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有哪些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统治者把土地当命根子,因抢夺领土而引发的战争不计其数。
那么,中国历史上有哪些重要的土地制度呢?
井田制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土地制度,周朝建立后,一切土地都属于国王所有,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让他们世代享用,但不得转让和自由买卖,井田由奴隶集体耕种,劳动成果归奴隶主所有,原野上阡陌纵横,像“井”字形状,这就是井田。
井田制在商朝便已存在,西周时期进一步推广。
西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一、把其中最好的部分分成千块、万块留给自己,叫“公田”,由于面积很大,又叫“大田”,驱使奴隶耕种。
二、把距离城市较近的郊区田地分给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
这些人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有受教育和当兵的权利,叫“武夫”或“士”。
三、把距离城市较远的坏田分给住在野外的庶人(也叫“野人”,又叫“氓”)耕种。
庶人没有任何权利,只有给领主耕种井田和服其他杂役的义务。
初税亩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
它是承认私有土地合法化的开始,初税亩的实施加速了奴隶制度的瓦解和封建制度的形成。
“初税亩”从字面上解释,就是:初,为开始的意思;
税亩是按土地亩数征税。
具体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
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
”意思是对公田征收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税赋,对公田之外的份田、私田同样根据实际亩数,收取十分之一作为赋税。
初税亩在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前提下,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向土地所有者征收赋税。
也就是说,初税亩更接近于现代的税收,鲁国的初税亩是我国农业税征收的起点。
屯田制东汉末年,连年战争造成人民大量流亡,许多荒地无人开垦,很多军队所需供食不足,导致粮荒,曹操也曾经受到粮荒的因扰。
建安元年(196年),为解决用粮不足问题,曹操开始实行屯田。
屯田制指的是利用士兵和农民垦种荒地,以取得军队供养和税粮。
分为“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每屯50人,所得一部分以税收形式上缴,设有屯司马管理屯田事宜。
“军屯”基层单位是“屯营”,每营60人,士兵无偿劳役,所得充当军粮,屯兵身份世代相传,成为军户,如果兵士逃亡将罪及妻子。
“屯田”制的实行不仅使大量荒地得到开垦,也加速了当时农业的发展,为北方统一打下基础。
均田制西晋末年,中国北方在长期战乱之后,户口迁徙,土地荒芜,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
为保证国家赋税来源,北魏孝文帝在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颂布均田制并开始执行。
均田制规定:男子15岁
奴婢同样授田。
有耕作能力的牛授田30亩,限4牛。
授田不准买卖,年老或身死还田,奴婢和牛的授田随奴婢和牛的有无还授。
另外,男子授桑田20亩,可传子孙,可买卖。
产麻的地方,男子授麻田10亩,妇人50亩,年老或身死后还。
贵族和官僚可以通过奴婢和耕牛另外获得土地。
地方官吏按职位高低分田,刺史15顷,太守10顷,治中、别驾8顷,县令、郡丞各6顷,不准买卖,离职前交于继任者。
北齐、北周、隋、唐都沿用均田制。
具体办法有所变更,均田制的实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使农民摆脱豪强大族的控制成为编户齐民,保证了国家的赋税收入。
综上所述,中国历代王朝对土地均表现出高度重视,各种土地制度层出不穷,不管如何改变,最终受剥削的还是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民,受压迫程度不同而已,封建土地制度是封建社会的重要标志。

参考: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因各个社会的不同而变化。
原始社会是公有制,人均平等。
奴隶社会的土地归上层贵族所有,奴隶无条件为奴隶主生产劳动,一切劳动成果归奴隶主所有。
封建社会出现了阶级社会,土地归大地主所有,地主阶级把土地租给农户耕种,农户每年向地主上交一定数量粮食,作为田地的杂税。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土地改革,一切土地归集体所有,成立人民公社,农民当家作主。
改革开放之后,土地仍然归集体所有,只是承包给农户,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的收获和成果。
时代在发展,土地制度也在与时俱进,一个新的土地制度必将更多地造福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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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一.土地国有制:王田制、屯田制、占田制、均田制各朝代开国建制时,统治者都会竭力控制一定面积的土地,他们将土地分配给少地无地的佃农,从而维护税收和巩固政权。
为限制封建地主土地兼并、更好地利用土地,各代统治者采取了多种土地经营制度,如王莽时的“王田制”,曹魏、明、清的屯田制,西晋的占田制、北魏、隋、唐的均田制等。
1.王田制:托古改制取消土地私有制王田制是封建王朝时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制度,取法于《诗经》中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真正得名是在王莽的一道诏书中。
西汉末期王莽掌权后,注意到当时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农民大量丧失土地沦为佃农,他根据古书上记载的井田制度,于公元九年颁布了一道著名的诏令:“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
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
”这道诏令的意图是将全国土地改称王田,即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禁止土地的自由买卖;
一家有男丁八口,可受田一井,即九百亩;
假如一家男丁不足八口而土地超过九百亩者,要退出超额部分分给宗族邻里;
原来没有土地的人,则可以根据上述制度受田。
然而,在封建土地私有制已经出现六七百年的汉末,要废除土地私有,实行土地国有,所受到的阻力必然很大,失败也是意料之中。
作为土地国有制的井田制,在西周末年就走到了末路,到战国时已彻底崩溃,让位于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而土地兼并也随之产生。
这一历史发展趋势不是依靠行政力量就能改变的。
这一变革引起各级贵族官僚和大地主的强烈反对,同时破坏了社会的经济基础,造成了“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的后果,王莽不得不在公元11年,即诏令发布后的第三年,宣布取消王田、私属制度:诸名食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
虽然王莽托古改制失败,但是,“王田”的名号却被后世帝王所沿用,于是有了天下百姓皆为皇帝子民的说法。
2.屯田制:组织士兵、农民垦种以征收田租屯田亦称屯垦,简单说来,是国家组织士兵或农民垦种国有荒地,以取得军队供养和税粮,主要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
屯田制源于西汉,至东汉末年、三国鼎立时,各方混战,农民背井离乡,土地荒芜,在这种情况下,为解决军粮问题,曹魏实行屯田。
民屯就是招募流亡农民,把他们按军事编制组织起来,几十人为一屯,在屯田官吏管理下,垦荒种地,与国家按四六或对半分成,不服徭役,但不许离开土地。
让士兵一面戍守,一面屯田,叫军屯。
屯田的实行,促进了北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为曹操统一北方提供了物质基础。
魏建国以后,继续推广屯田制,并使它更加完善。
唐宋时,称军屯为屯田,民屯为营田。
金元屯田甚盛,元代除军屯、民屯外,并有军民混合屯。
明代掌于工部屯田司。
清沿明制,而屯田规模更大。
历代所行屯田,组织性强,耕种面积大,便于水利建设,变大片荒地为良田,对当时减轻农民负担、恢复发展生产、开发边疆起到积极作用。
3.占田制太康元年,西晋灭吴统一全国后,为加强对自耕农民的控制,及限制土地兼并,以保证国家赋税徭役的徵发,颁布了占田制度。
占田制对社会各阶层土地占有数额做出了明确规定,男子一人占田70亩,女子30亩。
丁男课田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减半,次丁女不课(男女年16
官吏以官品高卑贵贱占田,从第一品占50顷,至第九品占10顷,每品之间递减5顷。
此外又规定可依官品高低荫庇亲属,最多可至九族。
占田制并不是官府分配土地,更不是将地主的田地分配给农民,而是在存在大量撂荒地而屯田制又难以维持下去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占垦荒地。
占田制中对于官僚、士族、地主占田、荫客、荫亲属等特权的承认,是在确认和保护他们已占到大量土地和户口的既成事实的同时,对其加以限制。
相较于屯田制,占田制具有几方面的优势。
其一,在占田制下,农民解除了屯田制下军事管制的强迫劳动,自己组织生产,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二农民占田无年龄之分,课田有年龄、性别的区别,占田数又高于课田数,这些规定可以鼓励人们去占田垦荒,扩大生产。
4.均田制北魏初年,由于北方长期战乱,人民流离失所,田地大量荒芜,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
为保证国家赋税来源,北魏政府把掌握的土地按照人口分配给农民,农民向政府交纳租税,并承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由农民所有。
这种土地制度即均田制。
均田制始于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北魏至唐前期都以此作为基本的土地制度。
(1)北魏时期的均田制北魏时期的均田制规定,凡是男子,年纪15岁
奴婢同样接受田地。
有牛一头分配田地30亩,但是一家一户最多只能分配4头牛的田地。
接受分配的
参考:
首先谈一下什么是土地制度,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
所以从古到今的土地制度应该是这样的——壹:原始社会是土地公有制;
貳:奴隶社会是土地国有制,与之相适应的土地政策是井田制;
叁:封建社会时期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它包括君主土地私有制、地址土地私有制、自耕农土地私有制三种形式。
此时期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出现了相应的政策的变更。
战国时期,井田制被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曹魏时期曾经实行屯田制;
北魏到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均田制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土地制度,产生于北魏,继之后的北齐、北周以及隋唐都承袭了这一制度.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壮大,土地兼并也随之日益严重.均田制形同虚设;
到了唐代中叶,均田制终于退出历史舞台.
参考:
一、西周:井田制1.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
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
2.含义: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
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
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实质上是土地私有制的表现。
(附:这里的公田,很有意思。
它和现在的土地公有制不一样,这里指的是土地国有,而且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公有制。
它代表的是,国王代表了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据了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占据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被完全排斥在外。
所以,奴隶制下的土地公有,其实也不过维护的是少数人的权益罢了。
so,其实际上是土地私有制。
)二、春秋:鲁国初税亩和管仲改革1.管仲的“相地而衰证”(1)“均地分力”就是把公田分配给农户耕种,变集体劳作为分散的一家一户的个体独立经营。
(2)“与之分货”,就是按土地质量测定粮食产量,把一部分收获物交给国家,其余部分留给生产者自己,实现了以实物税代替劳役税。
2.鲁国的初税亩(1)初税亩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
(2)鲁国为了增加收入,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
所以把鲁国的初税亩作为我国农业税征收的起点。
(附:这里也很有意思,因为之前是实行的是井田制,分为公田和私田。
因为牛耕和铁农具的普及和应用,农业的生产力得到了提高。
这个生产力的提升,推动了荒地的开垦。
而这些荒地的开垦,却被隐瞒不报,攥在了私人手中,成为了私有财产。
并且,贵族层次的人,大多都是如此做法,造成了私有土地急剧增加。
私有土地增加了之后,在井田制制度下,私田是不用被征收税赋的。
so......国家的财政收入占据的比重不断下降。
所以,私田才会和公田一样,被征收税赋。
)三、新朝:王莽改革1.内容:不允许土地买卖,又把民众禁锢于公田之中。
把全国田地改称王田,私家奴婢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
2.影响: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以失败而告终。
(附:这个也比较有意思,大概是为人民服务吧。
他也很有才能吧,要不然也不能够摄政,进而下诏。
他觉得阶级矛盾非常的尖锐,开始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努力。
他下诏,主要说到土地问题和奴婢的问题。
其中大概的意思,是斥责权势之家。
指责他们占据了田亩无数,而贫农等底层人民的立锥之地都没有。
对于奴婢的问题,主要是奴婢的处境是同牛马一样的存在。
所以,他开始进行改革,如上述。
喵喵喵~~~就那么稍微思考一下,都大概能预示到结局了。
给我的感觉,很像是孤军奋战的感觉。
当这个社会的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够得到均衡的时候,改革是实行不下去的。
莫名觉得,改革,要么在完全有实力的时候,强制进行。
要么,就是改革符合大多数的利益,牺牲掉的少数人的利益,并不会激化这个社会的矛盾。
不过,王莽的才能,胆量,还有为底层人民思考的心,是值得我们去敬佩的。
算是,真正的为国为民吧。
可惜,没有成功,反而更加激化了这个社会的矛盾。
)四、魏晋:均田制1.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
2.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被“两税法”取代。
(附:均田制,看似很好。
其实,还是存在弊端的。
不然,也不会被历史所淘汰。
底层农民,仿佛看到了曙光了之后,在天灾人祸的时候,又看到了绝望,只能被迫变卖土地。
为毛呢?
赋税严重哒!!!)五、唐朝:租庸调制和两税法1.租庸调制: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
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2.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建议“两税法”。
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
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六、明朝:一条鞭法1.“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
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2.该制度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
(附:这一个土地改革,是中国历史上,最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
虽然,这一个改革对于底层人民有那么稍微的好处。
不可避免地,其基础其服务,仍旧是服务于封建社会的,算是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
所以,改良也微乎其微。
)七、清朝:摊丁入亩1.摊丁入亩,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
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
2.主要内容:废除人头税,,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附:在摊丁入亩制度下,有“自摊之法立,穷民免累,而国从无亏”的说法。
并且,这一个改革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利大于弊吧。

参考:
历史上我国的土地制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
是氏族公有制。
就是土地事在大家的。
大家可以在上面中收成时也是大家的。
第二个阶段。
从夏朝到西周东周,井田制。
所谓的井田制,就是把田分成一份一份的。
分到各家各户。
而第三个阶段是从春秋战国一直到清朝末年。
封建私有制。
这个阶段大家都应该很了解了。
那第四个阶段。
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
土地改革。
国有制。

参考:
:私有制,太平天国有天朝天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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