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申请移出流程

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申请移出流程,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方法

1、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二、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企业可以在公示系统查询是否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3、确认被列入异常后,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要求补报或修改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4、填写《移出异常经营名录申请表》,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联系电话)、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原因(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做出列入决定机关、列入日期、申请移出的理由、被委托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等。

5、需提交的资料有: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已补报年度的年度报告(补报公示后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

3、其他公示信息,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股东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补报、修改公示后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

4、为年报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企业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如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6、有行政许可的要提交行政许可有效证件复印件

7、《移出异常经营名录申请表》

8、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谁列入谁移出的原则,到企业辖区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工商部门会在网上核对你报送的信息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决定受理的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移出异常经营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不予受理的会要求你补充或修改资料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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