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二次承包还要重分吗

大家好,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粮食是一个国家安全最基本的保障,总书记说我们中国人的饭碗一定要端在自己的手里,我们的碗里要装我们中国人的粮食,而要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粮食,就要有足够的土地,足够稳定的农民来种土地,如果土地都撂荒了,农民都不种地了,粮食从哪儿来。
我们国家第一次土地承包是1978年开始的,承包期限是15年,最早承包到期是在1993年,也就是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期限是30年,到2023年到期,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也就是延长到2053年,从这个承包期限我们不难看出,都是比较长的。
不知道大家考虑过没有,国家为什么把承包期订为30年,而不是10年、20年或更长的50年,其实就是为了保证土地承包权的稳定,为了让农民能够放心的耕种自己的土地。
所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是不会重分土地的。

像这再不从分就不合理。
生在地球上就应该有生活的条件,如果是没有生活的条件和出路他总么生荐。
应该在30年从新大条整按人口,人生下来一班只活70岁左右,哪他可以在30岁以后得到土地,如果是60年不动,他在妈肚子里下来就得不到田就去世了,这就叫很不公平。

参考:
1.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会重新分配吗?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今日表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要坚持合同延期原则,不打乱和重新划分承包地,确保大多数农民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
其实现在的年轻人很少在家种地,分的地其实也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
如果真的想在家种,可以自己承包土地,国家也已经表示,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可以继续延长合同。
土流王边肖认为有必要划分土地,而划分土地会打乱现状。
2.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能带来什么好处?
1.充分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2.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
3.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给他们“定心丸”;
4.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5.有利于保证农村的长治久安。
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
这样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75年稳定,到期时间大致是我们党第二个百年目标实现的时候。
国家经济社会结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这也为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完善留下了空间。

参考:
不能分。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中以明确指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顺延30年不变。

参考:
各地政策不同,做法也不一样。
土地已经承包了几十年,有的家庭减少了人口,有的家庭增加了人口,二次承包如果不重分土地,的确很不公平。
因为各地政策不同,做法也不一样。
同一个市不同一个县,做法就不一样。
按理说分了更公平,但地方可能怕麻烦,干脆不重分,只是延长。
这样地方上很省事儿,但对于部分农民来说,很不公平。

参考:
当然要重分 去世的人还站着地 活着的人没有地 这根本就不公平 应该死了的收回 没地的给补分 实行人人平等
参考:
农村的土地二次承包会重新划分吗?
我认为不会,农村的土地已经丈量过了,他们应该会根据目前在农村的户口而定,我们这边土地已经丈量完毕,每户农民的户口已经收录在档,等到这轮承包期满,到时会按照户口进行土地变更,多退少补。

参考:
大家都知道在党的十九大中提出土地到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时,要继续将土地往后延长,这个只是一种提案,具体还没有正式的文件下发,所以现在还不确定就是土地永久不变或者往后继续延长这个说法,因为只是一种提案,还没有具体落实,所以现在还不确定的事情是没有办法去判断的,按照现在实际情况来考虑,我

参考:
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农民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且以一定的承包期限为界限,到期后要进行重新承包。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目前我国已经进行了二轮土地承包。
第1轮土地承包是从1978年部分地区开始分产到户开始一直持续到1983年前后,承包期限是15年。
换句话说,从1993年到1998年之间,我国农村土地的第1轮承包期到期。
当时,在第1轮土地承包期结束的基础上,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第2次分包。
第2次分包的期限是30年,这是国家从保持农村土地长久稳定不变的大局出发,而做出来的一种制度设计。
第2轮农村土地承包期最早是要到2023年截止,最晚在2028年左右,其中大部分地区农村土地的承包期在2027年左右到期。
现在是2019年底,再过20来天就要进入2020年了,距离农村土地第2轮承包期到期也没有几年的时间了。
有一部分农民认为在第2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应该重新进行分包,因为有一些农民在这30年中已经去世,但是他们仍然占有了土地,而另一部分农民在30年内出生,因为没有赶上第2轮土地承包期的分包,所以没有土地。
这样的话看起来非常不公平,他们重新根据现有人口分包才是最合理的方式。
但实际上,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其主要目的仍然是为了保持农村土地关系的长久稳定不变,这对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以及保护农村耕地资源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是从国家的大局出发,是从战略的高度考虑问题。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九大就明确提出了在第2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再延长30年。
前一段时间,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十九大要求,确认农村土地承包期到期截止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
也就是说,在马上到期的第2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后,农村的土地将继续维持原有的分包模式,在延长期限30年。
如果第2轮土地承包期到期,截止时间是2028年,那么最长可以延续到2058年左右。
在这一期间,部分进城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被收回,国家会保护这部分农民的合法权益。
即使他们不尊重土地,但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将自己的承包经营权租赁转让给有需要的种植户和合作社,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给自己带来一定的流转收益。
至于说,很多在承包期限内出生的新生儿,没有获得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问题,其实也很好理解。
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的,只要新生儿户口仍然在农村里面,在同一个户头下,他就依法享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与此同时,如果一个家庭户口下的成员去世的话,其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会被收回,仍然有其他的家庭成员共同享有。
只要明白了这一点,其实就比较好解决问题了。
所以,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不会进行重新分包,而是会继续保持原有的土地关系,长期稳定不变,再延长30年。

因为有新人出生需要生活吃饭,同时有老人过世不再有需求。
从新分配是必须的!
参考:
如果从实际出发要务实真正要振兴农村就必须得从分,主要有原因一、因为二次承包大部分农村土地根本没有调整,还是延续第一次土地承包的面积不公平,二、有极少的农村村组二轮承包时进行了从新分田,但是根本没有安实际人数调整的,而采取的办法是长年在农村的村民每户都分到了田地而且是最好的田地,长年在城务工经商的农户没有分到田地,这样就造成农村很大一部分农民没有田地,如果现在土地承包确权还不从分调整田地,势必会造成很大一部分农民没有田地,像这样继续下去十年或二十年这些农民就会失业,就没有生活出路所土地从分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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