伤的话,那么就可以用“故意伤害罪了。
这个新闻了好像看过一个,但是具体是什么时候看过的新闻我忘了。


说句实话在对男性被强奸的问题上,咱们国家的法律确实是有点漏洞。
这个也需要后期慢慢的改变了。
现在阶段,只能自己强壮自己了。
没事多运动,让自己的身体足够强悍。
这样也不怕别人来伤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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