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的宅基地以后可以再建房吗

城市户口的宅基地以后可以建房子吗?
我估计在两可之间的可能性很大。
一个可能现在就不允许你建房子,这是因为你既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又没有被确权。
另外一个可能是允许你建房子。
至于那一个可能性大,这要根据你们当地的具体情况,如果在城市效区又被规划为拆迁区,你什么都没有可能了!如果建房子,建议你马上就建,以防夜长梦多。

参考:
大家好。

下面,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严格意义来讲,城镇户口的人在农村拥有的宅基地上是不能再建房的。
现实情况来看,还是存在着城镇户口的人在农村宅基地建房的现象。
城镇户口的人为啥会拥有农村宅基地?
主要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地随房走”的宅基地政策。
一种情形是农村人口由于进城购房、子女上学等原因户口迁出农村,成为了城镇户口。
另一种情形是子女户口迁往城镇,在父母百年之后,通过继承房屋的所有权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不管是哪种情形,只要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屋未倒塌之前,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属于该户居民所有。
城镇户口的人为啥不能在农村建房?
主要是由宅基地的性质所决定的。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作为村集体成员的一份子,才能享有的无偿使用村集体土地来建设居住和生活房屋的权利,带有一定的福利属性。
而城镇户口的人因为户口已经迁村集体,已经不属于村集体的一员,自然而然的,也就失去了享受此福利的权利。
为什么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城镇户口在农村宅基地建房的现象?
不管是什么政策或者法规,最终在农村的落实。
还是得靠村干部来执行和监督。
而农村,又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村干部与村里人大多是沾亲带故,不是亲戚就是朋友,所以,只要在建房过程中不出现扩大宅基地面积、不与左邻右舍出现矛盾纠纷等情况,一般对于此类情况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出面制止,更不会向上级报告,所以,城镇户口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在农村建房的现象就会时有发生。
您认为城镇户口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人可以再建房吗?

参考:
农村宅基地,是只供本村村民免费使用的。
如果你通过上学,当兵,考上公务员,招工等原因取得了城镇户口,那么你同时失去了农村户口。
你在农村沒户口了,当然你就失去了免费享用农村宅基地的权力。
一旦这种情况成立,你原来的农村宅基地是要被村集体依法收回的。
只不过现在有新政策,因宅基地上的房子属自有财产,为照顾群众利益,禁止强拆。
这就使得虽然宅基地要被收回,但因房子存在,来取地随房走的政策,宅基地原户主可以继续使用房下宅基地。
直至上边房子自然倒塌为止。
所以,你成为城市户口了,你原来宅基地要归公了,你上边房子倒塌了,就不能再翻盖了!如果能翻建,那收走你的宅基地还有时候吗?

参考:
其实这样的提问是有问题的!城镇户口所拥有宅基地,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原福利分房时期的家在农村的公职人员,按照当时的政策,在农村建有住房的,拥有宅基地,一种是原来是农村户籍人员(一般以1992年为节点),后来成为非农户籍,他们在农村拥有住房和宅基地(这类人员的宅基地证书上登记的一般是本人或配偶的名字),第三类是继承所有。
不管是那种情况,如果原来的房屋不在了,按现行政策,那宅基地也就不存在了,不存在在宅基地上再建房的说法!如果老房子还在,那就是老房的翻建或修缮的问题,翻建一般是不允许的,但许多地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太出格,周边邻居没意见,都可以实际翻建,修缮当然没问题了。

参考:
城市户口的宅基地以后可以再建房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是本村户口村民,才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该条明确提到农村村民,宅基地与特定身份关系相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农村村民才有资格获得宅基地。
按照规定,城市户口是不可以获得宅基地的。
当然,如果之前属于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而且在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的。
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原有房屋如果没有倒塌损毁,因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存在期间,城市户口的居民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可以对原房屋进行维护,但是不能在宅基地上再建房屋。
因为,城市户口居民能够继续使用宅基地,是以现有房屋存续为条件的。
一旦现有房屋毁损灭失,就会失去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当然也就不能再建房屋了。
如果属于城市户口,又有宅基地房屋的,建议日常多维护房屋。
不要轻易拆除房屋,一旦拆除,就无法再重建了。

参考:
新《土地管理法》为保护进城农村农民的利益,对他们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有了特别的规定,即: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但是地随房走也是《土地管理法》的一项重要精神实质,也就是房在地就在,房不在宅基地就自然回归村民集体了,进城落户的村民要想保住村里的老宅,应该即时做好房屋的修善工作,如果不加修善房子🏠自然坍塌不堪不能居住,再去重建新房就不允许了。
因为你的户籍迁出,就不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不可以继续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使用集体土地的富利待遇了,那个时候你就成正式市民,享受到城市现代化优越的生活条件了。

参考:
现在政策已经允许了,但是你的宅基地必须要通过确权认证才行。

参考:
我们先来理解一下,什么叫城市户口的宅基地?
实际上城市户口的宅基地就是指从农村将户口迁到城市居住而农村还保留宅基地或者房子的居民,他们的身份原来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户口迁到城市之后,属于城镇居民,也叫进城农户。
那么进城农户的宅基地以后可以再建房吗?
目前不可以,未来不清楚。
说实话,以后的政策真说不清楚,政策随时在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政策可以时时按需制定,但以现在的政策,进城农户是不能回农村使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子的。
进城农户从户口从农村迁进城市后,就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目前我国宅基地的性质属于村集体所有,非村集体成员没有资格在本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权利,即使是自己的土地或者自己的老房子,都是不允许新建或者翻建的。
那么进城农户的宅基地不允修建房子将如何作出处理?
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意思是农户进城了,虽然农户不能回农村申请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但农户进城之前修建的房屋及不动产,必须受到法律保护,只要房子完好,按宅基地随房走原则,农民房屋完好就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是不得新建、扩建、改建。
另一层意思是农户进城后,虽然宅基地不能申请建房,但是农户原有的宅基地合法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权益包括有偿转让宅基地的权利,退出有补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农户进城了,虽然宅基地不能修建房子,但农户可以将宅基地依法有偿转让给其他村民,也可以主动将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并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村集体无权无偿收回进城农户的宅基地。
宅基地未来的发展趋势。
阿洪认为,未来城乡一体化后,取消村委会,改为社区,村集体将不再存在,宅基地确权到户,宅基地性质不再是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城乡一体化后,未来宅基地只要符合城镇社区规划,即使户口迁到城市,也是可以批地建房的,但肯定会征收房屋建设使用税或者耕地占用税,目前,农村一户一宅规定内的宅基地是不征税的,属于农民特有的福利,未来城乡一体化后,不再区分农民和非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城乡居民平等,这是大势所趋。

参考:
你的意思是现在你是城市户口,老家有父母遗留的房产,你继承了,以后可以在建新房子吗?
这个完全可以,不管你户口是哪里的,父母的房产就是你的,你是合法继承人,宅基地永久归你所有,建房子你随便没有人干涉你,这是你的权利。
农村就是这样,虽然国家管理很严格,在农村就是稀里糊涂,只要村委会不找事就行了,农村建房根本就没有人管,房子不叫建吗?
没有道理啊!所以农村建房很简单,只要你有宅基地就可以。
虽然国家规定农民一户一宅,大家知道有的一家多少宅基地吗?
5、6份,这都是有历史原因的,兄弟们多,大多数都不在家,最后一
农村建房很简单,不像城里还要申请,还要办证,农村什么都没有,只要有钱你随便建,没有谁理会你,有时候有政策乡政府会稍微阻挠一下,只是走走过场,目前农村就是这样,建房很随便。
自己的宅基地你随便,谁也不管,农民也没有谁去问,只要是父母留下来的就是自己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这也是自然形成的风俗,这个无可厚非,大家都明白。

参考:
从现有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政策来看,城市户口通过继承农村房屋,或者城市人口迁入城镇前在农村依法建设的房屋,虽然都可以依法确权,但是是不允许翻建的,也就是说虽然现在还有宅基地使用权,但不允许将房子拆除重新建设。
为什么既承认人家的房子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又不允许人家翻建呢?
其实道理很简单,也比较容易理解。
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把有权是村集体,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人员。
城市人口,不管是以前就是城市人口,还是在农村建起房子后再转为城市人口,都不在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从道理上讲不再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但是,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孤立的,是附着在房子之下的。
农民迁入城市以后,虽然转为城镇户口,但其原来在农村盖的房子,仍然是他的私有财产;
农民的子女在城镇生活,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依法继承的农村房屋,也属于私有财产。
而这些房屋下的宅基地,不可能孤立存在,又不能让人家的房子立在半空中,所以,国家只能根据尊重历史的原则,制定了地随房走的政策,允许这部分人拥有农村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实际上使用权期限是不一致的。
农民身份的人,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为永久,不限定时间。
只要他们一直是农民,他们的房子破旧了,自然可以通过申请拆除重建,这比新申请宅基地容易的多,经乡镇同意即可。
他们也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签订建新折旧协议,重新建设一处新房,将旧房拆除交回原宅基地,这样还是一户一宅,不违背政策。
而迁入城镇或者本来就是城镇人口的人,他们即使合法拥有了农村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也只是因为房子而临时取得的,所以他们的宅基地使用权期限为长期。
长期没有固定的年限,只是根据房子的实际情况确定。
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
房子倒塌不能再用,宅基地使用权就会被收回。
为了区别永久和长期,就规定了长期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只可维修维护,不可以拆除重建。
因为如果允许重建,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也就成为永久的了。
所以,从政策来讲,城市人口拥有的农村房屋,因受宅基地政策限制,是不允许拆除再建房的。
不过目前这种情况,在农村还是疏于管理,农村人法律意识和政策意识比较淡漠,都感觉房子是你的,翻建不翻建别人管不着。
所以目前有许多城镇人口回村翻建老宅,也并没有人去制止。
主要原因就在于,村干部不管,农民不告,上级知府不知情,所以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能建不能建,就看你在村里和村民相处的情况了。

参考:
户口和宅基地是两个概念。
你意思是已经从农村户口变为城市户口的人,回乡是否还可以建房子?回答是不可以了。
如果严格按照法规的话。
宅基地都不可以继承,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比如父母还是村集体的,健在,那么住在一起,修缮都是允许的。
甚至他们走了,房子还可以继承,哪怕子女是城市户口。
但是,如果房子老化或坍塌,是不能再修缮建造的。
现在很多地方,老人走后,孩子如果长期在城市或异地,宅基地也会朝归并收回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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