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西方人特别坚决地要废除死刑他们不恨杀人犯吗

西方人的信仰就是,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只有上帝才有资格剥夺人的生命,所以,他们在基督教思想的影响下,就想要废除一切的死刑。
毕竟人是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生命的,哪怕那个人犯有重大的错误。
这就是他们的理论依据,这也是他们一直以来想要废除死刑的根源。
当然,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西方还是有些国家依旧保有死刑。
虽然欧洲基本上是废除了死刑,加拿大也紧随其后,但是在美国的很多州都依旧保有死刑。
毕竟没有死刑“杀鸡儆猴”的震慑,一些人就会肆意践踏法律的底线,一些地方就会乱的不成样子。
但是在我们中国,5000年的华夏传统,一直都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也就是说讲究现世的“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讲究任何人的行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违反了法律就要付出代价。
这就是中国人骨子里的最质朴、最得到广泛认同的价值观。
孔子也说过: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所以,在华夏传统文化圈里面,很多国家都对死刑进行了保留。
除了我们国家以外,我们周围的邻居日本、朝鲜、韩国、印度、泰国、苏丹几乎都保有死刑。
所以,死刑的废除与否,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两种文化以及两种意识的较量。
目前我们对死刑的态度是少用慎用,但并非是废除不用。
这并非是偶然,这是根据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意识形态和实际情况所决定的。
废除死刑并不就意味着更文明,相反,可能反而会让一些人更加肆无忌惮、更加没有底线。
我们也一定要警惕,西方国家打着“废除死刑”的幌子对我们进行文化的输出以及文化入侵,更要警惕他们打着“废除死刑”、“生命至上”的旗号对我们指手画脚。
当然,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
但是,如果对他人的生命都抱以藐视态度,这种人又有什么资格活在世界上呢?
虽然我们追求的理想社会是“法立而不用,刑设而不行”的理想社会,但是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穷凶极恶之徒,我们也不能姑息养奸,也要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
毕竟,法律的尊严不容挑衅!
参考:
看看支持废除死刑的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因为废除死刑,以后富豪们犯罪了,才有操作的余地,只要人不死,终归有机会捞出来。
(当然这是我个人片面的想法,不喜勿喷)
参考:
基督徒杀的人一点都不少吧?
他们仅仅在北美大陆就杀了3000万印第安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种族灭绝事件就是他们干的。
人类历史上杀伤力最大的武器都是西方人造的,千万不要告诉我,原子弹是给孩子们制作的玩具。

参考:
开始我是认为西方特别是美国,主要是因为人权等因素才废止死刑的。
后来才知道一切都是生意。
在美国,囚犯不是国家负责,而是国家把监狱承包给开发商。
在美国因为毒品泛滥导致犯罪激增的上个世纪80年代。
美国不得不把监狱外包给私人公司。
私人开监狱成为新兴行业,催生了美国惩教公司CCA、监狱巨头GEO公司等私人监狱公司,而且它们还上市了。
开发商雇佣武装组织维持监狱秩序,并让犯人服刑。
而每一个服刑人员,国家还要支付一笔费用给监狱。
也就是说:监狱就是生意。
其中商品就是人。
政府出钱给了监狱,相当于把罪犯卖给了监狱。
而监狱负责看守犯人。
只要犯人在监狱关押,监狱就会不断赚钱。
对于最穷的犯人来说。
他们就是最好的劳动力。
对于私人企业而言,把罪犯当成廉价的劳动力,承接一些建筑商、食品商、钢铁制造商、制造业的业务,能获得大量收入。
最完美的是,监狱劳动力不会罢工、没有工会组织、没有健康福利、没有失业保险、没有语言障碍,是最好的劳工。
对于能够自给自足的普通犯人,他们自己还可以出钱改善伙食等。
最富的那群罪犯住的监狱,可能除了不能出来,其设施之豪华,令人感觉是来度假的。
因为他们会出钱改善监狱条件。
所以美国情愿让一个人背上100—200年的刑期,也不愿判死刑。
死了就没有收入来源了。
于是美国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监狱国家。
目前美国监狱人口超过220万人(疫情期间有所下降),约占世界的25%。

参考:
对犯罪的仁慈才是最大的恶。

参考:
因为他们怕落到自己头上啊,给自己留后路!跟仁慈、慈悲没半毛钱关系
参考:
欧美国家自制造了火枪起,就在全世界肆无忌惮的进行杀人了,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法无天,逍遥法外。
当各国实行了死刑制,不是束缚了西方人随意杀人,杀人取乐了,所以西方人特别坚持地要废除死刑,为他们任意杀人而逃避罪责免于死刑。

参考:
基督教宗教思想和西方人权思想的作祟废除死刑思想在西方国家一直非常流行,在西方强大宣传机器倡导下,在国际上甚至将废除死刑炒作为文明与野蛮的标准之一。
根据维基统计,全世界全球197个国家中,已有139个国家实质上废除了死刑,约占全球国家总数的70%。
近些年来,国内很多法学界也有不少人在附和响应。
从历史角度来看,西方这种反死刑思想,最初是作为宗教信仰问题,到近代启蒙运动时期开始,逐渐变成学术问题。
基督教的“生命神圣说”和“忏悔权”是废除死刑思想的宗教源动力。
基督教认为人是上帝所创造的,生命源于上帝。
既然生命不会因任何世俗的原因而拥有,那么同样也不会因任何世俗的原因而丧失,只有上帝才有权主宰它——从出生到死亡。
这就是“生命神圣说”思想,如果对西方社会稍加了解的话,那么你可能还会接触另一种我们认为非常匪夷所思的“反堕胎思想”,它也同样源自如此。
西方更奇葩的“反堕胎”思想而忏悔权很多宗教都有,好比佛教里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圣经》中虽然有规定种种戒律,其中包括可以处死的罪行。
然而它又同样说,只要这个这个人认真忏悔,也可以重新获得上帝的原谅。
而上帝又是非常怜悯和仁慈的,两种思想一结合,自然会得出这种思想。
关于这一点,个人喜欢普京的解释“原谅是上帝的事情,我们的任务就是送他们见上帝”近代关于是否废除死刑学术上的讨论同样很激烈。
相比较宗教思想,这方面的研究则要科学的多。
执反死刑方面一个重要依据就是,死刑对于犯罪率的影响几乎毫无作用。
美国是是否保留死刑权力下放到各州,因而同时存在死刑和废除死刑的州,然而美国是否保留死刑对于犯罪率影响微乎其微。
另一方面就是法律的完善性以及误判性,这是个非常深奥和头疼的思想。
举个例子,比如很多死刑案例判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是否取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
取得受害者家属谅解书最多方式就是钱,那么就存在一个争议,有钱的可以花钱买命,没钱就只能去死,这是否与法律的公平性相违背?
至于误判,同样有不少例子,甚至误判错判往往影响更为恶劣。
个人认为反对死刑从学术观点上可以讨论,没必要上纲上线。
但废弃死刑不可取,西方是有宗教思想作为后盾,才获取民间广泛支持率。
而我国传统思想更支持保留。
“杀人者,人恒杀之”《孟子》、“或曰:‘以德报怨,何如?
’子曰:'何以报德?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论语》。

参考:
不能笼统地说西方国家坚决废除死刑,在欧洲废除死刑的国家相对较多,但在他们国内也有争议,而美国根本就没废除死刑。

参考:
从林法则+人权。
他们可以将被害人的人权踩在脚下却要为杀人犯争取人权,搞笑吧。
[抠鼻]
参考:
西方海盗国家,老是琢磨杀人越货还不用负责任,当然希望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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