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公海上突然多出来一块岛屿那它是属于哪个国家的

鹰酱首先拿出一份几万字的资料对大家说,这座岛虽然离夏威夷群岛有几千公里的距离,但是相关资料证明它还是属于夏威夷群岛的~并派出一个航母舰队显示主权,扬言说:“我话讲完,谁赞同,谁反对?
”而兔子也拿出【山海经】说:“这就是传说中的蓬莱仙岛,自古以来就是属于我们的”并且高声宣布这是老祖宗给我们留下来的,谁抢走它就是跟我过不去,那么我会强烈谴责你们,并且表示以后不跟你们做生意了~大不列颠人也拿出一大堆文献说:这是我们的库克船长首先发现的,我们刚刚在资料中查阅到库克船长曾来到过这个地方所以这个岛是属于我们的,谁跟我们抢的话,那就别怪我们派出“最强皇家海军”来跟你们硬碰硬一下了~棒子国看到了也说,这是属于我们的,虽然我找不到啥资料证明,但是我脸皮厚……北极熊淡淡的说了一句,我要土地不需要啥证明,我一向都是用抢的,谁不同意,那我们就打,打到大家同意为止~好了,不扯了,回归正题,如果公海真的突然多了一座岛屿,那么大概率跟南极一样,谁都想要,但是谁也得不到几个大国争来争去,又不想打架,只能最终大家一致放弃,然后搞个考察站什么之类的,谁想去都可以,就是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如果是我先发现的话,那我就把全家都拉到这座岛上住下来,时间久了就可以注册了,然后这座岛就是我的了到时候我也自己成立一个国家,名字就叫【桃花岛】然后在第一时间跟兔子建交,寻求保护,当然了,兔子想买这座岛的话,无论他出价多少我都愿意卖的如果兔子不愿意买的话,那我就自己在上面搞旅游,搞几座农庄之类的,国王的位置还可以出租,1万块一天一个月就是三十万,想想都激动啊~
参考:
当年发现南极洲的时候,各个国家都想将其纳为己有,但是别人都不同意,最后也只能妥协,南极洲不属于任何国家。
在早些时候,人类并不知道有南极洲这一存在,直到19世纪,南极洲才逐渐被人发现,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后来大家发现这块陆地实在是太庞大了,而且拥有着无与伦比的生物资源,还有很多的秘密,甚至是远古时代的菌落,研究的价值非常高。
更重要的是,这一区域荒无人烟,用来进行军事实验设立军事基地,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
所以,当时就有很多国家想要按照先占原则,宣布对南极洲的主权。
所谓的先占原则,算是国际法当中的一个概念,就是当两个国家针对一个领土产生了争端,那么谁占领的早,这个领土就归谁。
所以针对南极洲这种情况,因为南极洲没有人,可以视为无主的荒地,这下子贪婪的国家全部都着了魔,纷纷宣称自己先占领,对南极洲但某片区域宣示主权。
当然了这里他们还算是稍微要点脸,没有对整个南极洲大陆都宣示主权,这些国家对南极洲部分的区域宣示了主权,有的是海域,有的是岛屿,总之都想占点便宜。
当时有英国、南非、澳大利亚、挪威、法国、智利、阿根廷等国家对南极洲的部分区域宣示了主权,因为这些国家本身距离南极洲都相对近一些,航海特别的方便,因此也成为最早的一批探索南极洲大陆的国家。
但是问题在于,你单方面宣称南极洲归你,那肯定不可能,别的国家肯定不能干,这么大的一块蛋糕,总不能你说吃就吃,美国也想吃,俄罗斯也想吃,那怎么办呢,既然怎么分配都分配不均,那就干脆都别吃了。
所以在1961年的时候,联合国通过了《世界南极公约》,冻结了这些国家所谓的宣誓主权,也就是说现在的南极洲,是正儿八经的没有归属,就属于无主的荒地,和无主的岛屿是一个性质。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虽然说是没有归属权,但是按照公海的法则,大家在南极洲上可以自由的探索建立科学设施,铺设管道等等。
所以各个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和有战略思想的国家,纷纷不甘落后,表现出来的形式就是在南极洲建立科考站,然后以科考站作为踏板,进行自己的战略部署。
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南极洲没有归属,举个形象的例子就相当于这块地皮没有产权,但是我先来盖了栋房子,等于这块地我在使用着,别人再来,总不能先把我的房子拆了再盖他的房子吧。
所以建立科考站等研究设施,铺设管道,也相当于是变相的占地圈地了。
就比如说现在,如果某个国家的南极科考站被另一个国家破坏了,这种行为相当于宣战,所以也几乎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而在那个位置建立科考站的国家,自然而然的能够优先享受到资源,这也是一种变相的利用方式。
公海岛屿无主权所以公海的岛屿情况和南极洲差不多,都是没有主权的,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对这些岛屿宣示主权,即便宣誓了,也不会被国际法所承认,更不会被其他国家所承认,反而会引来很大的麻烦。
事实上从上个世纪开始,公海区域就不断的有新的岛屿被发现,而这些岛屿无一例外都没有主权国家,当然也许在几个世纪以前,是有先占原则的,那个时候宣誓主权了,也就真的获得了,进入到21世纪,这种情况已经不复存在,公海上的所有资源都是属于全人类的,没有国家可以私自占有。
公海资源可以干什么按照现行的国际法规定,公海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所有的国家都可以平等的使用,当然这里面的国家不区分沿海国家和内陆国家,就比如说蒙古国,根本就没有海岸线,也可以自由和无条件的使用公海。
公海的权益主要有
也就是所有国家的船都可以在公海航行,不受任何约束,任何国家都不能对其进行干预或者阻挠,当然这里对于那些海盗船以及犯罪船只,是不适用的,对于这种船只,任何国家都有进行狙击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飞行自由。
这其实对应的就是公海所属领域的领空,这部分领空也是属于公共区域,任何国家的飞行器都可以从这里飞行而不受到约束,也不用交纳相应的费用。
三是铺设电缆和管道自由。
这个条款的意思简而言之就是在公海的海底铺设电缆和管道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现在的天然气以及一些设备都需要铺设管道和电缆,如果在公海区域不允许的话,那就相当于变相的限制了经济和世界的发展,肯定是有问题的,所以对于这种行为,在公海也是可以的。
当然了,这里是有一个小的先占原则,总不能你在铺设管道的时候把别的国家的管道给扒了,这样肯定不行。
四是捕鱼自由。
公海的鱼类资源对全人类开放,哪个国家都可以自由的去公海捕鱼,所以像是日本这种国家,才会经常跑到南极附近去打鱼。
当然这一原则对于那些内陆地区的国家来说,可能有些不公平,因为他们没有渔船。
五是科学研究的自由。
这个自由就比较广泛了,科学研究就需要建造科学研究的场地,所以在公海建立一些人工的岛礁或者建立一些科学设施,都是被允许的。
当然不能太过分,比如在公海当中建了一个军事基地,那肯定是不行的。
此外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是不能产生危害环境以及其他国家的行为,否则也是不受国际法保护的。
在领海产生新岛屿的归属权如果是在一个国家的领海经过地壳运动产生了新的岛屿,那么这个岛屿的归属权是毫无疑问的,因为这个国家对这片海域整个宣誓主权,所以是个海域的岛屿也毫无争议的是这个国家的领土的一部分。
不过就目前来说,还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
结语如果在公海出现了一个新的岛屿,所有国家都是没有主权的,但是按照公海自由权利的原则,是可
不过现在在公海当中具有如此战略意义的岛屿并不多,所以也很少发生这种行为,不过随着以后海底资源勘探技术的成熟,也许对于公海岛屿的争夺,将会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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