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是开封府尹还是知开封府

宋代官制繁琐复杂,且经历过元丰、政和、乾道三次改制,即便《宋史》也有很多紊乱颠倒或自相矛盾的记载,而在开封府主官设置方面同样体现了这种混乱特点。
在唐代,“府”是只有都城和皇帝曾经进驻过的都市才有的称呼,因此终唐一世也只有7个府。
到了宋代则到处设府,徽宗时居然有了34个府之多。
尽管如此,都城所在的“京府”地位仍然远高于普通府,而首都东京的开封府则是诸府之长。
表面上,元丰改制前开封府的主官是开封府牧或开封府尹(尊者称牧,卑者称尹,两者不同时设,权力相当),为从三品的职位。
但实际上第一任开封府牧就是宋太祖赵匡胤的弟弟、后来的宋太宗赵光义(晋王),而太宗继位后又按照哥哥的先例,让弟弟齐王赵廷美出任开封府尹,赵廷美死后,第三任开封府尹则是太宗的儿子、后来的宋真宗赵恒。
这三任开封府牧、府尹不但都是王爵甚至更高身份,地位远远超过规定编制的从三品,而且理论上都是皇位继承人(赵光义在太祖生前未指定为皇位继承人,但他后来继承了皇位,并声称这是太祖遗命“兄终帝及”;
为体现“兄终帝及”的合法性太宗即位后让三弟廷美继任开封府尹,且最初曾多次暗示会将帝位传给他;
当他被赵普“一误不能再误”说辞打动,将廷美逼死后,儿子赵恒成为无可争议的继承人,而这个北宋第三位皇位继承人也成了第三任开封府主官),事实上除了赵光义确实长常以开封府牧身份理事外,后面两位都只是挂职,并没有实际到任,这一方面是分身乏术,另一方面也有避免被皇帝猜疑的意思。
开封府牧、尹既然只是挂职(事实上真宗继位后连挂职都免了,从真宗即位直到元丰改制,开封府主官一直空缺),而实际上又需要有人理事,那么怎么办?
在赵光义任职时代就频繁去做别的事,开封府事由名为“开封府少尹”的副手办理,少尹一般在文臣京官诸卿中选拔,编制为从四品下,但赵光义成为皇帝后为避免开封府权力过大,长期不任命少尹,这样一来,开封府正副主官就长期双双空缺了。
这种情况下,皇帝设置了一种“代理主官”,叫“权知开封府事”,让一名文职官员以“兼差”的形式负责开封府的实际工作。
因为是兼差,所以“权知开封府事”是无编制、无官阶的,以这位官员原本的正职官阶为准,一般高的可以达到从四品下的戈待制,低的则可能只是个正六品的少卿、郎中,但无论官阶高低,权力是一样的,负责的都是“掌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燕,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若承旨已断者,刑部、御史台无辄纠察,屏除寇盗,有奸伏则戒所隶官捕治,凡户口、赋役、道、释(和尚和道士)占京邑者,颁其禁令,会其账籍,大礼、桥、道顿递则为之使,仗内牵引则差官设牧”,可见,权知开封府事虽然品级可能不高,但工作权限很广,权势也很重,这是因为东京城中遍布权贵,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开封府名义上是地方官,实际上要频繁处理涉及高官显爵的事务,非深受皇帝倚重者无法措置。
包拯是在宋仁宗嘉佑元年(公元1056年)权知开封府事的,最初本职仅是正六品的尚书左司郎中,因为工作出色,先是加官至天章阁待制(从四品下),然后又加龙

参考:
开封有个包青天!虽然包拯一辈子担任过很多的职务,有很多的头衔,想什么枢密院副使、三司使、转运使、龙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包拯作为开封府的一把手,坐在公堂之上,头顶是“明镜高悬”,一声惊堂木响,堂下之人吓得抖似筛糠。
然而实际上,包拯从来没做过什么开封府尹,他真正担任的职位叫“权知开封府”。
不仅如此,历史上真正的包拯,也并没有像电视剧与戏曲当中那样,断案、审理、判决一条龙包揽到底,宋朝时期的司法刑法分工明确,包拯的权责是非常有限的。
所谓开封府尹,指的是开封府的最高行政长官,古代的时候,县的当家人叫做县令,郡的当家人叫做郡守,州的当家人叫州牧、刺史、知州,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名字。
府也是古代的一种区划单位,通常府的当家人叫做知府,不过有些地方是例外的。
宋朝定都在汴梁,而汴梁属于开封府的范围,就好像明朝的时候,南京在应天府的范围内,北京在顺天府的范围内,开封府作为京都所在,自然不是其他的府能比的。
北宋除了汴梁,还有应天府南京,在商丘,河南府西京洛阳,以及大名府北京大名。
开封府是京都重地,而府尹在古代是都城所在地与陪都所在的最高长官的名字,比如唐朝长安外围有京兆尹,开封府尹,自然也就是北宋首都的一把手,地位非常高。
汴梁这个地方,在唐朝的时候只不过是个节度使的所在地并不起眼,但是后来因为运河阻塞改道与内河漕运兴起,洛阳衰败,汴梁作为新的航运中心迅速崛起。
五代十国的时候,五代大多将都城定在汴梁,开封府在那时候也就诞生了。
因为开封府尹的位置非常重要,所以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往往都是皇帝的心腹,而后来形成了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将开封府尹授予储君来做。
五代与北宋初期,亲王爵位加上开封府尹的职位,是储君的标准配置,周世宗柴荣就做过。
开封府尹拥有很高的权限,几乎开封府之内的大事小情都归其负责,并且可以干涉插手京城范围内的刑事诉讼,开封府范围之内,许多的案件都需要开封府来办理。
在电视剧《知否》当中,皇帝就曾让开封府与大理寺一起审理案件,而汴梁城内发生了什么大的案件,也都是先去找开封府击鼓诉讼。
京都之内王公贵族遍地,所以开封府尹必须地位卓越,而且能力也是要一流的才行。
但是因为五代与北宋前期,储君担任开封府尹的惯例,在古代避讳制度之下,后来再将开封府尹的职位授予寻常人也就变得不合适了,因此诞生了权知开封府。
比如唐太宗李世民曾经做过中书令,因此唐代中书省通常没有中书令,都是中书侍郎管事。
宋朝时期的开封府尹通常由亲王兼任,他们不管事情,原本开封府尹做的事情,由权知开封府实际负责,如此一来,权知开封府成为了实际上开封府的管理者。
宋朝担任过权知开封府的名臣比比皆是,除了最出名的包拯,像是吕夷简、寇准、范仲淹、欧阳修、苏轼等,全都担任过权知开封府的职位。
而像是宋真宗等皇子,他们还没有登基的时候,也做过开封府尹。
宋朝所有担任过权知开封府的人员当中,有超过四成最终做到了宰辅的地位,再怎么不济,通常也都进入三司、中书门下省与六部等关键部门,地位非常高。
对于皇族子弟而言,后来兼任开封府尹的也未必是储君,可也不可小觑。
宋朝的时候,如果能够成为开封府尹的宗室子弟,必然受到皇帝的高度器重,而担任权知开封府的人,往往也都是宰辅之才,得到皇帝的高度信任才能出任。
宋朝,开封府尹并非常设职位,而“权”在当时是暂时代理的意思,并非正式任命。
能够担任开封府尹的都是贵重宗亲,他们自然不可能真去坐堂,所以真正做活的还是权知开封府,也就是说,开封府尹是荣誉头衔,权知开封府才是实际岗位。
有意思的是,宋朝做权知开封府的,几乎也都是兼职,比如寇准做权知开封府时实际上是刑部侍郎,吕夷简是刑部郎中,范仲淹是天章阁待制,欧阳修是翰林学士。
包拯做权知开封府时,实际上还做着正三品右司郎中,掌管兵、刑、工三部三司。
因为权知开封府作为开封府一把手成为了一种惯例,所以习惯上也称其为府尹,而且做这个职位的权势都不小,有足够的实力管辖约束京城贵戚,尤其包拯这样刚正不阿的人。

参考:
包拯是权知开封府。
北宋的开封府尹,只有皇室子弟才能担任,正确来说是储君担任府尹,当然储君不一定就能当成皇帝。
比如宋太祖;
“太祖建隆二年七月,以皇弟(赵匡义)泰宁军节度使、殿前都虞候光义检校太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开封尹、兼功德使。
”赵廷美,“太宗太平兴国元年,以皇弟永兴军节度使、检校太尉、兼侍中、京兆尹廷美兼中书令,行开封府尹,封齐王。
”赵元僖(宋太宗赵光义次子,早死),“陈王元僖兼侍中,行开封府尹”。
赵德昌,即宋真宗赵恒,太宗淳化五年(994)“以皇子襄王”身份尹开封府。
在北宋,只有亲王才能被选为开封尹,虽然只是挂职,不太管事,真正管事是的“知开封府”等文臣。
这里的“知”代表京官派遣到此地,过一段时间会被调走。
但是如果读者够细心,应该会奇怪,其它大臣去其它州,头衔是“知某某州”,但是到了开封,这个“知”前面会加“权”,比如包拯就是“权知开封府”。
之所以加个“权”字,原因在于“太宗自京尹嗣位,秦王继之。
秦王败,但命近臣权知开封,百余年间,非东宫亲王不去权字。
意谓尹京师,祖宗曾为之,故人臣不敢居。
犹唐太宗尝为尚书令,三百年之间无敢为者,虽郭尚父之勋业,亦避之也”。
避讳也,宋太宗模仿偶像唐太宗的故事。
另外,权知开封府,权发遣开封府,都是开封府一把手的称谓,区别在于自身的级别。
知开封府这一官职大约在四品到五品之间,如果新上任的知府资历不够,他的称谓就是权发遣开封府;
如果资历够,就是权知开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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