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被公司约谈要求由我来承担项目损失的责任作为刚入职不到6个月的员工该怎么办

你的行为是一个职务行为,没有调查对方公司的资质,你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的损失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你不需要承担责任,相反你们公司让你承担责任,说明你们这公司缺乏法律意识和商业风险认知意识,出了问题就甩锅给员工,要员工承担责任,完全是一种强盗逻辑。

参考:
这个事情,明显就是你们公司要找人背锅的,你作为新人,很不幸被拿来填坑了。
1、先说项目全权负责人的问题你们公司是否给了正式书面认命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的授权书,有法人代表签字和公司盖章吗?
例如,项目经理法人授权书。
是否正式授权你以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项目有关事务?
是否授权你调用公司资源?
没有的话,是怎么说你是全权负责人的?
口头说是就是吗?
这明显不符合规章。
没有
3、承担全部损失的说法就是个伪命题退一万步讲,你最多承担部分损失,承担全部损失的说法,建议你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这个项目又不是你一个人做的,立项的时候,公司领导们干嘛去了?
没有他们的同意,你会自己签个合同还让对方跑路了?
既然你遇到了这种没底线的公司,你要多长个心眼儿,别让人说你是跟甲方勾结套路公司就好。
至于你说的那个怎么避免吃大亏,我觉得非常简单。
1、合法合规,就什么都不怕。
2、行得正,走得端,对得起良心就不怕。
3、遵守职业道德,就没有什么忧虑。
4、屎盆子扣过来的时候,要学会躲着点。
通过你的描述,我感觉你们公司在规章制度管理流程方面有很大问题,而且这些领导也有很大问题,不管这个事情最后怎么解决,你都没法待了。
事情有两个最坏的结果:1、起诉甲方。
2、更坏的结果,起诉你的公司。
这个事情太欺负人了,反抗吧!不然你就算被他们踩死埋了,他们也会指着你的坟说:“看,这是个傻逼。

参考:
你是个新人,而且也不是项目负责人,造成公司损失应当按照一定的比例赔偿,而不是你赔付大部分。
你就是一个新人,要么就是公司坑你,这种情况存在比较多。
第二种,由于你是做事的,这种责任可以往领导身上推,能不出钱就不要出钱。
不过第一种情况比较常见。
还是报警吧!选择报警比较稳妥。
让警方来协调。

参考:
真的好巧呀!前不久我也碰到类似事件,幸好我对公司有很大的功劳,否则免不了要被公司开除的结果了。
我的一个老客户开发了一个新的汽车内饰项目,从我这里买了原材料,三个月后当我要找客户结货款时,客户说他的客户那边出了问题。
前面订购的货基本没怎么用。
要退回。
因这批货属于定制款,老板当时就判定是我的责任要我负责全部损失。
并尽快处理退货,否则工资奖金就不发了。
我当时立马发飙,和老板据理力争,“我是严格按照公司流程走的。
所有的步骤我都请示后得到授权才执行的。
我不否认我有连带责任,客户是我在跟踪的,后续退货我会积极处理。
让公司损失降到最低。
另外我就一上班族,风险全部让我扛,赚钱的时候也没见你分我一部分呀!如果你要这样做,我也没意见,我只能递交辞职报告了。
”之后老板让我尽快处理退货,一个月后,退货处理完毕,此事了结。
以我为鉴,首先这个项目如果你在操作过程当中,步步请示获得批准后再执行的,那么损失和你无关。
当然奖金肯定是没有了,而你承担连带责任,有义务去追回欠款。
但公司让你承担全部损失那是扯淡。
根本不合理。
如果是你未经请示,擅自做主,那么你承担全部责任无可厚非。
对于你公司的这种情况:小朱记给您支招:一:据理力争,明确自己该承担什么责任,不该承担什么责任。
二:如果老板以损失为由,不发工资和奖金,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三:对于此没有格局的公司,尽早离职,早早安排好下家。
反正只干了六个月损失不是很大。
总之,千万不能妥协,因为一旦妥协,或许就是一辈子的污点!是自己的错,该认得认,不是自己的错,打死都不认。
人在职场,多少要有点血性!
这件事如果划分责任,当然是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你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所以公司想让你全部承担,你完全可以拒绝,顶多从自己的工资里面扣一部分(不超过20%)作为补偿,其他的就不是你能担负的事。
如果公司强硬让你承担所有赔偿责任,那么你也没有太多的做法,直接走法律程序,让法院进行裁决。
相信走法律程序对你来说是最公平的你的责任也是最小的。
另外,就是骗你们的甲方公司必须要追究它的责任。
由于甲方不知所踪,所以你们最好先到工商局投诉她,再不行就报警,也只能这么办了。
这件事对你的影响是很大的,如果处理的比较得当,你的工作或许还可以保住。
如果处理不好,你可能会失去这份工作。
除了工作之外,就是对你精神的打击,这是挺大的。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这件事暂时看来对你很不利,但长远看也有教育意义,它会促使你在以后的项目工作中如何鉴别甲方,如何跟甲方合作保证不会受到牵连和损失,这或许是此次事件中你能学到的经验教训。

参考:
我来谈谈这个问题哈,之前我也有曾经类似的情况。
我是在一家烫金厂上班,职务是开机师傅。
就是做面料的。
其中有一批因为保温的问题。
坏掉了将近一百多米。
一百多米的价值是六千多块钱。
老板心疼这些钱。
让我和副手一起承担这个损失。
我们当时以为是老板开玩笑,谁知第二个月我们的工资就少了一半。
第二天我们去找老板。
协商这个问题。
我们已经很尽职尽责了。
这批面料是因为在晚上,因保温房 保温设备坏掉。
才导致第二天面料将近报废。
这个责任本不该有我们承担。
就是因为没有和老板协商成功。
我们就直接去了当地的劳务监察大队。
填写了一些材料和说明了一些情况。
他们在第二天就去公司核实这个情况。
并表明这个责任不在我们。
并且要求把扣的工资返还于我们。
所以楼主遇到的这个问题。
可以先和公司协商。
如果和公司协商不成功,可以去当地的劳务监察大队反映此情况。
你在这个公司工作六个月,有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如果没有签劳务合同,法律规定以你之前的月工资水准。
乘以两倍补偿给你。
希望
加油!
参考:
看来你们这家公司也真没有担当!6万块钱对一个公司来说不算什么大数字。
任何商业行为都有风险,连这点点打击都承担不了,一昧地把责任推给员工,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搞法。
当然你是有责任的。
受公司处分是应该的,如扣三个(一个季度)月奖金或暂时取消你其他的福利享受等。
但要你个人承担全责是不合理。

参考:
我建议你找个机会赶紧卷铺盖走人。
这是让你避免损失最好的办法。
如果你不走的话,你的单位就有可能每个月往你工资里面扣钱,来抵偿你对它造成的损失。
而这笔钱估计要扣很久,这对你来说其实非常不公平。
所以你最好是赶紧找好下家,然后主动辞职走人。
有人可能会说,你这样做对你单位是不是太凶残了?
我觉得一点都不凶残。
你到单位才不到6个月,而又是几个月前就让你做一个项目负责人。
这就意味着让一个刚刚入职的新人立刻做项目负责人。
这说明这家单位相当不靠谱。
才入职的新人,工作都还没熟悉,立刻就来负责整个项目,开什么玩笑?
这种情况下,单位对于自身的损失,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当部分的责任。
如果你不赶紧走的话,单位就会通过扣工资的方式让你来承担全部损失。
如果你走了的话,就算单位起诉你,根据现在一般的情况,法院也会根据单位的过错判决单位败诉,或者只让你承担一小部分。

参考:
合理合法的申请劳动仲裁吧,也许能减少一些个人损失,责任肯定不能让员工一个人承担的,公司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至于分别承担多少交给相关法律解决是最好的方式,否则说不清楚的。

参考:
从描述上来看,我有两点意见:1、你们公司从上到下都没有对对方公司做过调查,都不了解对方的底细。
如果和对方合作是公司的决定,你只是执行者,那和你没啥关系;
2、在工程上,付款方式都会写入合同中,口头的协议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是要在双方都合作已久、相互信任的基础上。
如果你们之间是口头的协议,没有落实到合同中,作为项目管理者,这是你的失误,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的制度,有三点看法:1、如果项目赚钱了,利润是公司的,自己只拿工资;
项目亏欠了,损失全部由员工承担,对员工来说,这种做法是极不合理的,毕竟公司也要承担风险;
2、如果是项目管理者自负盈亏,赚钱了除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其余利润可以自由支配,那项目亏损了,需要项目管理者来承担。
但是这个承担不是把亏损的钱全部补给公司,而只需要把公司应得的管理费给公司;
3、如果管理者故意和对方做局,利用流程或制度上的漏洞,侵占公司财产,那么公司在掌握证据后可以走司法渠道解决。
那么,如何避免这个问题呢?
有几点建议1、合作前,要对对方进行调查和了解,尤其是大项目(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用萝卜章借老干妈名义和腾讯签合同的事情);
2、项目不建议采用全垫资的方式,需要有进度款、甚至预付款,因为在干活时,对方有求于你,才能顺利拿到钱。
当活干完时,对方的态度可能会180度大转弯;
3、如果是小项目,费用少、周期短,确实会存在全垫资的情况,不熟悉的人就不要合作,短平快的钱,如果好赚,不会给外人的;
3、如果对方给你的利润过高,明显高出了市场水平,也请提高警惕,除非对方是能信任的;
4、不要把所有希望和关系押在对方某一个管理上,因为一旦对方换人,你的所有努力都会白费,且不定期更换管理者是某些公司的常用手段;
5、所有商量的结果,都落实到文件上,双方签字盖章的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6、凡事多和公司沟通、汇报,多一个人审批,就可能会多发现一个问题;
当然,出了问题,也会多一个人担责。

参考:
出现亏损公司就露出资本家的嘴脸了,只想包揽收益不愿承担风险和亏损,出了问题能甩锅就甩锅,公司签订合同乙方又不是你本人,大不了不干了,不仁不义的公司让人大开眼界,奈何信息太发达,捂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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