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伊琍被调查,主要是因为什么

近日,马伊琍因为卷入一起商业诈骗案,涉案对象是马伊琍代言的一家加盟奶茶店,涉案金额高达七亿元,主要团伙人员已经被缉拿归案。
作为该奶茶店的形象代言人,马伊琍团队公开声明正在积极配合调查。
当然,马伊琍本人并不算是本案的涉案主体,只能算是关联对象之一。
但经济案件都得从经济环节进行追讨,而明星代言本来就是溢价品,为了填补因此遭受的口碑损失,明星最明智的方式就是退还代言费,让受害者得到最大程度补偿。
这些年明星代言翻车越来越频繁,尤其是一些金融领域的商品,那玩意儿基本上是百试百爽,老百姓手上那点可怜的闲散资金都是犯罪分子眼中的活韭菜,而用来换取信任的最好媒介,就是那些有着极高曝光度的明星。
再者明星团队大部分都是些素质极低的货色组成,为了捞快钱无所不用其极,一旦看到拍几张照片说几句话就能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入账,比拍戏容易多了,那就直接什么都不顾了,钱打过来我马上代言。
但这些光鲜亮丽的明星往往会忽略一个最基本的东西,那就是自己捞快钱需要承担的巨大风险。
产品代言虽然只是一个广告效应,明星本身并不需要对产品本身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就像之前某相声演员代言翻车后诡辩,商品能够上市,国家各个部门都有责任,为什么只追究明星的代言责任?
话这么说没错,市场经济是由下至上的管理模式,相关管理部门只能做到一个基本的审核流程,也就是在法律法规的大框架下进行审核。
而后续的所有操作,都是由市场跟受众进行甄别与承受,如果有一个形式上合法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变成了经济犯罪,那么也只能在他触犯法律红线之后再予以追诉。
毕竟职能部门不是能掐会算的诸葛孔明,刚注册还没开始经营的公司,就能预测它将来会犯罪。
法律的惩治都是延迟而且后发的,而且是针对后果本身的。
那么在这个逐渐恶化的过程中,就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博弈,而代言的明星,其天然立场就是站在经营者一方,因为他们是预支了经营者还没有得到的那部分收益,然后用自己的口碑形象作为交换,去换取该商品未来的用户群体。
而明星代言所吸引的用户群,必定是知晓并产生信任,甚至就是所谓的饭圈人士。
这也是代言的本质所在,实际上是把明星和品牌进行了深度捆绑,不光是产品会影响明星的口碑,明星的口碑也会反过来影响品牌销售,两者是平等存续的。
就像某明星人设崩塌,一系列品牌都会与之切割,宣布解约。
而某品牌如果陷入国家级的对抗中,明星也必须做出站队抉择,道理也是一样的。
所以在品牌陷入刑事案件,而且社会影响力巨大的时候,明星是不可能一句“只是代言而已”就轻描淡写的略过。
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业领域,都没有绝对安全的收益,普通人如是,明星也如是。
马伊琍代言所引发的后续效应,应该对公众有一个交代,并且因此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让更多蠢蠢欲动的明星团队知道,快钱好赚但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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