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能否享受免征税

年的一季度当然不能享受。
这个税务局的文件已经很明确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年第号公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月销售额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文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说的是税款所属期。
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的销售额未超过万才可以享受优惠,比如你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你在年月份申报二季度增值税的时候才能享受这个万元起征点的优惠。
按照目前文件的有效期限,这个万元起征点的有效期到年月日,这同样说的是税款所属期,也就是年月份申报年四季度的税款时还可以享受优惠,至于往后还能不能享受还的看今后税收优惠文件。
但是,按目前国家减税降费的大政策来看,这税收优惠的力度是只强不弱,到时说不定起征点又调到万元了。
还有一点就是,关于这万元起征点的销售额口径问题。
这个基本是没有任何变化的,这万元销售额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行为(包含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可以踢出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金额。
举例:比如老周建筑有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建筑材料万元,月提供建筑劳务万元,月卖掉一套门面万元,以上皆为不含税收入,该公司二季度销售额为万元,超过万元了,但是扣除卖门面的万元后销售额为万元,可以享受未达起征点优惠。
在这又还有一个问题,这卖门面万的收入怎么交税?这得看你这门面是自建的还是买进来的,自建的按×%征税,如果是买进来的,那么就按(现不含税交易价原取得价)×%征收增值税。
原价怎么确定?就按你之前交契税的计税依据。
总的来看,这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调整为万元后,在具体操作细节上跟之前并不变化,只要记住是从月起的税款所属期开始享受优惠政策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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