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和袁世凯担任的北洋大臣是什么官权力到底有多大

清政府前后在全国设立了9个总督,其中北方以直隶总督为尊,南方以两江总督为尊。
【南洋曾国藩】鸦片战争后,根据《南京条约》约定,开放广州、厦门、上海、宁波、福州五个口岸,为了管理地方的通商和交涉事务,特设南洋通商大臣,也叫南洋大臣。
一般由两广总督兼任。
南洋大臣主要为曾国藩的湘军人马,先后担任南洋大臣的有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沈葆桢、刘坤一等,南洋大臣职掌除交涉、通商、海防外,还训练南洋海陆军,兴办工矿交通事业,但局限于两江一带。
其看家班底主要是南洋水师和南洋路军。
【北洋李鸿章】咸丰十一年北方也对外开放口岸,教案发生后,同治九年因通商事务扩大,设立北洋通商大臣,也叫北洋大臣。
一般由直隶总督兼任,担任过北洋大臣的主要有崇厚、李鸿章、王文韶、荣禄、袁世凯等。
主要是李鸿章的淮军人马。
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管理河北(直隶)山东,辽宁(奉天)三省通商、权力还是非常大的。
除办理北方地区的外交、通商外,还负责训练北洋海陆军,及兴办轮船、电报、煤矿、铁路、纺织等洋务企业。
因直隶靠近京师,,分掌了一部分办外交、办洋务的权力,致使北洋大臣地位不断提高,其影响远在南洋大臣之上。
看家班底为北洋水师和袁世凯天津六镇新军,民国时期的北洋军阀都出自这里。
袁世凯能让清朝灭亡,你说北洋大臣势力到底有多大,
参考:
晚清诸多封疆大吏之中,位高权重莫过于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李鸿章、袁世凯,在这一职位之上,李鸿章与袁世凯和洋人列强斗智,在清朝内里兴办水师和洋务,极其深刻改变了清王朝的走向。
李鸿章与袁世凯,两人不仅是北洋大臣,而且还都是直隶总督,在当时,要做北洋大臣就必须先做直隶总督,说白了,直隶总督才是正职,北洋大臣更像个兼职与加衔。
说北洋大臣之前,要先了解一下直隶总督。
清雍正二年,直隶总督正式成定制,管辖直隶一地的军务,与其他地方的总督不同,由于直隶总督管辖的乃是京畿重镇,因此格外受到看重,并且还可以调动山西、山东与河南这三个不设总督之地的驻军,不过除此之外,直隶总督并没有格外特别于其他总督的权利。
不过,直隶总督在晚清加有“北洋大臣”之职后,其掌握的权柄就大大超过了其他督抚,因为北洋大臣除了掌握直隶地方军务之外,还直接参与到清廷的外交、防卫与洋务运动等一系列全国性事务的决策之中。
北洋大臣之职的设立,来自于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
当时英法联军撤出京师暂驻天津,以监视清廷履行刚签订的诸多条约,不过清朝并没有能够直接与列强交涉的外事部门,如果要办理外务,一般都是临时派人,然后加钦差之衔。
随着列强在华染指不断深化,原本的这种临时代办的制度越发显得不够用,不能很好应对,当时为加强与英法的沟通协调,恭亲王奕訢派恒祺、崇厚送额尔金等洋人回到天津,并“常驻津郡,以便就近从中调处”。
恒祺与崇厚等人,类似于联络人员的身份,就是北洋大臣早期的雏形。
1861年,恭亲王奕訢上《统筹洋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请求建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同时也明确提出在南北口岸设立专门管事的大臣的提议:在长江与东南沿海的各口岸,归五口钦差大臣办理,北方则专设办理三口通商大臣,办理北方三口的通商事务。
原本,在《南京条约》之中,清廷开放了五个通商口岸,由当时的五口通商大臣负责相关的通商和部分外事,然而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廷又陆续开放了一批口岸,比如北方的营口、天津与登州,清廷认为这些地方距离京畿太近干系重大,“若无大员驻津商办,万恐诸多窒碍”。
因此,清廷拟定在天津设立了三口通商大臣,而其他口岸都位于南方,则划归原本的五口通商大臣办理,前者,就是北洋大臣的前身,后者,则后来变成了南洋大臣。
不久之后,咸丰帝批准奕訢所请,任命崇厚为三口通商大臣,会同各地将军抚府尹办理,不过这个时候的三口通商大臣还只是类似临时办事处兴致的差使职务,没有纳入编制。
并且,这一时期也没有让直隶总督兼任三口通商大臣。
一,直隶总督驻地保定,掌握着畿辅要地,长驻天津有诸多不便;
二,直隶总督府衙之下办事机构多有分工,不便管辖通商事宜。
然而,崇厚担任三口通商大臣期间,于1870年处置天津教案失败,直接导致了时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晚节不保黯然离去,而尚在陕西前线指挥的李鸿章,被清廷召回,出任直隶总督,崇厚被清廷任命为钦差,前去向法国道歉。
崇厚离开后,三口通商大臣由总理衙门的成林、毛昶熙署理。
由于天津教案的发生,清廷之中很多人认为通商大臣“有绥靖地方之责,却无统辖文武之权”,因为没有相互节制的关系,地方官吏一向都不认真配合通商大臣办事,这也是天津教案之中,崇厚无法掌握局势的原因所在。
因此,毛昶熙等奏请,裁撤三口通商大臣,效仿当时南洋五口通商大臣由两广总督、江苏巡抚、两江总督兼任的例子,让直隶总督兼任,并颁布钦差大臣的关防。
恭亲王奕訢等同意毛昶熙等奏请,正式裁撤三口通商大臣之职,仿南洋通商大臣的例子,让直隶总督经理洋务与海防,并规定直隶总督轮流驻扎天津与保定,每年开冻后前往天津,封冻后回到保定,遇到特殊的事情可以例外。
李鸿章,就是当年首位以直隶总督身份兼任北洋大臣的人,也是在这一职位上在任最长的人,从1870年到1895年,除了中间因为丁忧而让张树声代理了1年多之外,李鸿章做了二十多年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而从他开始,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成为了惯例。
北洋大臣,也称办理通商事务北洋大臣,其权柄包括:掌北洋洋务、海防之政令、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治焉,凡洋人游历请照则给,有照即盖印,凡招商之务则设局派员以经理之,其安设各路电线亦如之。
也就是说,北洋大臣除了三口的通商事务外,还涉及洋务、海防、招商和各路电线安设,其中洋务与海防的责任范围在直隶与北中国沿海,而招商与电线事务则包揽全国范围。
此外,清廷的总理衙门建立之后,南洋大臣的外交权利也转移到了北洋大臣那里,北洋大臣驻于天津,而天津乃京师门户,当时的外国公使来华必须先照会三口通商大臣,再由其传报总理衙门,擅自入京不予接见,北洋大臣设立之后,掌握了相当一部分外交上的权柄,诸多琐碎小事之类,往往都是北洋大臣先出现解决,实在解决不了才由总理衙门出面。
而北洋大臣之所以能够成为地位相当高的一个职位,与李鸿章也有分不开的联系,作为清朝的裱糊匠,李鸿章是当时清朝极少数能够与外国人在同一个频道上进行交流的人,而外国人自然也乐于与李鸿章打交道,北洋大臣的外务职能不断强化。
李鸿章在晚清时期,其权利可以说是真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除了慈禧谁也不怵。
李鸿章在北洋大臣的位置上做了二十多年,既因此权势大增,同样李鸿章也使得北洋大臣成为了一个实际权力足以媲美各地封疆大吏的高级职位。

参考:
晚清时期,西方列强不断强迫清廷增设通商口岸,为方便与洋人打交道,设置三口通商大臣之职。
这也是北洋大臣的前身。
1870年天津教案后,清廷改五口通商大臣为南北洋通商大臣,其中以直隶总督兼领北洋大臣,管理直隶(今河北)、奉天(今辽宁)、山东三省通商交涉事务,兼督海防和其他事务。
因此,其地位更加重要了。
自同治九年(1870年)曾国藩首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后,李鸿章曾担任过此职达28年之久,他专办清政府外交,兴办北洋海陆军,并在北方和长江流域筹办轮船公司、电报、煤铁,纺织诸企业,致使北洋大臣地位不断提高,职权不断扩大,其势力远远地超过了南洋大臣。
北洋大臣一职由直隶总督兼任的,而直隶总督是全国督抚之首,担任拱卫京师的重任,所以权力非常大,尤其清朝末年,因镇压太平天国,总督、巡抚掌握了兵权,对朝廷不再唯命是从,作为一省或数省的封疆大吏,清廷更是无力约束。
这些督抚大员兴办洋务,掌管地方军政,财政大权俨然成了海外天子。
1901年袁世凯上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之职,他利用手中权力推行新政,编练北洋新军,使北洋新军成为清廷最精锐的中央军,权力达到了顶峰。
他利用北洋新军逼迫清廷退位,清王朝最终走向了灭亡。

参考:
北洋大臣的全称是北洋通商大臣,一般由直隶总督兼任。
原本通商大臣是个专职,针对的主要是五口通商之后与洋人之间打交道的事务。
后来由于开埠的地方越来越多,就在中央设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地方设立南洋通商大臣,最早由两广总督兼任,后来改由两江总督兼任。
而北洋通商大臣则是针对天津开埠之后设立的管理直隶,山东及奉天三省外交事务的官员,由直隶总督兼任,驻地在天津。
这个官职的权力可谓是极大的,大到什么程度呢?
举一个例子吧。
伊藤博文担任日本外相时,为了给日本扩大在朝鲜的利益就跑到天津来找李鸿章谈判。
伊藤博文声称要保护日本在朝鲜的侨民,需要向朝鲜派驻军队。
而当时中国派驻朝鲜的外交官正是袁世凯。
袁世凯在朝鲜与日本人之间发生过几次大的冲突,李鸿章认为袁世凯做的的确有一些问题,所以,他就与伊藤博文签署了《中日天津条约》,条约规定中日两国均可向朝鲜派驻军队,并且是对等的军队。
这就为后来的甲午战争埋下了伏笔。
你可以看到,如此重要的外交条约,李鸿章这个北洋通商大臣在不经过任何请示的情况下就可以以大清国的名义与日本去签订,这个权力之大,可想而知。

参考:
在反映晚清历史的电视剧和其它文学作品中,常常会出现“北洋大臣”这个词。
在晚清官员中,北洋大臣的权力可以说位高权重、无人能比。
晚清叱咤风云的人物李鸿章、袁世凯都曾担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
可以说北洋大臣决定了中国近代历史的走向,也决定了大清王朝的命运;
或者说正是李鸿章、袁世凯这两个北洋大臣是大清的掘墓人,敲响了清王朝的丧钟。
那么北洋大臣到底是什么官,有多大权力,为什么有如此大的能量?
北洋大臣是固定的钦差大臣大家在电影《林则徐》中,一定对钦差大臣这个词比价熟悉。
为了根除鸦片之患,道光皇帝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前去处理广东的外交、军事、行政事务。
后来道光以林则徐禁烟不力为由,撤换了他,让琦善接任钦差大臣一职,去跟英国人打交道。
钦差大臣就好像拿了尚方宝剑,深受皇帝信任,代表皇帝意志,官员不能违抗钦差的命令,权力大了去了。
但是钦差大臣是临时性的,是朝廷专门任命一个官员担任钦差大臣,前往某地去处理某件事务,一旦任务完成,使命就中止,钦差大臣一职也就卸任了。
而北洋大臣,其实就是钦差大臣,二者不同在于,北洋大臣是常设职务,是长期的,固定的,不只是为处理某项事务而临时担任。
而北洋大臣的只要职责是处理通商事务,也就是外交事务,因此北洋大臣在当时也称“北洋钦差大臣”、“北洋通商事务大臣”。
北洋大臣权力有多大?
关于北洋大臣的职权,《光绪会典》写得明明白白。
北洋大臣的权力范围如下:“掌北洋洋务、海防之政令,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治焉”、“凡洋人游历请照则给,有照即盖印;
凡招商之务则设局派员以经理之,其安设各路电线亦如之”。
而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则不但管理直隶(今河北)、山东、奉天(今辽宁)三省通商、洋务,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军事工业等事宜;
而且还掌握着三省的军、政大权。
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北洋大臣不仅全权负责三口通商事务,还负责洋务、海防、招商和各路电线的架设,可谓是事无巨细,一手遮天。
而且洋务和海防虽然有明确的地域限制(直隶省和北中国的海岸线),可是招商和电线事务却没有地域限制,意味着全中国的招商和电力业务都归北洋大臣管。
比如1872年李鸿章创办的轮船招商局,总部虽然设在上海,可是其业务范围却涵盖了整个长江流域和沿海地区。
因为北洋大臣一般都兼任着直隶总督,这就让他的权力再次加码,无与伦比。
北洋大臣的前身是五口通商大臣,这个职务设立于鸦片战争之后,因为他兼任着两广总督,权力也大无边。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进行,上海取代了广东的位置,成为开放前沿,外交和通商中心也转移到上海,五口通商大臣则由两江总督兼任。
很多人不知道,除了北洋大臣,还有个南洋大臣,担任南洋大臣的也不是泛泛之辈,左宗棠在1881年曾经担任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但是此刻左宗棠已经69岁高龄,四年之后就去世了,此后南洋大臣的地位就处于次要地位,远不能跟北洋大臣相比。
北洋大臣的权力很多时候比总理衙门都大,因为总理衙门的决策体制是合议制,集体领导,一旦有事要几个大臣协商决定,常常争论很久,才会达成一致。
而北洋大臣是一言堂,首长负责制,是独断专行,办事效率出奇地高。
直隶总督本来已经是清朝权力最大的八位封疆大臣之一,再加上又兼职务北洋大臣这个权力能跟总理衙门相等的要职,可以说如虎添翼,一手遮天。
北洋大臣位置如此重要,担任者的能力和人品也能重要。
换言之,北洋大臣能决定大清王朝的兴衰、荣辱和生死。
确切地说,由于李鸿章忠心有余、能力不足,导致了大清甲午战争中惨败,一蹶不振,走向深渊;
而袁世凯能力过人,居心叵测,彻底要了大清的命。
总而言之,还是慈禧鼠目寸光,不是与时俱进、顺应历史潮流,而是固步自封、因循守旧,把国运压在了一

参考:
北洋大臣的全称是北洋通商大臣,前身是三口通商大臣,通常这个职务是由直隶总督兼任,担任北洋大臣最著名的人物一个是李鸿章,另外一个是袁世凯,李鸿章在这个职务上前后两次任职长达二十多年。
本来朝廷专门设置三口通商大臣,目的是为了专事专办,但是问题是清朝的官僚机构,不但效率低下,而且拉帮结派,朝廷也对重臣不是那么放心,就如三口通商大臣,本来是有绥靖地方的责任,很多差事办起来也需要地方协助,但是却没有调遣地方官员的职权。
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清朝撤去了三口通商大臣,还有南边的五口通商大臣,改设了北洋通商大臣和南洋通商大臣。
北洋大臣通常就由直隶总督兼任,这样也就解决了协调地方官员的问题,但是我们要知道,北洋大臣的职责可不只是负责通商外贸的,洋务,海防和招商引资的工作也均是由北洋大臣来负责的。
我们就不难发现一个问题,北洋大臣的驻地虽然是在天津,保定一带,直隶总督兼任,但是北洋大臣的职务并非是一个区域性的职务,就比如招商引资,其实在各地也均有涉及到。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南洋大臣身上,这个职务一般又是由两广总督兼任,不过因为北京是清朝的首都,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虽然都有负责对外交往的工作,但是和外国人打交道,外交事务主要还是集中在北方,所以北洋大臣在更多时候,也担任着清政府的外交职能,这也和李鸿章的
清朝在19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推动洋务运动来自救,这必然就需要和西方国家打交道,但是清朝绝大多数的官员,思想保守陈旧,一时半会也接受不了和洋人搞外交活动,通商引资,而李鸿章是清政府中,为数不多可以和洋人进行正常交流(能理解对方意
另外李鸿章管理的北洋,不同于其他的政府机构,李鸿章具有很高的决策权,很多事宜他可以直接拍板,顶多和总理衙门商议下,不需要一次次做请示,行政效率提高了,洋人也乐意和李鸿章合作,因此北洋大臣具有较大的权力,不过与其说北洋大臣的决策权大,倒不如说是李鸿章
在李鸿章病逝后,他的学生袁世凯也出任北洋大臣,虽然说袁世凯也是位非常杰出的政治家,但他的经验就不如李鸿章那么丰富,也不如李鸿章更受信任,所以他这个北洋大臣的影响力和权力就不如李鸿章时期,不过咱们也得说,袁世凯担任北洋大臣的经历,也给他在进入民国后,任职大总统时期忽悠洋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
保定直隶总督府晚清疆臣中,位高权重者,首推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袁世凯等人,正是在这一职位上办理外交、洋务、军事等事宜,深刻改变了晚清历史走向。
先说第一个问题,北洋大臣的来历。
一、北洋大臣的前身——三口通商大臣北洋大臣的设立,起源于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英法联军撤离北京,暂驻天津,以监督清政府履行刚刚签订的条约。
当时,清政府没有专门的外交机构,办理外交往往临时指派官员,办理特别重大的事务还要给官员加“钦差”衔,比如鸦片战争时期,负责与英军交涉的耆英就是钦差大臣。
为了加强与英法联军的沟通协调,恭亲王奕?命恒祺、崇厚送额尔金等人回天津,沿途照料,并“长驻津郡,以便就近从中调处”。
这一类似于联络员的角色,就是北洋大臣最初的雏形。
为了适应时局的变化,1861年1月,恭亲王奕?上了《统筹洋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请求建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并提出南北口岸分设大臣:长江和东南沿海各口归五口钦差大臣办理,北方则专设办理三口通商大臣,办理北方三口的通商事务。
总理衙门解释一下,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南京条约》中,清政府开放了五个口岸城市,由五口通商大臣大臣负责办理通商和部分外交事宜,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清政府又开放了一系列口岸城市,其中位于北方的有牛庄(营口)、天津、登州(烟台),清政府认为天津离北京较近,责任重大,“若无大员驻津商办,万恐诸多窒碍”,于是拟在天津设三口通商大臣;
其他开放城市都在南方,拟全部划归原五口通商大臣。
三口通商大臣是北洋大臣的前身,五口通商大臣是南洋大臣的前身。
不久,咸丰皇帝批准了奕?的“章程六条”,任命崇厚为三口通商大臣,“会同各地将军抚府尹办理”。
此时的三口通商大臣是一种差使性质的职务,类似于临时办事处,不是纳入编制的政府机构。
完颜崇厚为什么不让直隶总督兼官三口通商事宜呢?
一是直隶总督在保定,掌控畿辅重地,长驻天津不方便,二是总督府下的办事机构都有分工,不便再兼管通商事宜(藩臬两司各司其职,亦未便兼理其事),所以三口通商才另设专人负责。
遇到要紧的事,三口通商大臣可“会同三省督抚、府尹商同办理”。
二、为什么是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崇厚在任上做了两件有名的事,一是搞洋务创办了天津机器局,二是处理天津教案失败。
1870年的天津教案是晚清史上很重要的涉外事件,其性质与后来的庚子事变类似,是规模不及后者。
这一事件直接导致时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晚节不保,黯然去职,在陕西前线指挥作战的李鸿章被召回,出任直隶总督,崇厚则被任命为钦差大臣,前往法国道歉。
崇厚去法国后,三口通商大臣先后由总理衙门大臣成林、毛昶熙署理。
1872年,毛昶熙此时,部分官员也在反思天津教案的原因,比如毛昶熙就认为,天津教案很大程度上是清政府官制不合理导致的。
三口通商大臣是朝廷设置的专职大臣,地方官员有义务配合。
但实际上,通商大臣“有绥靖地方之责,而无统辖文武之权”,由于没有节制关系,地方官员往往并不认真配合通商大臣,要么阳奉阴违,要么坐观成败。
这也是天津教案中,崇厚无法掌控局势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毛昶熙向朝廷提议,撤销三口通商大臣,仿照南洋之例(五口通商大臣先后由两广总督、江苏巡抚、两江总督兼任),改由直隶总督兼任,并颁给钦差大臣关防。
奕?等人遵旨复议,同意了毛昶熙的提议,决定不再设三口通商大臣,仿南洋通商大臣之例,“所有洋务、海防,均责成直隶总督悉心经理”,为了解决地理上的不便,还规定直隶总督轮流驻扎天津、保定,每年开冻后到天津,封河(黄河冰冻)后到保定,“遇要事则例外”。
清廷批准了这一复议结果。
天津北洋大臣行署辕门(明信片)当清廷询问时任直隶总督李鸿章的意见时,李鸿章表示完全同意朝廷的决策,并提出了一个小小的建议——津海关道,专管洋务,人事权由直隶总督掌握,以方便做事。
1970年11月20日,清廷同意了李鸿章的提议。
至此,李鸿章开始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身份走上更高的政治舞台。
李鸿章是第一个以直隶总督身份兼北洋通商大臣的官员,也是在这一职位上干的最长的官员。
从1870年上位到1895年甲午战败下台,中间除张树声暂时代理一年零三个月(李鸿章因母丧回家丁忧)之外,李鸿章在这一岗位上干了二十几年。
从李鸿章开始,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成了定例。
李鸿章三、北洋大臣的权力有多大北洋大臣也称“办理通商事务北洋大臣”、“北洋钦差大臣”、“北洋通商事务大臣”,根据《光绪会典》记载,北洋大臣的权力范围包括:“掌北洋洋务、海防之政令,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治焉”、“凡洋人游历请照则给,有照即盖印;
凡招商之务则设局派员以经理之,其安设各路电线亦如之”。
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北洋大臣除了三口通商事务之外,还涉及洋务、海防、招商和各路电线安设。
其中,洋务和海防有明确的地域限制,即直隶省和北中国的海岸线,招商和电线事务没有地域限制,从一这点看,北洋大臣的权力中有一部分是全国性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872年李鸿章创办的轮船招商局,总部在上海,业务范围遍及长江流域和整个沿海地区。
除了这一部分规定的“特权”之外,北洋大臣所处的地域也为这一职位增加了分量。
李鸿章与洋务众所周知,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清朝的外交和通商中心在广州,两广总督事实上兼着外交部长的角色,后来的五口通商大臣也由两广总督扛着,职务多意味着权力大,此时的两广总督是所有督抚中分量最重的。
此后上海开埠,飞速发展,华洋杂处,俨然国中之国,这里很快取代广州成了新的外交和通商中心,五口通商也改驻上海,由两江总督兼任。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大臣从两江总督身上剥离开来,改由江苏巡抚兼任,但到1873年,南洋通商大臣(1862年五口通商大臣改称南洋通商大臣)才再由两江总督兼任,并成为定制。
从南洋大臣的驻地的变化,可以清楚看到晚清外交中心的地理变迁,也能看清晚清督抚权力变化格局。
外交和通商中心是动态的,它能从广州转移到上海,也能从上海转移到北京,事实上,总理衙门成立后,外国人将外交活动逐渐转移到了北京,南洋大臣的外交身份不被承认——外国人认为它仅仅是一个地方官,不能代表朝廷。
此后南洋大臣的外交权力转移到了北洋大臣那里。

参考: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相继开放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及辽宁、山东、天津等通商口岸,经恭亲王奕?奏请咸丰皇帝,清廷设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统一管理外交及通商事宜。
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面,设置三口通商大臣和五口通商大臣,三口通商大臣管理牛庄、天津和登州三口通商事务;
五口通商大臣管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和上海一带通商事宜。
晚清大学士、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1866年,朝廷将五口通商大臣改为办理江浙闽粤内江各口通商事务大臣,主管江苏以南各省通商具体事务,后演变成南洋通商大臣。
南洋大臣开始是专职,后来由两江总督兼任,逐渐成为惯例。
在清朝历史上,先后担任南洋通商大臣(五口通商大臣)的薛焕、李鸿章、沈葆桢、左宗棠、刘坤一、端方、张之洞和周馥等。
南洋大臣(五口通商大臣)驻地期初在上海,后改南京。
1870年,清廷将三口通商大臣改为北洋通商大臣,管理直隶、山东、奉天(今辽宁)三省通商事宜。
像南洋通商大臣一样,北洋通商大臣开始也是专职,后来由直隶总督兼任,也成为定例。
北洋大臣住所在天津,先后担任北洋大臣(三口通商大臣)的有崇厚、李鸿章、王文韶、荣禄和袁世凯等人。
袁世凯也担任过清廷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一职,这也是北洋军阀一词的由来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名义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下属机构,总理衙门功能上类似于今天的外交部,这两个大臣地位类似于今天的外交特派员公署。
但实际上这只是名义性的,南、北洋大臣并不受总理衙门节制,特别是清代后期李鸿章担任该职以后,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作为天下督抚之首,直接代表朝廷处理外交、海防、关税和军工事务,其地位类似于国务总理兼外交部长,并且还兼任着京畿一带的行政和军事首长,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势熏天。

参考:
我们知道,通商问题是晚清时期中国与西方列强的一大分歧点。
清政府始终坚持自乾隆年间形成的“一口通商”,即只开放广州一个通商口岸对外通商,以至于后来以自由贸易著称的大英帝国因不满于中国的贸易和外交政策而发动了鸦片战争。
1842年,鸦片战争结束,中英双方签订《南京条约》。
条约规定,开放广州、福州、宁波、福建、上海五个通商口岸。
为了统一管理对外贸易,清政府设立了五口通商大臣。
但是,北方沿海城市的门户一直未被打开。
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后,西方列强终于敲开了北方城市的门户,如天津、牛庄、登州等地均被辟为商埠或通商口岸。
1861年,在列强的建议下,清政府设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理涉外事项,并在其下设立专门的管理对外贸易的机构,即三口通商大臣和五口通商大臣。
三口通商大臣专门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个城市的对外通商事务。
1870年天津教案爆发,由于三口通商大臣只管贸易,而行政权则把持在直隶总督手中,导致事件愈演愈烈,列强遂建议应改变二者互相掣肘的状态。
清政府于当年11月裁撤三口通商大臣一职,设立北洋通商大臣,简称北洋大臣,管理直隶、山东、奉天三省对外通商、洋务、外交、海防、关税等有关事宜,并由直隶总督兼任。
同年,李鸿章担任直隶总督,并以天津为试点兴办洋务,同时还垄断了清政府的重要外交、海防事宜,北洋大臣一职的地位也随着李鸿章地位的提高而不断提高。
后来的荣禄、袁世凯等人也都是担任直隶总督,并兼任北洋大臣,成为晚清政坛的中流砥柱。
这便是北洋大臣一职的来龙去脉。
相比之下,五口通商大臣就落寞得多了。
总理衙门建立之初,五口通商大臣延续了鸦片战争后的旧例。
但在1866年,五口通商大臣被改组为“办理江浙闽粤内江各口通商事务大臣”,专门管理长江及江苏以南沿海各省的对外通商事务,又称南洋大臣,由两江总督兼任。
担任过这一职务的人有薛焕、李鸿章、沈葆桢、左宗棠、刘坤一、端方、张之洞等人。

参考:
北洋大臣一般由直隶总督兼任,主管直隶、山东、奉天三省通商、洋务,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军事工业等事宜。
从最初的职权上来看,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是平级的,但是因为清末风云人物李鸿章担任北洋大臣28年之久,利用各种机会扩大北洋大臣实权,才使得北洋大臣的威望、势力远远超过本来与之对等的南洋大臣。
所以说厉害的不是北洋大臣这个职务,而是李鸿章。
随着清朝对外战争的不断失败,与各国列强的外交活动成为晚晴的最重要政务,因此1861年1月20日咸丰皇帝批准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主管对外事务。
而为了管理不平等条约中被迫开放的各口岸,在总理衙门下设三口通商大臣和五口通商大臣。
其中三口通商大臣在天津办公,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
五口通商大臣在上海办公,管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及潮州、琼州、淡水各通商事务。
随着列强对于中国南方的渗透,越来越需要朝廷重臣与外国直接交涉,因此1866年五口通商大臣改为南洋大臣,由两江总督兼任,管理长江及江苏以南沿海各省通商口岸和各项“洋务”。
有意思的是第一位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就是李鸿章,在任内大肆兴办洋务、军工企业,知名的有江南制造局、金陵机器局等。
1870年因为在处理天津教案中和外国列强交涉时的出色表现,李鸿章调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同时专办清政府外交事物。
随着和外国列强接触的增多,综观世界各国的发展,李鸿章认为国家发展要“先富而后强”,因此任用提拔盛宣怀等一大批精通洋务和企业管理的人才,在北方兼长江流域创办轮船招商局、河北磁州煤铁矿、江西兴国煤矿、湖北广济煤矿、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山东峄县煤矿、天津电报总局、唐胥铁路、上海电报总局、津沽铁路、漠河金矿、热河四道沟铜矿及三山铅银矿、上海华盛纺织总厂等一系列民用企业,涉及清朝的方方面面,使得北洋大臣地位不断提高,职权不断扩大,甚至于蚕食了南洋大臣的势力范围。
北洋大臣力压南洋大臣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北洋大臣很少更换,在政策延续性、人员任用等等方面很有优势。
任职南洋大臣的有李鸿章,沈葆桢,左宗棠,刘坤一,端方,张之洞,周馥等七人,其中在任时间最长的刘坤一也只有十几年;
而北洋大臣只有李鸿章、王文韶、荣禄、袁世凯四人担任过,光是李鸿章自己就当了28年,这使得李鸿章盘踞一方,在北洋范围内培养起了一个涉及清朝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方方面面的庞大集团,就像滚雪球一样势力越滚越大,最终形成了影响中国近代史的北洋军阀集团。

参考:
北洋大臣是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
北洋通商大臣则是由三口通商大臣演变而成。
咸丰十年(1861),由于中国门户渐开,与西方人打交道势不可免,为此,设立三口通商大臣。
三口,是指北方的三个通商口岸,即天津、牛庄(牛庄在今辽宁海城,但后来通商口岸移到附近之营口,不过仍习惯称牛庄)和登州。
三口通商大臣驻节天津,负责办理上述三口的通商、交涉事务,管理天津关税,并兼办海防、练兵和机器制造等事务。
三口通商大臣衙门列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下,但有权直指请旨。
从其职掌可以看出,三口通商大臣的权力很大。
相当于把国家外交的一部分和天津海关、北方海军和国家的技术引进都交给了他。
其后,由于同治九年(1870)发生了天津教案,三口通商大臣正式改称北洋通商大臣,并且由直隶总督兼任,并加以钦差之衔,职权进一步扩大。
其时,北洋大臣掌管奉天、直隶、山东三省的通商和地方对外交涉事务,并常参与重大外交活动,还兼管海防,训练、节制北洋海军、陆军,以及开办工矿企业。
所以,此时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事实上已是封疆大吏中高居榜首的实权派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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