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多久可以探视一次每次允许几个人去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批捕并且宣判了具体的刑期之后,一个月之内会被从看守所移送到监狱服刑(宣判之日起刑期剩下三个月以内的在原看守所服刑直到刑满释放),这个时候一般会通知服刑人员的亲属,比如在哪个监狱服刑,具体位置,亲属如何会见、会见时需要的探视卡等等事项。
一般说来,服刑犯罪份子在被送到监狱一个月之后,其亲属就可以在允许探视的日子里前往探视。
原则上每个月能探视会见一次,而且只能在规定的日子里,并不是想什么时候探视都可以。
每次探视会见的时间基本是三十分钟到一小时。
探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合法证件前往探视。
虽然规定探视者必须是服刑犯罪份子的直系亲属,但实际上在具体执行上也允许犯罪份子的朋友、同事等前往探视。
这里面有个不能不说的潜规则:探视人员一般会给被探视人员送钱,而这些钱被监狱指定工作人员按照流程代为保管,服刑犯罪份子可以用这些钱在监狱内部的商店购买生活用品和允许买的副食品,这对监狱的创收有帮助。
探视时每次能有几
当然,法律也有人性化的一面,对于某些特殊的犯罪份子,比如宽管犯等,探视次数每月会增加一次两次,但要看具体监狱的规定。
探视和会见,有助于用亲情和友情化解犯罪服刑者的心里压力,有利于积极改造和争取早日出狱,达到较好的强制改造效果。

参考:
这个监狱法有规定,探监是为了配合监狱对犯人的改造。
那多久可以探视一次?
允许几
可以允许几
探视之前,首先要证明你跟犯人是什么关系?
一般都是亲属探视,朋友跟着亲属一起去。
探视一般是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候,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监狱会发给亲属一张“会见卡”,这个时候亲属和朋友就可以去见了。
在会见的过程,亲朋都会嘱咐犯人要好好改造、照顾好自己、不要惦记家里......当然,由于路途太过于遥远的,花费太大,条件不允许的家属很可能一年才见一次犯人。
这个都是由犯人家属自己决定。
探视,一是为配合改造;
二是对亲人的思念;
三是告诉其不要思想顾虑,不要有后顾之忧,争取早一点出来和亲人团聚。

参考:
对于被收押人员而言,享有被探视的权利,这在很大程度上能解相思之苦,亲属在探监过程中对其也有心理疏导的作用,能帮助被收押人员更好、更快的完成改造。
不过,监狱或者看守所毕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探监可不像探亲那么随意,探视地点、探视人员范围、探视时长、探视时最多几人在场等都是有严格要求的。
首先,在刑事诉讼阶段,法院未决的情况下,除了律师,包括亲属在内的任何人是不能探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的,只有裁决后,被收押监狱或者看守所后,相关人员才可以探视。
《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这一条既规定了罪犯的被探视权,也对探视人员的范围作了详细规定,即只能是亲属或监护人,这里的亲属指的是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罪犯的朋友、同事等,一般来说是不允许探视的。
当然,现在很多监狱在探视人员的范围上要求比较宽泛,有时候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随罪犯亲属或监护人一同探视。
在2016年司法部发布的《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第二章第五条中规定,收监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监狱应当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中应当包括会见人范围、会见时间、会见流程办理、会见所需资料等细则。
但凡是探视,亲属或监护人都应当先提出会见申请,经狱方同意后,办理“会见卡”,入场会见前,监狱方面会对会见人进行安全检查,对所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首次会见的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会见人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监狱方会对会见人与罪犯的关系进行登记,等下一次会见的时候,无需再提供户口本,持身份证就可以会见了。
对于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以持户口本会见。
至于多久可以探视一次,也有相关规定,比如《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第二章第八条中规定,“会见一般每月一次”,而且需要在正常的探视时间内进行探视,周末、节假日一般不是正常的探视时间,如果在非探视时间里探视,应当经监狱长批准。
单次会见时间上,“通信规定”中要求“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当然,对于未成年犯的会见次数和会见时间,可以予以适当放宽。
会见时间在罪犯家庭出现变故等原因的时候,根据需要可以延长会见时间,这也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对罪犯积极改造是有一定帮助的。
会见的同时,会见人可以给罪犯带一些日常物品,比如书籍、报刊、换季衣物等,但必须要征得狱的同意后,罪犯才能接收。
一旦有“传递违禁物品”的现象发生时,按照“会见通信规定”的要求,应当中止本次会见,如果情节更为严重,可能会被要求暂定1-3个月的探视。
这也就要求会见的人在会见时要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不要出现传递违禁物品、使用暗语、扰乱秩序的行为。
当然,探视时需要看守同时在场,也会全程录像录音,这也大大降低了违规情形出现的可能。
一次会见最高可以允许几
对于多位亲属或监护人申请会见的,可以分批次进行。
综上来说,每月的会见次数、同时会见的人数是有严格规定的,不过,对于接受了委托的律师,出于办案的需要,一般是不受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会见是建立在双向同意的基础之上的,如果罪犯提出会见申请,而家属不愿意会见,那么无法成行,同样的道理,家属提出会见申请的,只有罪犯同意时才能会见成行。
除了传统的“面对面”会见之外,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如今也有远程视频会见的形式,这对于一些腿脚不便的亲属或监护人来说,是一种便利。
此外,除了会见家属、监护人的权利之外,罪犯同时享有通电话、通信的权利,但是必须遵照相关制度,比如针对罪犯邮递的信件,经监狱方检查后才能邮递,但如果是写给监狱上级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的信件,监狱方则不能拆开检查。
同样的道理,对于外面邮递给罪犯的信件,监狱方检查并登记,检查无误后再转交给罪犯。
而对于信件中有夹杂违禁物品的,或者信件的内容不利于罪犯改造的,监狱方面是可以予以暂扣的。
综上所述,法律法规层面对于探视频次、单次探视时长的规定是一个月一次、单次一般不超过30分钟,允许最多3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罪犯家庭出现变故的时候,经允许,是可以延长单次探视时间的,具体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监狱方的规定来执行。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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