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通许县有哪些古今有名的人物

介绍三位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的名人,他们是:△彭功阁,河南开封市通许人,空军少将。
1933年11月出生,1954年8也入党,1951年1月参加工作。
历任南京军区空军副参谋长、空军司令部军训部部长、空军军长、广州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兰州军区空军副司令员。
1988年9月被授予空军少将军衔。
△傅信平,河南开封市通许人,1964年2月出生,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二级大检察官。
曾任海南省政法委副秘书长、省综治办主任。
现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省委政法委委员。
△娄源冰,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人。
1965年2月出生,西藏大学数学专业教授。
1986年7月毕业于西藏大学数理系数学专业,并留校任教。
历任西藏大学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西藏大学教务处处长、西藏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西藏农牧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参考:
王拱辰王拱辰,开封咸平(今河南通许)县城东2公里之骆驼岭村人,后搬居县城内。
字君贶 ,原名拱寿。
生于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卒于宋哲宗元丰八年(1085)。
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庚午科状元。
王拱辰中状元时,年仅十九岁,深得仁宗赏识,赐以今名。
娄良娄良,明代进士,幼家贫,刻苦好学,居官清廉,有胆识,不爱钱,不怕死,其事迹至今仍传为佳话。
胡汝麟胡汝麟(1881--1942)河南通许县人,字石青。
清末秀才。
京师大学堂肄业后返豫,任河南高等学堂教务长,兼河南省谘议局书记长。
1912年底当选为国会众议院议员;
1938年经刘峙保举为国民参政员,出席在武汉召开的第一届国民参政会。
1941年病逝于重庆。
侯连瀛侯连瀛(1889—1968) 河南通许人。
1919年毕业于保定军校。
曾任黄埔军校主任教官、国民革命军广州工兵团团长。
参加了北伐战争。
1927年后任中央独立师师长。
1930年参加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
后任河南保安司令部参谋长、国民政府第十四军高级参谋。
建国后,历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副省长,河南省第一届政协副主席,民革第三届中央委员、河南省委主任委员。
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参考:
北宋名臣—王拱辰 王拱辰生于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原名拱寿,字君贶,北宋开封咸平(今通许县)人,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举进士第一,时年19岁,仁宗见而喜奇,赐名“拱辰”,史称“少年状元”。
他历仁、英、神、哲四朝,职位显赫,曾任吏、户、礼、兵、刑五部尚书、检校太师、右谏议大夫、御史中丞;
相州刺史;
开封、大名知府;
北京、西京、北都、南都留守;
永兴路、河东路、秦凤路,定州路、梓州路、高阳关路、大名府路安抚使;
秦、并、瀛、亳、郑、定、澶等州知州;
还曾拜翰林侍读学士、端明殿学士、龙
今已散佚。
是科举史上最年轻的状元,他天圣八年(1030年)中状元时,年仅18岁(虚岁19)。
初官通判怀州,入值集贤院,知制诰。
历监察判官,修起居注庆历元年。
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为翰林学士,知审官院。
庆历二年(1042年)辽使者两次来宋提出领土要求,遂据理力争,直斥其非,使辽国未敢轻举妄动。
仁宗道:“非拱辰深练故实,殆难答也。
”迁御史中丞,进言罢夏竦、贬滕宗谅,被仁宗采纳。
有人用铸佛像名义迷惑众人,京都之人趋之若鹜,宫廷竟也出钱资助。
便奏陈此举动摇军心,易引起民怨,仁宗遂下令禁止铸像。
仁宗在迩英阁供置《太玄经》,沉迷占卜,拱辰功仁宗应垂意《六经》,旁采史策。
后因反对庆历新政,抗疏论新法之害,借故劾逐王益柔、苏舜钦以倾范仲淹,为公议所薄。
仁宗皇佑(1049-1051)初出知郑州,徙澶、瀛、并三州。
皇佑四年(1052年)为学士承旨兼侍读。
仁宗嘉佑元年(1056年)再次拜三司使,出使契丹,受到非常之礼遇。
回朝后正值范仲淹当政,因事被弹劾,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移知泰州、定州2州。
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知大名府。
后两任三司使,累拜御史中丞,数论事,颇强直。
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继位,迁太子少保。
尝论夏竦不宜官枢密,帝未省遽起。
至前引帝裾,竦遂罢。
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复以北院使召还。
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时,视其为异己,将其贬知应天府。
熙宁四年(1071年)判河阳。
熙宁八年(1075年)回朝为中太一宫使。
神宗元丰元年(1078年)转南院使,赐金方团带。
接连上疏极言保甲法之弊端,言辞恳切。
元丰八年(1085年)哲宗即位,加检校太师,累武汝军节度使,徙彰德军节度使。
当年,王拱辰病逝于任。
朝廷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懿恪。
终年73岁。
女婿李格非是著名学者,外孙女李清照为著名女词人。
生平事迹见《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二○·王懿恪公拱辰传》、《宋史·卷三一八》等有传。

参考:
史明法 男,汉族,通许县咸平街道东水沃居委会。
出生于1914年病逝于2005年前后,早年在外求学,学业有成,会双手写毛笔字,后参加国民党军队马鸿魁部,任陆军上校处长、宁夏保安司令。
史明法先生在宁夏马鸿魁部任职期间,开始从事文职军事,熟读马克思的《资本论》,对毛泽东的文章很有研究,对共产党的信仰,政策非常熟知。
后被马鸿魁重用。
解放前夕,马鸿魁逃往台湾,宁夏一切军政由史明法主持。
在地下共产党员申耀龙的策动下,史明法率部于1949年9月起义,宁夏得以和平解放,史明法先生的义举,使中国人民加快了解放的步伐,使宁夏人民免遭涂炭,其功不可磨灭。
宁夏和平解放后,史明法要求回通许老家工作,根据共产党政府对起义人员的政策,同意了他的请求。
在乘船过黄河时,他的相关证件信件被他大儿子玩耍时掉落到了黄河里。
因为没有相关证件,回到通许后,没有被通许县政府部门接收,于是便回老家务农。
文革前及文革中,多次受到不公正对待。
文革后被落实了起义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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