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战争爆发了贷款买的房子被炸了还需要继续还银行的贷款吗

目前很多人买房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办理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平时大家都必须正常还款,否则会产生逾期和罚息。
假如出现一些极端情况,比如战争爆发了,刚贷款买的房子被炸毁了,大家是否还需要继续偿还银行的贷款呢?
对这个问题要从战争的规模来看,如果战争的规模比较小,大多时候大家都是需要偿还的;
但假如战争规模比较大,有可能连银行都被炸了,到时大家当然不用还了!正常情况下,要不要还贷款跟大家房子是否损毁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有些朋友会说房子都被炸了已经不存在了,那贷款自然就跟着消失了,大家就不用偿还了,实际上这种想法太简单。
大家要弄清楚房子和贷款本身是独立的,大家在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时候,贷款本身是大家跟银行建立起的一种债务关系,而房子只不过是这种债务的一种抵押担保措施而已。
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债务不会因为担保措施的消失而消失,所以即便大家刚贷款买的房子被炸毁了,大家跟银行的这种债务关系仍然继续存在,不会因为你的房子没有了你就可以把这笔贷款赖掉了,这是行不通的。
假如你的房子被毁你拒绝偿还银行的贷款,那就会产生逾期,进而产生违约金和罚息,你逾期时间越久罚息越多。
如果你选择断供后,银行随时有可能把你起诉到法院,要求你偿还相应的债务,到时法院有可能会冻结你的其他资产,用于偿还银行的债务。
当然在现实当中,假如真的发生局部战争,大家刚买的房子被炸毁了,一般当地相关部门都会出来干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这种措施主要有几种:1、免除债务。
如果战争造成的损毁程度比较多,比如一个城市大部分房子都被毁掉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大家的贷款就可能被免除掉。
2、延期还款。
如果战争造成的损坏程度并不是很大,只是出现极个别房子损毁,那当地可能不会推出全面减免债务的措施,顶多是要求银行可以延期还款,而且在延期还款期间减免利息。
3、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
目前很多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的时候,都会要求购买房屋险,假如你的房子已经购买了房屋险,那么在房子被损毁之后,就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债务。
当然除了
如果出现一些大规模的战争,那么房贷基本上就不用偿还了。
假如战争的规模比较大,涉及的面比较广,到时整个社会都会受到影响,不仅房子可能被炸掉,甚至连整个社会的基础设施包括银行都有可能被炸掉,到时整个社会就会陷入瘫痪当中,银行系统也会陷入瘫痪当中,到时银行根本没有精力去追究谁是否能够正常还款。
在这种大规模战争之下,社会会出现大量的违约债务,因为大家都没有能力偿还了,所以在战争结束之后,一个社会基本上都会重启,所有的坏账基本上都一笔勾销,在这种背景之下,大家实际上就不用偿还贷款了。
而且一旦发生这种大规模的战争,大家在央行的征信信息也有可能会重新启动,也就是说在战争期间出现的逾期信息会自动清除掉,所以即便发生战争大家没能力还款了,对大家的影响也不会太大。

参考:
房子是你压在银行的抵押物品,如果你无力还款时,银行会收回去,自然你就不需再去还款了。
另外银行是国家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归根结底是你跟国家之间的约定。
如果国家无力保证公民的财产,因战争导致抵押物灭失,那么银行因抵押物灭失,你与银行之间的合同因抵押物灭失自然失去约制力,你也就无需再去还款了,因为银行也早以不存在了,就算还存在,也是此银行非彼银行,况且战争爆发不是普通老百姓左右的,最终只能是由国家承担一切损失。
当然这只是我

参考:
如果爆发战争属于国家行为,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是国家责任,发生战争贷款买房被炸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不同,应该由国家负责购房贷款补偿。

参考:
其实这个跟洪水来了,房子被冲垮了,还要继续月供吗?
是同一个道理,而且相比于战争来说,其实洪水的概率的更高,那么需要继续还吗?
答案是肯定的,需要!其实买房与贷款,是两个独立的事件,并无直接关联;
买房是大家与开发商之间的一种行为关系,而房贷是大家跟银行之间的一种行为关系。
简单的来说,就是你到银行去办理贷款,银行借了你一笔钱,这笔钱的用途只能是买房,你买了房之后(与开发商关系结清了),再把房子拿去抵押给银行,作为这笔贷款的担保措施(与银行的关系尚未结清)。
正因为如此,我们买房时一般会签订两个合同,一个是房产买卖合同,另一个是房产抵押合同。
我们与银行关系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们与银行的关系是借贷关系,银行是我们的债权人,房子并不是银行的,而是我们自己的房子。
房子只是作为对银行债权的一种担保措施而已,目的是当你无法按时还款时,银行可以通过拍卖房子来弥补你欠银行的钱。
因此当房子被毁之后,你与银行借贷关系就没有直接消失,所以你依然要还款!对于你而言,失去房子,你是一个重大的财产损失;
对于银行而言,失去了房子这个抵押物,银行的风险就变大了,因为一旦你无法按时还款,银行没有其他措施可以来弥补剩余的贷款本金。
特殊情况如果是一般情况下房子被毁了(比如自己不消失失手造成火灾),那么与贷款没关系,依旧需要还款,但是特殊情况下,你是有可能不需要还款的,比如2008年的汶川地震,人行即银保监会就曾经下发过《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偿还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进行核销。
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地震导致了财产巨大损失,但是因为没有买保险或者保险赔付金额不够,导致债务人无法偿还欠下的债务,那么银行就要认定为呆账并核销,这种情况下,损失由银行自己承担,你的房贷就可以不用还了。
战争、洪水、地质灾害等等这些均属于特殊的情况,如果真的发生战争导致你的房屋被炸毁,那么完全是有可能不需要在还银行贷款的,当然这个要在国家的政策下来之前,否则你依然要按时还款!
参考:
全世界小国与小国,无核国与核国发生战争,再所难免,也无伤大雅!全世界拥核国与拥核国发生战争的话,那就要以自己的弹头数量,弹头多少论英雄,技不如人,多者王少者亡!假如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真的不可抗拒的发生战争的话,好比人打架斗殴,怎么很怎么来,家里有什么一招至敌于死命的东西都会拿出来拚命。
假如发生战争或核战争的话,城里买的房子被炸掉,也许银行早就被炸掉了!即使你买的房子没被炸掉,你还敢要吗?
去住吗?
专家说了:被核弹打击的土地,50年都不适合人居住的。
世界海湾战争告别世人:一旦国家发生战争,国还在,纸钱还有用。
国亡家破的话,纸钱也就废纸一张,一麻袋买不到一个面包。
古人早就警示后人:盛世藏古董,乱世藏金银,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温馨奉劝您:假如战争真的爆发了,您还不敢紧抄点抄米,抄面,带点没被核污染的自来水,携金银,携程家人,尽快逃离一二线城市,钻进深山老林保小命要紧。
千万要记住:万贯家产,金山银山都是身外之物,只有小命才是自己的。
万一战事,自己被战没了的话:自己的万贯家产:金山银山,娇妻,儿女等,都不知道便宜了哪个异性幸存者,也不知道自己的子女向谁称爹娘?
反正现在的人:有钱便是爹,有奶便是娘!笑一笑十年少,请不要对号入座!????????????
参考:
o你真伟大,战争爆发了,小命能不能保下来都难说,还惦记着银行的贷款。

参考:
你的货款房发生战争被炸了银行??还能存在吗?

参考:
怎么说呢?
战争属于不可抗力,非人为可行。
那么以我工作经历签订的买卖合同,有一条是这样的:如果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甲方可以不负责任;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项目延误,该项目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我不知道是否可应用到借贷合同上?

那样的话,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甲方是不用负责任的,乙方应该继续履行合同。
战争爆发,房子被炸是不可抗力,银行没义务为债务人承担房子被炸的风险。
如果房产拥有者考虑到这一块,应该买固定资产保险,而不是跟债权人抬杠[捂脸]
具体还是得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问主不妨找专业律师请教[呲牙][呲牙][呲牙][呲牙]

参考:
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下面几种可能:第一,不用归还银行贷款。
因为战争是国家行为,不是
只有国家才能够对外宣战。
对于因为战争,给平民造成的损失,国家可能会给予一部分赔偿。
比如,免除银行贷款等。
当然,也可能免除全部的银行贷款后,再给予相应的补偿。
目前,缺少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只是一种可能性。
甚至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有对方国家给予赔偿。
但是,无论如何,在战争中,平民都会受到损失。
从伊拉克的情况看,当地老百姓似乎也没有得到赔偿。
第二,要归还银行贷款。
如果房子的损坏程度很小,国家很可能会负责进行维修,或者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商业银行贷款无法予以减免。
目前还没有看到有具体的详细的战争法律,对这一块做出具体的规定。
但是依法治国的趋势不会改变,相信很快就会有相关的法律出台,对这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也便于银行和
毕竟,战争的风险还没有降为零,海外还是有部分人和势力始终怀疑敌意。
总之,有国才有家,不需为此担心。
国家兴旺,匹夫有责。
所有人对国防都有责任。
只有建设强大的国防,才能避免受到外国的侵略。
看看叙利亚和伊拉克,就知道为什么要爱国,要团结一致。
就战争对民用设施的破坏而言,一般人,无需为此担心,只需做好本职工作,敬业就是爱国,就是强国。
国家在,

参考:
一个有趣的问题。
很多人的回答都是错的认为银行是国家的,房子被炸毁,那是国家没有保护到
由此又引申了另外一个错误认识,那就是如果贷款买的房子无力还款,银行会收回房子,
这两种认识都是完全错误的。
其实如果发生战争,那么国家就会进入到战争状态,此时针对一切财产的处置和赔偿问题,都会进入到一个新的战争规则。
银行确实会被接管,而一般贷款人持有的房子如果在战争中洇灭,会有着国家制定的规则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
也就是说不还款也不会进入到
等待战后国家再出新的规则,将此事予以处理。
那么在平时,如果贷款人无力归还房贷,最后银行不是收回房产,而是会经法庭诉讼之后,交付强制执行庭组织拍卖。
拍卖之后的余款如果足以归还银行的本息,那么剩余余款会交付借款人。
如果拍卖之后的余款不足以归还银行的本息,那么
没有所谓的将房子让银行收回,就万事大吉的结果。
在战争状态下,一切原有的市场规则,商业规则都会被打破,会有国家战争规则来接替。
此时
未来战后能国家给予多少补偿,那就拿多少补偿。
如果没有,那也只能望房兴叹了。
所以大家看世界上那么多战争后的难民,就明白平时的规则都不适用了。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就是这个道理。
那假如房屋有购买财产险,是不是就可以躲过一劫呢?
房屋被炸毁之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但真实的情况是,如果大家去看房屋财产险的合同,其中的规定是战争属于不可抗力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当然,如果战争的结果是本国胜利了,那么得到补偿或赔偿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因为一般战败国要承担战争赔偿。
但如果是本国失败了,此时整个政府都可能进行更迭,那去哪里要求赔偿呢?
有可能只能自己认栽了,银行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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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根据中国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第三十一条与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必须偿还贷款,不能免责。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之规定: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中国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样本如下:
本合同文本仅适用于贷款担保由贷款所购房屋做抵押,在尚未办妥抵押登记前,由售房者(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形式;2。
您已经具有向银行借款购房和担保的法律常识;3。
您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4。
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5。
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6。
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7。
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8。
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住 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开户金融机构:账 号: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住 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住 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开户金融机构:账 号: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贷款第三章 还款第四章 贷款担保第五章 保险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第八章 违约责任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 款第四条 借款用途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 款第九条 还款原则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
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采取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
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
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
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
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
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
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
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该损害赔偿金有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
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
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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