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强奸幼女被判10年

都美竹从来就没诈骗过,而且她情况警方已经很清楚,没拘留没有定罪,人现在在外面都可以面向社交媒体发言了。
吴亦凡强奸妇女一定是有发生过,至于证据是不是完全灭失不知道,但基本事业毁了。

参考:
签签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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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警方通报来看,都没有敲诈勒索,而且签王的确选妃了!签王是否强奸幼女这个还在查(虽然就目前而言很大程度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通报里明确说了都美竹和吴签都被第三方(当然是否真的有这个第三方就见仁见智了)套路了,都美竹没有直接参与所谓的敲诈勒索,收到的钱也退回去了,只不过是被套路走了而已!所以都美竹很大程度构不成敲诈勒索,但是吴签私德败坏是确定了的!
参考:
牙签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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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从警方公告来看,两人都没有严重犯罪。
里面有个第三者是个骗子,来骗钱的除外。
但女方为了出名进行炒作的行为可能会有不利影响,她并没有传说的实证,包括对于自己的经过都有说谎行为,警方已经实锤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
泄露公众人物隐私,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是污蔑他人,已经给对方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
嫌寻衅滋事,以及后续天价赔偿都是有可能的。
至于男方,私生活再怎么混乱,只要不涉及14岁
至于其它所谓受害者是不大可能出来的,因为当时都是各有目的,一切都是自愿行为。
但对于道德层面,社会已经不能容忍了。
这场战役最终没有赢家。

参考:
我觉得这个事啊,并不是什么强奸幼女。
因为警方已经通报说都美竹当时已年满18岁。
我觉得并非什么MV选妃,这很有可能是招嫖。
因为北京警方通报文中说了,事后吴一帆给出3.5万元用于网络购物这3.5万元是网络购物的吗?
我认为是招嫖费。
那个多霉菌,很有可能是失足妇女。
为什么这个事情没有公布,是因为他们二人均不会承认自己是招嫖。

参考:
已经报道过了,既没有强奸,也没有敲诈。

参考:
你的这个标题涉嫌造谣。
这个事件里哪来的幼女?
谁是幼女?
做人要讲良心,你不要装糊涂混淆概念,弄不好会吃官司。

参考:
从警方通报来看,都美竹敲诈罪名不成立,网络上流传出来的都美竹向吴亦凡工作室索要钱财的微信聊天截
毕竟现在网络上出现的受害者不止都美竹一人!所以该怎么定罪还得等待警方调查过后进一步的通告,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吴亦凡已经身败名裂了!这个已经毫无争议了!
参考:
强奸罪判10年很正常。
但敲诈勒索罪不可能,就算都美竹真的用恐吓方法收了钱,也不成立敲诈勒索罪。
因为她是在行使有争议的权利,只要有可诉性就不成立敲诈勒索罪。

参考:
1.签哥睡粉,完事给钱,套路和曝光的一样,2.都和朋友,想借签哥炒作走红,并使用网络写手,3.诈骗不存在,因为有中间商赚差价,4.其它事还在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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