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干10年临时工被提前辞退怎样补偿

在事业单位中,临时工一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为工作内容比较杂,而且辛苦,但因为没有编制,事业单位很多福利都无法享受。
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10年,被辞退,可以获得补偿吗?
答案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和履行情况综合考虑。
首先,无合同的话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次,辞退可以,但若是非特殊原因的辞退(比如你犯罪了,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之类的),应当向你发放补偿金。
按照你的说法,你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年,那么单位应该补偿你十个月的工资。
如果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在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就直接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也就是支付你20个月的工资。
如果单位不给补偿,您可以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有公司辞退您的辞退书予以证明。
当然,对于工作十年
其次辞退后要补偿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还可到劳动部门领取失业金,不过是要在之前交失业保险的!最后,单位应该补缴你这十年来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这些你都可以先跟单位谈,但一定是要给你补缴的,实在不行就到当地的劳动局去投诉!欢迎大家在评论区提出其他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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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根据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排除你严重违纪、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刑事犯罪三种情形,如果单位单方面要解雇你,必须做出补偿。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你10年工龄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最少要赔偿你11个月薪水(按你前12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包含了过节费、福利费、奖金等所有现金收入的平均数)。
如果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双倍赔付工资。
碰到这种情形,不要怕和单位仲裁或者打官司,现在劳动合同法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不要随便签字放弃自己的权益。
如果有疑惑还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保护自身权益。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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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真的可以好好想一想,研究研究,全国共性问题。
他已经在一个单位十几年,怎么也比一个刚出大学校门或没从事过类似工作的人更能胜任此类工作,更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国家何必新招人员来代替他,然后让他回家,最后新招的那个还得重新学习业务,重新了解工作,然后才能勉强的为人民服务。

参考:
在“事业单位干了10年零时工,被提前辞退”,按理是应该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的。
按你的说法“提前辞退”,这应该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最长期限为十年,十年后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第一次签订为三年,第二次签订为七年,七年后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的情形当属签订了最长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了,辞退你,也就不存在“提前”的问题。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
你的情况当属第一类,应该能得到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个补偿是由你曾工作的事业单位支付。
如果补偿不到位,可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去解决。

参考:
看了很多答案,都是说赔偿是十个月工资。
这其实是不正确的呢。
既然已经和单位撕破脸,不存在回单位上班的情况,劳动者唯一关心的就是补偿金。
那么就说说怎么让补偿金最大化。
首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这个到市、区、县劳动监察大队填表申请就可以。
仲裁时需要劳动者提供工资流水、工服、工牌、打卡记录、领料单等等能够证明自己劳动的证明。
尤其重要的事是证明自己的工作期限!工作期限的确认对于后续赔偿有重要作用。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继续仲裁或者诉讼,要求赔偿金。
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签合同,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金都属于严重违法的行为,根据劳动法,赔偿金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社保金补偿。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再赔偿十年的工资,而不是十个月的工资。
还有社保费。
这就是很大一笔钱了。
这个期间需要经历两次仲裁或者诉讼,但是补偿金非常多。
值得一试。

参考:
自1995年《劳动法》正式实施后,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这个概念也就不复存在了,“事业单位临时工”,通常指的就是没有事业编的员工。
对于没有事业编制的员工,被单位辞退,是否有补偿,怎样补偿,都要遵照《劳动合同法》中相关规定而定。
补偿的算法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N,工作10年,就是有10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单位解除属于违法的情况下,就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双倍补偿金),也就是20个月工资。
下面就是辞退是否符合可以要补偿或者赔偿的情形1、无法获得补偿的情况员工确实触犯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例如营私舞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追究刑责等,被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是没有补偿的;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可获得经济补偿金(N/N+1)的情况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且职工不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单位因改制革新,需要经济性裁员;
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调岗或培训后,依旧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工作等等;
基于
3、可获得违法解除赔偿金(2N)的情况辞退程序不合法、使用不恰当的理由或无理由辞退职工;
职工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不续签;
职工处在工伤医疗期、患病医疗期、孕期哺乳期时,也没有触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却被辞退等等。

参考:
这个问题其实很尴尬,你在事业单位干了十年甚至二十年,到最后事业单位不要你了,根本不需要辞退你,应为你就没有和事业单位签订合同,你的工资也不是事业单位发给你,你的五险一金也不是事业单位帮你交,你就和守大门的保安一样,你属于别的一个皮包公司,你所有的往来账目合同工资保险人事都是和皮包公司发生关系,需要你就继续留着你,不需要了一个电话你就不用来了回到原有皮包公司。
你说你是事业单位零食工?
你只是皮包公司派来帮事业单位干活的。

参考:
我们在事业单位干临时工,一般用工主体肯定不是事业单位,他们一般是不具备合法的用人资格的。
因此,我们被辞退的情况下,应当找劳务派遣公司去要求赔偿。
所有的前提,都是因为我们没有犯错误的情况下。
一般来说,因为上班玩手机被辞退,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被赔偿的。
但是如果是违法乱纪,滥用公权力,这样是没有的。
如果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正常来说,也就是20个月的本人应发工资,而且是平均了以前12个月的过节费、加班费的应发工资。
所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赔偿投诉吧,毕竟随意解除劳动者是不对的。

参考: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是合同制员工而并不是临时工。
临时工是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的用工。
你在事业单位工作了十年,虽然身份并不是事业单位的在编身份,但你也不是临时工,而是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其次,你被提前辞退,能否获得赔偿?
劳动合同期限未到,在你没有违法,没有违反规章制度,也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单位提前与你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即:单位属于违法辞退。
在单位违法辞退的情形下,你可以获得赔偿。
还有,赔偿标准是什么?在单位违法辞退你的情形下,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
支付标准为:按工龄计算,一年两个月工资。
两年四个月工资,以此类推,没有年限限制。
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7条;
《劳动合同法》第87条。
因为你工作年限为10年,所以,你可以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月工资是指你在被单位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如果单位不赔偿,你该怎么办?
一、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二、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请切记:你不是临时工,而是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劳动者!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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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没说头!一年一月的工资!给你年十个月工资走人!否则,请人告他龟儿子,他吃不完,该怎么来着?
……!就不用你操心了!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用法律治治他!搞臭他!还得给你拿钱儿!
参考:
追究他们的违法行为,不缴纳社保剥夺劳动者的养老饭碗最可恶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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